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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4
      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协办的“法律人类学复旦沙龙”暨“法律人类学是什么?——在上海做法律人类学”深度工作坊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的何潇老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张筱叶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蒋济泽老师、上海市博物馆的张经纬老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的刘振宇老师,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王伟臣老师,以及复旦大学人类学、民族学研究所的潘天舒老师参与了本次工作坊,工作坊由复旦大学法学院熊浩老师主持。工作坊从个案、理论到学科发展等多个维度就“在上海做法律人类学”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度讨论。何潇老师从宗教、政治和经济人类学的视角出发,试图探索这些学科对元概念的学术理解如何可能对我们理解法律产生启发。何老师以国家、学术界与西方不同视角对彩礼的不同认知为问题缘起,通过人类学田野,发现上海打工者的彩礼在面对激烈婚恋竞争和年轻成婚现实时,家族亲缘、乡土连接不是构成了婚姻的障碍,而是构成了婚姻的保障。婚姻中的以彩礼为代表的金钱流动具有着超越市场原则的价值意味。张筱叶老师的主要研究旨趣是监狱文化与犯罪治理。在工作坊中,张老
    • 2022.11.07
      2022年10月2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主办的江湾刑事论坛|经济犯罪前沿问题系列沙龙·肆“敲诈勒索罪司法适用新动向——以专利敲诈入罪第一案为例”在腾讯会议线上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主持,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金果主讲,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研究室主任杨志国、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允锋、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国何、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长利、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承栩与谈。近三百名复旦大学校内外师生、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论坛。一、主讲人发言环节金果法官结合“专利敲诈入罪第一案”办案心得,认为案发背景并非是最实质的内容,具有较强的迷惑性。作为司法工作者,最关键的还是要抛开这些背景以寻求实质,重点判断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情节是否达到需要定罪处罚的程度,以及在案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在正式进入案情研讨前,金果法官简要介绍了财产犯罪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金果法官简述了关于财产犯罪的一些思考。其认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的财产犯罪:第一种是财产转移或者灭失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第二种是按照合法依据应转移财产而未转移的
    • 2022.11.02
      2022年10月18日,第二十二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在廖凯原法学楼20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午餐会由葛伟军老师围绕“《公司法修订草案》热点疑难问题”做主题报告。与谈人施鸿鹏老师、主持人班天可老师和其他参会师生围绕主讲人的报告内容展开讨论与发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会议伊始,葛伟军老师对公司法的发展历程与现有框架进行梳理,并指出目前公司法制度发展滞后或欠缺之处,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需要,并由此引出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其他重大疑难问题三个核心方面的论述。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思考,葛老师首先分析了“引入授权资本制”改革的实质是在法定资本制下,将注册资本改为授权资本,其本质仍是法定资本制。并针对修订草案的“股东失权”“加速到期”“瑕疵股权转让”“股东出资方式”等条款,在比较法层面考察德国法、英国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接下来,关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葛老师以“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划分”为切入点,分析了公司法修订草案采纳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影响,并分别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提出了
    • 2022.10.31
      2022年10月27日晚19时,复旦大学法学院、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和中外商法论坛联合举办的商法系列讲座第2讲“公司程式看护者和分权模式的改进:公司秘书制度的引入”在线上顺利举办。全国各地来自法学界、法律界的三百多名专家、学者、学生参加了会议。北京大学法学院邓峰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建伟教授、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代文律师、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朱大明教授以及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翁小川副教授参与与谈。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葛伟军教授主持。会议伊始,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召集人、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教授致辞。季教授对各位参会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回顾了中外商法论坛的创办背景和历次活动,介绍了主讲人和与谈人的情况,并对此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解析。季教授借此机会,希望复旦大学法学院商法学科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主讲人邓峰教授是2006年至2007年哈佛大学哈佛燕京访问学者,主要研究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民商法总论、社会规范和社会演进理论。主要讲授课程为企业法与公司法相关课程。邓峰教授曾出版《代议
    • 2022.09.26
      2022年9月23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云上边会——2022年环境、发展与人权国际研讨会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依托线上会议间举行,来自复旦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印度尼赫鲁大学、新加坡新跃社科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的十余位中外专家学者围绕环境人权理论、气候变化与人权等议题展开积极讨论。会议开幕式由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陆志安教授主持,会议共分为四个阶段,共十一位学者参与发言。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与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主任孙笑侠教授为边会致欢迎词。王志强教授代表复旦大学对世界各地专家学者的出席与会表示了感谢与欢迎,强调了在世界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时代下,环境、能源问题与人权问题作为全球挑战的重要意义。孙笑侠教授从中国传统人与自然哲学观念切入,对上世纪以来人与环境交往带来的人权问题以及中国的应对措施作出了概括梳理。与会嘉宾合影会议的研讨发言环节由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
    • 2022.08.25
      2022年8月23日下午,《上海市美术馆管理与促进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金桥碧云美术馆一楼艺术图书馆顺利举行。此次座谈会由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金桥碧云美术馆协办。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自北京、武汉、重庆以及上海本地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二十余位专家出席。上海市文旅局艺术处处长萧烨璎和研究会副会长、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峰列席会议。座谈会开幕式由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葛伟军主持,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清伟和金桥碧云美术馆馆长林薇分别致辞。第一单元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刘军华主持。第二单元由金桥碧云美术馆馆长林薇主持。参加本次座谈会的线上专家有中央美术学院特聘教授、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周林,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郭玉军,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倪朱亮等艺术法专家。现场参会的本地专家包括中华艺术宫副馆长张悦,金桥碧云美术馆馆长林薇,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美术馆执行馆长、副教授马琳,上海艺术研究中心研究部副主任郭奕华,上海博物馆
    • 2022.07.02
      2022年6月18日下午,由复旦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办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重点条款解读”线上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姚建龙主讲,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和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郁能文与谈,复旦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史大晓主持。复旦大学师生、各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及学生家长等三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姚建龙所长从立法回顾、概念理解和相关制度性规定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关于立法进程。1979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了第一份党关于青少年立法的文件,即中央58号文;80年代,中国踏上青少年立法的曲折旅程,上海市为之作出卓越贡献,制定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出台,并于2020进行了该法第二次重大修订。在时代变迁中,我国逐渐深化对青少年立法的认识,这种认识的深化不仅体现在形式上的变化,从56条扩容至132条,以及四大保护变六大保护等,更体现在实质层面的深入,如对“学校保护”体系定位的理解与思考。关于对理解“学校保护”。姚所长首先强调,学校保护并不限于未保法的第三章,而是
    • 2022.06.25
      2022年6月24日下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和中外商法论坛联合举办的中外商法论坛·“复旦-炜衡”商法系列讲座第1讲——“我国公司法修改的观察与思考——以日本公司法现代化改革为视角”讲座以线上方式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朱大明教授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葛伟军教授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林一英副处长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专班成员沈朝晖副教授评议。超过两百名复旦大学内外师生参与本次讲座。讲座开始之前,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召集人、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教授和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郭俊主任分别发表致辞。季教授介绍了中外商法论坛、主讲人和与谈人以及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的发展历史,并阐述了民商之间的关系。在民商关系问题上,我国并非纯粹的民商合一或民商分立模式,而是实际形成了有限的民商融合。在商法发展问题上,由于商法的变动性和革命性特征,编撰商法典不是一种合适选择,应当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商立法模式。郭主任介绍了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指出正逢我国《公司法》新修之际,应向同属大陆法系国家的日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