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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6
      2023年9月16日下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主办的江湾刑事论坛|经济犯罪前沿问题系列沙龙·六“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安全的法律保护——中德两国视角”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汪明亮教授主持;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马丁·瓦斯默(Martin Wassm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马蒂亚斯·瓦赫特尔(Matthias Wachter)博士、德国波鸿大学法学院罗伯特·科维斯(Robert Korves)博士主讲;德国帕绍大学霍尔姆·普茨克(Holm Putzke)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叶慧娟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喻浩东讲师与谈;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飞云作总结发言;江苏大学法学院金山特聘教授申柳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洋、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刘赫、德国法院宣誓翻译徐文翻译。近50名复旦大学校内外师生、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论坛。主讲人发言环节马丁·瓦斯默(Martin Wassmer)教授——从《德国网络执法法案》(NetzDG)到《欧洲数字服务法案》(DSA)2022年11月16日,《数字服务法》(DSA)正式
    • 2023.09.25
      2023年9月14日上午,“行政法的法典化问题教育法的法典化问题”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楼301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任主持人,广西大学法学院管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黄宇骁助理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潘伟杰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杜仪方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严益州老师、复旦大学法学院蔡培如老师、复旦大学法学院路平新老师任与谈人。刘志刚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主题和与会人员,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薛刚凌教授在讲座中就行政法法典化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薛老师着眼于“怎样编纂法典”这一主题,从基本理论、内容框架、编纂技术三个层次对行政法法典化问题进行分享,提出了法学研究的三个层次:模式研究、制度研究、技术水平。她认为需要明确公共行政是什么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进而区别开东西方法学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指出我国的治理模式是一种系统的、整体的、包容的模式。最后,薛老师总结道,在讨论行政法法典化时,大家需要明确行政法到底要做什么,涵盖哪些制度研究等基本问题。湛中乐教授就行政法法典化和教育法法典化两
    • 2023.09.23
      2023年9月12日,由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资助、复旦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复旦跨国法论坛第四十四期“对国际法中‘可对抗性’的特征的一些思考”讲座在江湾校区法学楼301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谭渝丹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青年副研究员蒋超翊、讲师刘思竹和师资博士后李珍妮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朱丹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可对抗性”是国际法理论与实践中鲜受关注的重要问题。谭老师首先考察了“可对抗性”在国内法上的来源,以及在国际争端解决实践和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起草的《关于习惯国际法的识别的结论草案》的体现。在此基础上,谭老师仔细考察了“可对抗性”概念在国际法具体领域的适用问题。特别是,她认为,在国际法形成过程中,“可对抗性”是一国表达法律立场,进而影响特定国际法形成的重要手段。在评议与讨论环节,就“可对抗性”概念的翻译、“可对抗性”适用的类型化以及“可对抗性”对国际争端解决的影响等问题,谭老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丰富而深入的交流。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 2023.09.18
      2023年9月16日下午,2023年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年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专题会议暨第十二届法律人类学高级论坛在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子彬院205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吴大华,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瑾,以及来自《法学》、《东方法学》、复旦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会议。我院副院长杜仪方教授、王志强教授、院长助理熊浩副教授以及其他青年骨干教师和学者参加活动开幕式以及专题研讨会。专题会议的开幕式由杜仪方教授主持,吴大华教授与徐瑾书记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吴大华教授在致辞中对各位远道而来的领导、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吴老师结合自身学术感悟与治学心得,深入阐述了法律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徐瑾书记在致辞中对各位嘉宾莅临复旦法学院表达了由衷谢意。徐书记表示复旦大学法学院一直强调学术研
    • 2023.09.11
      摘要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崛起,标志着通用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悄然而至。学界主流的观点是形式主义的“工具论”,即在AIGC的著作权问题上否认人工智能的主体地位,将其视为人类创作的辅助工具。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著作权问题理应回归至著作权法的规范逻辑。现行著作权法以“独创性表达”这一法律形式构建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究竟是谁(人类抑或人工智能)对AIGC的“独创性表达”作出主要贡献,是判断其可版权性及权利归属的关键。在人工智能对AIGC的“独创性表达”作出主要贡献的情况下,如果现有法律或者市场上存在的激励机制足以确保AIGC的持续生成,则法律没有必要对算法所有者、算法设计者以及算法使用者等各环节主体赋予额外的激励机制。通用人工智能时代AIGC应承担的社会功能是,以人机协作的方式,激励人类积极参与作品的创作,并促进作品的利用和传播,从而服务于著作权法改善公共福祉的最终目的。关键词ChatGPT;著作权法;功能主义;工具论;贡献论;独创性表达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功能主义路径:著作权法的逻辑回归(一)著作权法的规范逻辑(二)“独创性表达”及其核心意涵三、AIGC的
    • 2023.07.03
      2023年6月1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主办的江湾刑事论坛|经济犯罪前沿问题系列沙龙·五“经济犯罪认定基本思路与理念”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汪明亮教授主持,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于同志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宇教授致辞,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国何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喻浩东讲师与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教授列席了本次论坛。近60名复旦大学校内外师生、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论坛。主讲人发言环节于同志法官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与理论研究,提出了经济犯罪认定面临的两大实务难题:经济犯罪和民事纠纷、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的区别,并以此为基础,围绕五个方面展开了讲解。第一,经济犯罪刑法规范与其他部门法的比较。于法官认为,从构成要件的差异性来看,很多经济犯罪是行政犯,概念、罪状直接源于行政法规,但不能不加思考地照搬经济行政法规。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关于伪劣产品的概念,实务中,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作为民事违约行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如果照搬行政认定,容易不当地将民事纠纷拔高认定为犯罪。在犯罪成立条件中,“严重危害性”与“应受惩罚性”
    • 2023.05.31
      2023年5月22日,由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资助、复旦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复旦跨国法论坛第四十三期“伊肯伯里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讲座在江湾校区法学楼301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青年研究员陈拯老师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青年副研究员蒋超翊老师与师资博士后李珍妮老师担任评议人,朱丹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和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主要围绕伊肯伯里的新书《一个民主的安全世界—自由国际主义与全球秩序的危机》展开。陈老师首先介绍了伊肯伯里的主要著作以及新书的写作背景。随后从“康德三角”出发介绍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内涵,指出伊肯伯里对“自由国际主义”概念界定的核心是关于自由民主国家和更广泛的世界应该如何合作来组织彼此关系的一组信念。陈老师认为,如何应对现代性的挑战是伊肯伯里试图拓展自由国际主义理论的重要尝试。然后,陈老师结合该书的内容,梳理了自由国际主义的历史演进,指出新书突破了此前学界的叙事框架,系统回顾了自由国际主义思想从18-19世纪发端一直到近年危机的演进。陈老师指出,伊肯伯里强调自由国际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