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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3
      2021年9月17日下午6点,“跨境争议解决的若干难点与对策”讲座在复旦大学廖凯原法学楼202会议室成功举办。讲座由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段祺华律师主讲。段祺华律师曾担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是电影《梦境人生》的编剧导演投资人,电视剧《金牌律师》的编剧投资人。复旦大学王志强院长、陈力副院长、班天可副教授、陈立副教授、朱丹副教授出席讲座并参与讨论,法学院师生积极参与了此次讲座。讲座伊始,王志强院长对于段祺华律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和感谢,并向在场的老师和同学对段祺华律师的经历做了简要介绍。随后,王志强院长向段律师赠送了《复旦大学法学院历史图片集:百年法律教育珍档》并邀请段律师作为主讲人开始主题讲座。首先,段祺华律师就目前我国跨境争议解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现有中国籍律师参与国际诉讼仲裁的比例和现状不容乐观,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涉外律师人才的不足。由于处理国内案件与国际案件之间方式存有巨大差异,因此,希望各院校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段律师指出目前我国跨境争议解决的难点主要在于:第一,管辖权问题。段律师以中兴案件、湖南神力集团案件和孟晚舟案为例,抽丝剥茧地分析了案件中出现的程序
    • 2021.09.23
      2021年9月17日下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七期——“国际经济法中的国有企业”系列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蒋超翊主持,由四位长期从事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研究的优秀学者担任主讲人,她/他们包括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毕莹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车路遥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丁如副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南翔副研究员。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随着中国国有企业国际化程度和跨境影响力的加深,中国与传统国际规则制定者之间的矛盾也在加剧。如何制定更有效的国有企业规则成为国际法领域的焦点问题,四位老师围绕这一问题不断进行探索,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首先,由浙江大学毕莹副教授以“国有企业国际造法走向与因应:一种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尝试”为题做了报告。毕莹老师先以不同角度分析了有关国有企业的国际造法走向。随后,基于卢曼、托依布纳等人的思想,以独特视角提出了有关我国未来应对措施的新思考:未来我们能否以“经济-政治-社会”三维视角出发,设计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程序/组织法律机制,以替代现行“经济-政治
    • 2021.08.06
      2021年7月30日,《涉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案例精析》新书发布会暨第九届全球化与经济行政法研讨会在世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及腾讯会议室同步举行。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国际法学科蔡从燕教授、马忠法教授,宪法行政法学科朱淑娣教授,学院师资博士后以及西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外贤达学院等兄弟院校、律师事务所、新闻报社部门等60余位嘉宾参加会议。两阶段的会议由世泽律师事务所何露律师、复旦大学法学院谭艺渊博士分别主持。会议由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行政法团队共同主办。会议得到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荣誉主席、理事长、复旦大学原党委书记,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会长、司法部金融立法专家等校友以及复旦大学法学院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新著由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老师作序。他指出,在中国法学界,研究涉外行政法、国际行政法的学者较少,朱淑娣教授研究团队近二十年来专注该领域的探索性研究,成果丰硕。他认为,朱淑娣主编的这本新著具有三
    • 2021.07.26
      2021年7月21日上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现代传媒与信息安全”青年融合创新团队主办的“数字市场发展比较研究之平台反垄断立法与实践研讨会”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成功举行。本次会议以多学科交叉、多视角融合为理念,邀请了在沪部分青年学者参与研讨。会议围绕“超级平台的发展与全球基础设施治理”、“平台垄断行为的危害与司法实践”、“平台垄断行为规制与超级平台的义务”三个议题展开,与会人员对此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代传媒与信息安全”青年融合创新团队负责人李世刚教授首先介绍了会议召开的背景和宗旨。李世刚认为,超级平台规制问题关乎信息社会下的秩序、安全与效率,成为各方面广泛关注的现实议题,也已成为比较法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它不仅涉及到法学学科之间的交叉,还涉及到新闻传播学、经济学等领域,因此多学科、多视角融合研究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会议第一单元“超级平台的发展与全球基础设施治理”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研究室主任孟祥沛研究员主持。主旨报告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楚亚杰副教授以“平台、传播与公共性:数字基础设施的视角”为题,从传播学的视角出发,综合国际和国内背景,分别介绍了平台和平台化的概
    • 2021.07.12
      2021年7月9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六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立法进展与跨国公司的合规应对”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磊老师主持,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玥担任主讲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讲座伊始,王玥副教授简要介绍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立法的基本范畴和近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立法进展趋势。接着,基于各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基本共识,王玥老师界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ritical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CII”)的认定范畴,并指出CII保护的重难点在于识别其边界不存在法的确定性。然后,王玥老师从我国《网络安全法》下保护CII的立法目的出发,阐释了不同CII运营者相应的基本义务。其中,跨国公司作为各国信息安全的直接接触体,应审慎地面对权利与义务,在合规之中做好利益平衡。最后,通过归纳跨国公司的CII保护的合规难点,王玥老师提出跨国公司的CII保护合规应对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1)CII运营者应严格履行各项合规要求,确保CII持续运
    • 2021.07.06
      2021年7月2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五期——“《电子商务法》定制搜索结果条款的规范目的及适用限制”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伟伟主持,由复旦大学法学院葛江虬老师担任主讲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讲座伊始,葛江虬老师通过大数据时代存在的“杀熟”现象及价格歧视等问题引入本次讲座的核心主题:定制搜索结果的规范目的及限制适用。首先,葛江虬老师从文义解释视角出发对《电子商务法》第18条第一款进行了解释,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有义务提供自然搜索结果,但因为不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因而不宜将此项义务扩大到所有的领域,应对此条进行限制适用。然后,葛江虬老师从目的解释出发,提出本条款的规范目的为“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同时具备倡议性和限制性。直接保护视角下的合法权益需从消费者知情权和受尊重权进行考量,而在间接保护视角下,定制行为未必背离规范目的,执法工具箱应以竞争法为首要路径。最后,葛江虬老师从体系解释的视角阐释了限制适用的具体制度安排,侵害知情权需考量真实性和全面性要求,而侵害受尊重权需以“差别性影
    • 2021.06.29
      2021年6月25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四期——“中台战略助力企业法务数字化转型全面迈入AI赛道”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高级讲师马吉主持,由OPPO法务总监石磊担任主讲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讲座伊始,石磊总监简要介绍了企业法务中台运营联盟(CorporateLegalOperationConsortium,“CLOC”)的宗旨、交流内容和运作方式,以及CLOC将公司法务从单一的职能部门优化为综合性的业务管理部门的法务中台的理念。通过阐释CLOC所倡导的核心竞争能力,并以美国顶尖科技公司法务中台建设为例,石总监进一步描述了法务中台的能力建设模型和整体产品的规划路径。随后,石总监从赋能技术、流程支持、法律人工智能这三个层次解释了法律行业科技化的趋势,尤其是体现在法律活动的智能化与自动化、以在线化和智能化的方式解决和预防纠纷和法律的代码化等方面。然后,石总监以业界实践为例展示了法务中台的架构,尤其借此实现更有效的合同管理、公司治理、智慧法务和智慧司法。最后,石总监以法律行业如何应对科技化所带来
    • 2021.06.22
      2021年6月1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三期——“泛国家安全化背景下的针对性立法:司法何以审查?”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咏主持,由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高级讲师马吉担任主讲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讲座伊始,马吉老师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各国为了实现非安全性利益,比如本国企业竞争优势等,而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并采取针对性立法的大背景。然后,马老师点明本次讲座的主题:在中美激烈竞争大环境下,中国企业如何利用美国的法律程序应对美国泛国家安全背景下的针对性立法。马吉老师依次介绍了美国外资审查制度的主管部门、该主管部门对外资实施国家安全审查的程序及其考虑因素,然后分别分析了字节跳动、小米和华为怎样利用司法程序来维护其权益的。字节跳动和小米采取的策略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美国法院对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和国防部等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命令进行司法审查,并成功说服法院发布禁制令,初步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与此二者不同的是,华为采取了宪法路径,针对国会立法诉诸法院,主张其针对华为通过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确立的三权分立
    • 2021.06.19
      2021年6月15日,第十八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在廖凯原法学楼20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午餐会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逻辑、法理意蕴及制度性展开”为主题,由刘志刚教授担任主讲,由班天可副教授主持,杨依老师、路平新老师与谈,共数十名师生出席讨论。会议伊始,刘志刚教授向大家作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逻辑、法理意蕴即制度性展开的”的精彩报告,他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正当性、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和政治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面临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性展开过程中的衍生问题及解决四个方面进行论述,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界限、衔接与互动方式,并指出《监察法》的出台及其运行实践中的衍生问题,最后提出要在承认监察委员会存在现实正当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思考如何完善当下存在的问题。在评议环节中,杨依老师就如何从根本上应对腐败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杨依老师认为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察体制是不可或缺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实施后,监察委员会与检察院机构二元但程序一体,监察委也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使调查程序依法依规。首先,应当准确把握留置与强制
    • 2021.06.08
      2021年6月4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二期——“跨国公司治理与国际税收筹划——以转移定价为例”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天可主持,由加拿大GowlingWLGLLP事务所律师包晋担任主讲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首先,包晋律师结合公司法和税法概述了跨国公司治理和国际税收筹划之间的关系,即跨国公司可以在税法和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筹划税收。包律师在简要介绍税法和公司法下的国际税收筹划边界后,重点强调了跨国公司管理层在筹划国际税收时基于“商业判断”所享有的决策自由,及其对股东所负有的“忠实勤勉义务”。随后,包律师以加拿大福特案的转移定价安排为例,分析了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安排的考量因素,尤其是跨国公司在作出转移定价安排时应充分考虑小股东的利益。最后,包晋律师归纳了该案对于跨国公司在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启示。他认为跨国公司管理层应在国际税收筹划决策中平衡保护股东权益与公司治理自由,需同时满足税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陆志安副教授、厦门大学的朱炎生教授和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寇毅敏律师从公司法、税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