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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0
      2021年12月17日,应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汪诸豪作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多重考察:历史、法理与实证”的线上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杨依担任主持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浩、副教授赖骏楠和讲师严益州担任与谈人。首先,汪老师立足历史维度介绍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起源和定义。排除合理怀疑制度是美国司法体系的基石性的理论制度,在联邦和各州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对于该标准现存的三种不同理论,汪老师认为,虽然其中之一的“陪审团控制论”受到了大多数人认同,但该理论并非处于绝对统治地位,三种理论是从不同侧面具体解释了证明标准之诞生。“排除合理怀疑”目前虽没有明确的定义:1850年,LemuelShaw法官提出了“moralcertainty”的定义,用以区分于数学和逻辑上的绝对确定性(absolutecertainty)。然而,199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Victorv.Nebraska案中,彻底否决了Shaw法官的定义,但没有给出新的官方定义,为后续实践带来了操作层面的困难。针对民间流行的量化定义——当证明达到90%-95%的高概率时,则达到了排除合
    • 2021.12.20
      2021年12月1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二十八期——“跨境银行破产与处置的法律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郭帅担任主讲人,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孔庆江教授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郭老师首先以雷曼兄弟和美国国际集团破产案件为引,指出处置机关应介入濒临破产危机银行的运营,以防跨国银行破产冲击全球金融稳定,并精炼地概括了当前国际上通行的银行处置措施,如自救、转让、暂时中止等。其次,郭老师简述了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和欧盟的《银行恢复和处置指令》、《单一处置机制条例》等域外立法,以概览域外破产银行处置措施。同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包商银行破产案件解析中国对破产银行的处置措施。郭老师结合对国内外银行处置立法的分析,提出多种国际合作模式,以解决目前缺乏统一的跨境银行破产和处置框架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对郭帅老师的报告做了评议。他支
    • 2021.12.16
      2021年12月14日下午,应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林立在廖凯原法学楼三楼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以“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和操守“为主题的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致欢迎辞并担任了本场讲座的主持。林法官今天的讲座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为什么要学习法律职业伦理课、需要学习什么内容以及养成什么样的习惯,二是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三是给同学们的建议和忠告。林法官首先谈及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现状,他认为目前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也没有完全形成教学和实务的融合平台。林法官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讲述了自己法律梦的升华,并希望同学们要抓住寒暑假的时间,多去公检法、律所、企业实习,以确定真正适合自己的法律岗位。随后,林法官分享了他对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理解,并举例强调了法律职业伦理所具有的政治性、约束性和涉密性。林法官还详细阐述了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一是人格上的要求,包括忠诚度、操守、心理三个角度的要求。林法官以生动的实例讲述了诚实的重要性以及对操守理念的理解。二是规矩上的要求,包括身份上的要求、工作上的要求、自律上的要求。他强调,法律人要对
    • 2021.12.15
      2021年12月10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二十七期——“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制度:现状、问题与思考”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韩龙担任主讲人,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张庆麟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韩龙教授首先分析了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开放带来的金融需求与机遇。比如,以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需要强大的金融支持,这对金融高度开放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机遇。又如,海南自贸港的税收优惠可能吸引全球财富,这需要我们加强资金管理与运用。其次,韩龙教授对海南自贸港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解析,尤其指出了涉及金融开放与监督的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韩龙教授对于如何完善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建议。比如,自贸港封关运作应当覆盖金融领域,借鉴国际经验尤其是经合组织的相关实践,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制度改革,在海
    • 2021.12.13
      2021年12月7日,应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鸣教授做了“国际法作为一门技能技艺——基于对国际法‘否定之否定’认识”的线上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致欢迎辞,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张乃根老师主持本场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担任与谈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及校外师生百余人在线参加了本次讲座。李鸣教授在讲座中谈及了三个主要问题。首先,李鸣教授结合自己学习国际法的历程,阐释了其对国际法的认识的“否定之否定”。1979-1983年李鸣教授在北大求学期间学习实在国际法,当时的主流观点认为国际法是法律。1926年常设国际法院在荷花号案中对实在国际法有经典描述:国际法是主权国家的自由意志,这种意志通过条约和习惯来体现,目的是促进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实在国际法有以下特点:(1)国家中心论。国际法源自国家的自由意志,这种自由意志被解释为国家同意。同意通过条约和习惯法等法律渊源加以体现。(2)实在国际法的视角是法官的视角。其把法律看作原则、规则、概念的总体,是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待国际法。(3)实在国际法观念之下,法律工作者的
    • 2021.12.08
      2021年12月4日,由复旦大学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的创新驱动发展下的知识产权公共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研讨会通过线上形式进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江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纪委监委、南京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复旦大学(按发言顺序排序)等机构近30名专家学者出席并进行专题发言。来自国内各高校、实务机构共11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首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忠法主持开幕式,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和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张乃根主任分别致辞。本次研讨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理论问题研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工业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文化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等三大领域的主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丛立先教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许春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首批(1996年)特邀研究员寿步和
    • 2021.12.06
      2021年11月28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编辑部、《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以及《复旦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共同主办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基础理论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平台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给予大力支持。来自国内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参会,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展开了较为全面、深入的讨论。本次会议是我国法学界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重大战略后,针对这一重大法治议题召开的一次规模较大的专题研讨会,对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会议伊始,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教授,《国际法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人权法研究室主任孙世彥研究员分别代表主办单位发表致辞。致辞嘉宾们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并期待参会专家在研讨会的基础上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乃根主持主旨报告环节。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做了题为“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体系的几
    • 2021.12.02
      2021年11月30日,应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敬东教授作了“条约解释与我国司法实践”的线上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致欢迎辞,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张乃根老师主持本场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担任与谈人。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以及来自其他兄弟院校的师生共计160多人在线参与了本次讲座。刘敬东教授首先界定了中国法院可以适用条约的范围。这些条约主要集中于四大领域:国际贸易、海事海商、民事司法协助和仲裁裁决执行。此外,刘教授还指出了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2020年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明确了我国未加入的条约的适用原则,并以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形式逐步确立我国的法院的条约适用体系。其次,刘敬东教授结合最高院发布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详细阐释了我国法院进行条约解释所遵循的原则。刘教授指出,我国法院已引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的条约解释原则,即根据条约
    • 2021.11.30
      2021年11月26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二十六期——“跨国公司与刑事司法协助中的数据主权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刘璐主持,由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张鹏、茄子科技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潘聪律师担任主讲人。张鹏研究员首先介绍了几类跨国调取电子数据的主要机制:国际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外交途径和互惠原则以及直接跨国向个人或企业调取电子数据。国际司法协助与执法合作充分尊重电子数据所在国主权,然而程序繁杂、耗时较久。继而,主讲人重点以美国《云法》和欧盟《电子证据条例草案》为例介绍了美欧直接向个人或企业跨国调取电子数据的方式。这种方式绕开数据存储国,存在个人数据保护、企业法律义务冲突及损害他国主权的问题。与美欧不同,我国的立场强调数据安全,跨境调取电子数据应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以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为主。主讲人认为,我国可以通过参与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公约或缔结双边条约等途径,推动在具体措施上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潘聪律师重点从科技公司的视角介绍了跨国数据取证的具体实践情况。主讲人首先对跨境数据取证的相关定义进行了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