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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9
      2022年5月18日晚19点至21点半,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国际法前沿系列讲座之一“格拉斯哥协议后碳市场的链接问题”成功举办。本次讲座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通过线上形式进行。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主持,来自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主讲,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倪受彬教授作与谈。来自国内各高校、各实务机构的300余名师生观看、参与了此次讲座。曾文革教授先以国际气候框架公约的三个关键节点为切入口,通过介绍不同时期的国际法文件中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的概况为大家进行了解题。曾教授在引入并解释了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等基本概念后,首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了有关碳市场的产生背景与包括“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等基础原理;通过对全球以及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回顾,精准总结了全球碳市场发展现状与未来的趋势;针对不同碳交易体系中的链接形式,曾教授通过对主要国家或地区情况的列举为大家带来了翔实的引证。接着,曾教授又重点分析和论证了后格拉斯哥协议时代全球碳市场链接体系可能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应对,特别是《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解读等。最后,曾教授站在中国立场提出了应对策略,包括充分利用“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加
    • 2022.05.18
      2022年5月13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八期——“新一代投资条约改革及其对跨国公司的影响”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刘笋主讲,由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丹妮、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咏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刘老师首先介绍了传统投资条约的形成背景与特点。继而,刘老师分析传统的投资条约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揭示新一代投资条约改革的原因和背景。进而,刘老师详细介绍了新一代投资条约改革的具体表现。刘老师认为,新一代投资条约的改革,不是真正的革命,只是一种有限的矫正,是对旧体制的改良,是一种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范式转换的尝试。判断的改革效果不能只根据特定投资条约条款的改变,也要根据这些新的投资条约条款在未来争端解决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情况。尤其是,刘老师认为,新一代投资条约并没有改变投资者与东道国的二元关系的调整范式,其他利益攸关者仍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评议和讨论的环节,梁丹妮老师和梁咏老师从当前国际投资者对于企业责任的认知、当前国际投资面临的风险,以及投资条约的
    • 2022.05.14
      2022年5月6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九讲——“证券犯罪刑事政策内涵及其实现路径”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主讲。近二百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中,汪明亮教授围绕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解读其内涵以及实现其科学化内涵的四个具体路径。汪教授首先对《意见》作了界定。汪教授认为,《意见》是国家和执政党依据证券犯罪态势对证券犯罪行为和犯罪人运用刑罚和有关措施以期有效地实现惩罚和预防证券犯罪目标的方案,可以归类为刑事政策范畴。在此意义上说,《意见》就是国家层面的证券犯罪刑事政策。《意见》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它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方针,更是制定和执行证券犯罪刑事政策的行动纲领;不仅是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起点,更是证券犯罪刑事政策趋向合法化与科学化的保障。随后,汪教授从“依法从重
    • 2022.05.13
      2022年5月6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七期——“跨国公司海外侵权的母国诉讼”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主讲,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张生教授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忠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开始,王秀梅老师提出了跨国公司的两面性的问题。以雀巢公司为例,王老师认为规制跨国公司的困难与跨国公司海外侵权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跨越国界/属地属人管辖权问题、复杂公司结构、不同国家法律、公司人格独立等。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一些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比如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通过博帕尔案等王老师介绍了在追求跨国公司海外侵权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即索赔难的问题。索赔难原因包括东道国法律不健全、东道国往往不愿意行使诉讼管辖权,或者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等。随后,王老师着重分析了跨国公司海外侵权的主要类型,包括环境侵权(间接为侵犯人权)、强迫劳动、健康权以及反人类罪等。王老师认为,目前的案例
    • 2022.05.10
      2022年5月3日下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八讲——“东京审判中的梅汝璈”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立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施鸿鹏主持。两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参与本次讲座。梅汝璈先生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1946年在复旦大学法律系执教期间,被选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对第一批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讲座的开始,陈老师对今日讲座的内容做了宏观介绍,本场讲座将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选择梅汝璈先生参加东京审判,二是梅汝璈在东京审判中具体发挥了什么作用。在讲座的第一部分,陈老师简单讲述梅汝璈先生被提名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过程。在法官提名的过程中有多个候选人,其中不乏有知名的法学家、外交家,竞争十分激烈。陈老师比较了当时各位候选人的履历和推荐单位,分析了候选人背后各种政治力量的角逐,向大家剖析了梅汝璈先生最终脱颖而出的过程。讲座的第二部分,陈老师介绍了梅汝璈先生在东京大审判中的具体贡献。由于梅汝璈先生本人关于东京审判的日记、手稿等资料已经遗失,陈老师转而从当时参加审判的其他几位法官留下的档案中寻
    • 2022.05.06
      2022年4月2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七讲——“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的贸易规则体系构建”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筹)负责人许多奇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主持。二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讲座第一节围绕通过贸易规则治理跨境数据流动这一问题的提出。许老师指出,目前,跨境数据流动的贸易规则治理呈现两大特点:一是主要贸易大国如美国、中国和欧盟的数据治理范式分歧明显,形成新的“数字鸿沟“(digitaldivide),对既有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陷入危机;二是双边或区域性贸易协定不断发展,跨境数据流动的特别国际规则加速形成,这既可能进一步加剧多边贸易规则体系的碎片化,也可能为未来统一规则体系奠定基础。讲座第二节围绕多边贸易规则体系回应跨境数据流动的困局。许老师指出,WTO的多边贸易规则体系是国际关系法治化的标杆,WTO规则体系具有某种“硬法”(hardlaw)的性质;此外
    • 2022.05.05
      2022年4月29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江湾刑事论坛|经济犯罪前沿问题系列沙龙·叁“合同诈骗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在腾讯会议线上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主持,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余剑主讲,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小文、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庆安、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国何、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长利、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承栩、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韩康与谈,华东政法大学毛玲玲教授、何萍教授等嘉宾也列席了本次论坛。近四百名复旦大学校内外师生、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论坛。一、主讲人发言环节余剑法官结合自身办案体会,认为此次论坛选题合同诈骗罪司法适用问题既有“学术性”,也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实务性”。他选取了合同诈骗罪审判实务中争议最大、最容易产生分歧的三个问题开展讨论:第一是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问题,主要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第二是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问题,即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罪的区别问题;第三是刑民交叉问题,即认定合同诈骗罪后合同在民事上的效力问题。第一,围绕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余剑法官认为,“非法
    • 2022.05.04
      2022年4月25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六讲——“城市与国际法律秩序关系视野中的上海:迈向‘国际法律之都’?”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忠法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讲座第一部分,蔡老师首先谈到城市与国际法律秩序关系的研究背景:一是国际法上的“去国家中心主义”研究;二是国际关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城市变迁研究。蔡老师接着又谈到研究城市与国际法律秩序关系的意义。首先,它有助于理解中国能否深化参与、乃至引领国际法律秩序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即从整体主义到个体主义、从制度到行为体的视角。第二,可以揭示某些地方性实践的宏大价值。第三,可以揭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的场所选择机理。第二部分谈到对城市的理解。蔡老师认为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都对城市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在做研究时,视野不能狭隘。蔡老师重点探讨了城市在国际法律秩序中的地位与作用。从城市的地位上看,无论把城市看作国际法主体还是国际法客体,都有其不足之处。蔡老师认为可以摆脱传统的主体客
    • 2022.05.01
      2022年4月21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五讲——“证券特别代表诉讼程序问题探讨”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段厚省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了本次讲座。段厚省老师首先以康美药业案为例,引入本次讲座的主题。康美药业案件作为我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段老师认为,无论是制度的设计,还是实践中的探索,应该做到在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诉讼效率以及裁判统一这几种价值之间实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随后,段老师从宏观角度介绍了我国证券特别代表诉讼的制度框架。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条款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57条)规定的共同诉讼制度。《证券法》还规定了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第95条第一、二款)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第95条第三款)。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细规定了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程序问题。此外,《公司法》(第151条)
    • 2022.04.27
      2022年4月22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六期——“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性’——实证与比较分析”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新加坡管理大学访问助理教授颜月明主讲,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卜璐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文亮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钱振球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桂强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开始,颜月明老师首先提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是否具有“国际性”这一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颜老师认为首先需要明确判断“国际性”的参照标准。对此,颜老师分别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出发,将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作为判断“国际性”的参考标准。颜老师指出,国际法院具有“国际性”的原因在于其本身具有的“超国家”(supranational)特性,各国通过签订条约让渡一定的主权,并从中找到一种平衡。国际仲裁的国际性体现在可以解决跨国国际争端,其国际性体现在具有一套成熟的体系,可以最大程度满足民商事主体纠纷解决的需求。不管是国际公法还是国际私法领域,“国际性”均是从制度构建和程序规则两个层面得以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