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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0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单位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和我单位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二、报考资格审查我单位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新生入学后,我单位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初试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试时间暂定4月2日下午,具体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博士生招生按照《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https://law.fudan.edu.cn/39/59/c27482a473433/p
    • 2023.03.06
      一、宗旨充分发挥我校研究性大学师资力量强、学术气氛浓的优势,依托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一步拓展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平台,为本科生创造更多进入实验室,体验学术研究的机会,从而加快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二、组织机构实行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院系开展曦源项目,各院系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院系成立曦源项目工作管理委员会、学生工作小组:管理委员会负责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经费管理、档案管理及评奖等工作,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全面负责,一般由教务员或教学秘书担任联络员;学生工作小组协助管理委员会完成曦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三、项目要求1.项目研究范围不限,但必须有创新思想,研究过程符合学术规范,并能在一年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申请延长至两年)。2.可以由导师或学生提出课题。若该课题是从属于导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则该课题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必须以申请学生为主完成。3.在申请曦源项目资助前,该课题未接受过其他项目的资助。四、导师要求1.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中级职称且具备博士学位,并能保证足够时间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2.为保证指导质量,一位教师一次只
    • 2022.11.30
      附件1:意向导师学术评议书.docx附件2:博士生科研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