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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07
      2022年4月1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三期——“中国在美国的主权豁免实践述评”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庆明主讲,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涛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忠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李庆明老师首先详细介绍了美国法院审理的涉华豁免案件类型,主要有旧债券诉讼,中央政府及其部委、地方政府涉诉案件,国有企事业单位涉诉案件,党政领导涉诉案件,以及执行豁免案件五类。其中,中央政府及其部委、地方政府被诉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被诉两类涉及的案件较多。前者存在一系列豁免例外,比如侵权行为例外、商业行为例外、征收例外等,后者特别是国企的豁免在很多时候却并未得到美国法院的支持。接下来,李老师重点谈到了中国政府和企业应对涉华豁免案件的措施:外交上,可以通过外交谈判、外交照会以及推动美国国务院向法院提交声明等方式应对;法律上,包括抗拒送达、特别出庭、申请撤销判决以及出庭参加实体抗辩等手段。除此之外,民间团体提交法庭之友意见,发挥舆论力量以及和解等措施也可以加以利用。李老师同时
    • 2022.03.25
      2022年3月1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三期——“跨国文物追索的法律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霍政欣主讲,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越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霍政欣老师首先介绍了近代中国文物流失的整体情况。从19世纪外国列强殖民掠夺到日本侵华战争,再到20世纪80年代,近代我国共出现了三次文物流失高峰期。霍教授认为,文物流失不仅是财产纠纷,更是民族遗产的流失,而日本侵华战争对我国文化的破坏是空前的。对于由此产生的文物追索问题,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和关注。接下来,老师以文物保护国际公约的发展为主要线索,重点讲解了1970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及1995年颁布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情况。老师结合多年来对公约研究的追踪,不仅对条文本身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还深入分析了公约在我国适用所存在的问题。随后,老师以福建肉身坐佛案为例,从
    • 2022.03.25
      2022年3月11日,教育法学工作坊第三期如期举行。在本期活动中,主讲嘉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行政法学专家朱芒教授带来了一场以“大学校规的法律属性”为题的精彩报告。朱芒教授长期致力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领域的研究,着眼于我国行政诉讼和高等教育的实定法体系,从分析判例入手,就司法权对大学校规的定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对高校法律属性的认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讲座过程中,朱芒教授立足于判例分析的视角,以从“判例的起点”到“判例的发展”再到“判例的到达点”的逻辑,系统梳理了司法立场中大学校规定位的变化,朱芒教授形象地将之称为从“田永案”到“田永案”的过程。他认为,教育法史上著名案例“田永案”指明了在同一个高校里可以共存以实施国家行政权而设置的校规,即“介入性校规”,与高校根据其教育自主权对其内部管理所制定校规,即“自主性校规”的双重秩序。“田永案”实际上构筑了“二元校规结构论”的司法审查判断方式来定位高校校规,但大概约十年以后,司法的立场却发生了关键性的变化。通过以“武华玉案”为代表的判决可以看到,校规的定位从“二元校规体系论”走向了只有“介入性校规”的“一元规范结构论”。而后续案例的司法判断则基本上
    • 2022.03.09
      2022年3月4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二期——“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私法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涛主讲,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忠法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力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杜涛教授首先从新疆棉花事件谈起。HM公司抵制新疆棉花事件表明,近年来随着反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国际社会出现追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运动和风潮。比如荷兰壳牌公司被诉侵犯人身健康权、环境权,阿迪达斯被诉侵犯劳动权等。对跨国公司起诉的国际法依据主要体现在传统国际人权法、区域性国际人权公约以及一些国际软法中。近年,这些国际软法有向硬法转变的趋势。2014年人权理事会《在国际人权法中规范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活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中,跨国公司企业责任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跨国公司母国对子公司的管辖义务三个方面均在不同程度上扩大。在国际私法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中,引起最大争议的就是管辖权。美国、英国与欧盟的国内法管辖权依据各不相同。杜涛教授详细介绍了涉及欧盟管辖权的《布鲁塞尔条例I》
    • 2022.01.14
      2022年1月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一期——“金融法域外适用背景下的跨境执法获取数据制度”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郭华春主讲,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南翔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蒋超翊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郭华春副教授以数据的弱地域性引发的执法管辖权确定难题为起点,结合我国跨境获取数据的“攻防”双重政策,深入剖析当前金融法域外适用背景下跨境执法获取数据所面临的困境。随后,郭老师立足于金融数据有别于一般数据的特殊性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必要性,针对我国如何构建跨境执法获取金融数据的路径阐述了个人见解。鉴于传统的政府间执法模式无法适应数字化时代下数据快速流动的客观现实,郭老师认为应当通过构建数据分类分级机制来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并认为我国可以采取公私合作路径提高跨境执法获取金融数据的效率。在评议和讨论环节,孙南翔老师赞成郭老师以跨境获取金融数据为切入点,研究金融法域外适用问题,并认为这一研究契合我国当前的涉外法治实践。孙老师强调,执法机构直接向私
    • 2021.12.31
      2021年12月24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二十九期——“跨国技术公司参与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及其监管”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欣担任主讲人,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郭华春、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副秘书长梁咏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陈老师首先概述了作为当前电子支付领域的技术创新,数字货币极大地促进了跨境支付便利化,比如央行数字货币、比特币、数字稳定币等,并且多国已承认私人数字货币(如瑞波币和Diem等数字稳定币)可作为支付工具。随后,陈老师对比了数字货币清算程序与传统国际支付清算程序,认为数字货币在清算职能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对加强监管也提出了一定要求。当前,以美国和英国的私人数字货币清算系统规则为例,对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监管主要依托“审查通过+持续监管”模式实现。因此,陈老师认为,跨国技术公司可以在私人数字货币领域和央行数字货币领域同时参与跨境支付,比如,在私人数字货币领域,跨国公司可以积极与监管机构、外汇交易商及
    • 2021.12.23
      2021年12月14日,中国法学会网站公布了《关于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拟获奖作品的公示》。根据中国法学会网站公示,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共有312件作品进入初评,经专家评委评审后,有101件作品入围终评。最终,经过评审专家分组评审、单独打分、记名投票等环节,产生了拟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作品2件(论文1篇,专著1部)、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9件、提名奖作品14件。我院教师袁国何、葛江虬的科研成果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承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评奖坚持问题导向、理论联系实际,旨在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深化法学研究和理论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成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自2013年创办以来,已举办了8届,本年度为第九届评选活动。《诈骗罪中的处分意识:必要性及判别》针对以财产处分自动化、电子化及新型支付方式普
    • 2021.12.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12月18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行政法团队承办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全球化与金融规制法·上海峰会”成功召开。复旦法学院徐瑾书记、王志强院长、杜宇副院长、杜仪方院长助理以及钟妮副书记等领导参加本次会议。本次峰会采用线上形式,围绕“全球化与金融规制法”主题,深入探讨全球化与跨境金融监管、国际化背景下的绿色金融法治保障、数字科技金融助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改研究、浦东新区法规中关涉金融规制事项研究、国际经济行政法视域下的金融行政规制等具体议题。来自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长兴岛管委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伦敦国际仲裁院、大成律师事务所、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安可(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法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政研商社机构的专家学者
    • 2021.12.21
      2021年12月19日上午,应我院“空域协调治理的机制变革与法治保护”研究团队邀请,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数据保护官郭俊秀通过在线会议形式带来了“民航业的发展趋势与中国航空法律制度的完善”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致欢迎词,法学院副院长李世刚教授主持。讲座中,郭俊秀会长首先表示航空产业是国家着力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航空业是一个大有可为的朝阳产业。11月4日习近平主席向2021年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的贺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航运业发展和国际合作的高度重视。上海已经初步建成亚太大型国际航空枢纽,还是是中国民用飞机制造总部所在地,同时还设有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因此上海是学习、研究和实践民航法的全球最佳地。郭俊秀会长热忱地欢迎来自复旦的老师、同学们加入航空法学习实践者的大家庭。郭俊秀会长主要从“《民用航空法》积极推动了我国民航运输的发展”、“《民用航空法》建立我国航空公司运行的基本法律制度”、“民航业的发展趋势与中国民航法律制度的完善”三个部分来展开今天的主题。郭俊秀会长指出,《民用航空法》的施行,一方面为打造中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