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基地

宗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实施意见》(教高[2011]10号),加强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已经与多家政法部门、司法实务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的接洽,并签署了一系列《复旦大学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中共淮安市政法委员会

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浙江时代阳光律师事务所

 实习培训基地: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院际合作:

上海医学院——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复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