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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二十八期 跨境银行破产与处置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1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二十八期——“跨境银行破产与处置的法律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郭帅担任主讲人,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孔庆江教授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

郭老师首先以雷曼兄弟和美国国际集团破产案件为引,指出处置机关应介入濒临破产危机银行的运营,以防跨国银行破产冲击全球金融稳定,并精炼地概括了当前国际上通行的银行处置措施,如自救、转让、暂时中止等。其次,郭老师简述了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和欧盟的《银行恢复和处置指令》、《单一处置机制条例》等域外立法,以概览域外破产银行处置措施。同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包商银行破产案件解析中国对破产银行的处置措施。郭老师结合对国内外银行处置立法的分析,提出多种国际合作模式,以解决目前缺乏统一的跨境银行破产和处置框架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对郭帅老师的报告做了评议。他支持通过统一实体法规则模式来构建统一框架,同时探讨了国家干预银行破产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政府权力行使的司法控制等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季立刚教授也对郭帅老师的报告做了精彩评论,其聚焦于我国银行破产法立法问题,提出基于金融机构破产有极强的国际传染性,应针对银行破产原因、主管机构等通过制定特别法进行规制。季立刚教授还代表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向孔庆江教授和郭帅老师表达了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愿望。

在讨论环节,郭帅老师回应了孔庆江教授和季立刚教授的评议,并探讨了政府权力边界、公共利益标准、国内银行破产立法等问题。本场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