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讲座回顾 | 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三期: 跨国文物追索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202231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期——“跨国文物追索的法律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霍政欣主讲,由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越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

  霍政欣老师首先介绍了近代中国文物流失的整体情况。从19世纪外国列强殖民掠夺到日本侵华战争,再到20世纪80年代,近代我国共出现了三次文物流失高峰期。霍教授认为,文物流失不仅是财产纠纷,更是民族遗产的流失,而日本侵华战争对我国文化的破坏是空前的。对于由此产生的文物追索问题,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和关注。

  接下来,老师以文物保护国际公约的发展为主要线索,重点讲解了1970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及1995年颁布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情况。

老师结合多年来对公约研究的追踪,不仅对条文本身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还深入分析了公约在我国适用所存在的问题。

  随后,老师以福建肉身坐佛案为例,从国际民事诉讼视角展示了流失文物返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从国际私法的视角来看,流失文物返还的跨国诉讼主要涉及管辖权、诉讼主体资格、法律适用、外国公法的域外效力、法院判决的跨国承认和执行五个方面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向我国人民法院诉请外国当事人返还流失文物会面临管辖权方面的障碍。福建肉身坐佛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作为被告的荷兰当事人向审理该案的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答辩,构成应诉管辖。

  霍老师指出,流失文物跨国追索的民事诉讼还将面临善意取得以及时效问题,难度很大。除通过诉讼途径外,流失文物要想“回家”,主要依靠捐赠、商业回购、国际执法合作、第三方斡旋(ICPRCP)、谈判协商。其中国际执法合作是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案。目前,我国已经与23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条约,特别是与美国的签约合作意义巨大。

  最后,老师介绍了近几年国外返还文物的成功案例和我国对于追索流失文物的重大进展,并对未来我国追索流失文物问题进行了展望。他认为,文脉与国脉始终相连,只有国力强盛才能更好地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

  在评议和讨论环节,张越副教授围绕流失文物跨国追索所涉及的管辖权问题、公法域外适用问题以及国际执法合作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张越老师对“流失文物商业回购过程中可能产生二次掠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战争掠夺文物的归还’号召力下降”等问题表示担忧针对张越副教授的评议以及参加讲座的师生提出的问题,霍老师做了详细回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