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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04
      2022年4月25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六讲——“城市与国际法律秩序关系视野中的上海:迈向‘国际法律之都’?”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忠法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讲座第一部分,蔡老师首先谈到城市与国际法律秩序关系的研究背景:一是国际法上的“去国家中心主义”研究;二是国际关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城市变迁研究。蔡老师接着又谈到研究城市与国际法律秩序关系的意义。首先,它有助于理解中国能否深化参与、乃至引领国际法律秩序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即从整体主义到个体主义、从制度到行为体的视角。第二,可以揭示某些地方性实践的宏大价值。第三,可以揭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的场所选择机理。第二部分谈到对城市的理解。蔡老师认为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都对城市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在做研究时,视野不能狭隘。蔡老师重点探讨了城市在国际法律秩序中的地位与作用。从城市的地位上看,无论把城市看作国际法主体还是国际法客体,都有其不足之处。蔡老师认为可以摆脱传统的主体客
    • 2022.05.01
      2022年4月21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五讲——“证券特别代表诉讼程序问题探讨”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段厚省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了本次讲座。段厚省老师首先以康美药业案为例,引入本次讲座的主题。康美药业案件作为我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段老师认为,无论是制度的设计,还是实践中的探索,应该做到在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诉讼效率以及裁判统一这几种价值之间实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随后,段老师从宏观角度介绍了我国证券特别代表诉讼的制度框架。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条款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57条)规定的共同诉讼制度。《证券法》还规定了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第95条第一、二款)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第95条第三款)。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细规定了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程序问题。此外,《公司法》(第151条)
    • 2022.04.27
      2022年4月22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六期——“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性’——实证与比较分析”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新加坡管理大学访问助理教授颜月明主讲,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卜璐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文亮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钱振球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桂强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开始,颜月明老师首先提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是否具有“国际性”这一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颜老师认为首先需要明确判断“国际性”的参照标准。对此,颜老师分别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出发,将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作为判断“国际性”的参考标准。颜老师指出,国际法院具有“国际性”的原因在于其本身具有的“超国家”(supranational)特性,各国通过签订条约让渡一定的主权,并从中找到一种平衡。国际仲裁的国际性体现在可以解决跨国国际争端,其国际性体现在具有一套成熟的体系,可以最大程度满足民商事主体纠纷解决的需求。不管是国际公法还是国际私法领域,“国际性”均是从制度构建和程序规则两个层面得以体
    • 2022.04.24
      2022年4月1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四讲——“美国判例法查明”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凌云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史大晓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讲座伊始,高凌云老师对本场讲座的架构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强调外国法的查明是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次讲座将以美国法为对象,着重介绍美国法中的判例法查明。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美国的法律体系,第二部分对美国的判例法进行解构,第三部分将解读美国的外国法查明案例。讲座的第一节,高老师向大家简要介绍了美国的法律体系。美国的法律体系分为联邦法律体系和州法律体系,二者处于平行的地位,共同构成完整的美国法律体系,并引申出制定法与判例法的概念。随后,高老师谈到制定法和判例法之间的关系,其基本原则是制定法高于判例法。在同一个领域中,相对于判例法,制定法将被优先适用。在没有制定法的情况下才适用判例法。高老师也谈到,虽然制定法处于优先适用的地位,但法官有权通过司法审查程序来推翻制定法,立法机关也可以通过制定一个新的法律来推翻法院的判例法。因此,美国的法
    • 2022.04.23
      2022年4月15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五期——“禁诉令”的功能定位与中国方案”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文亮主讲,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福永教授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首先,张文亮老师从禁诉令适用的源头说起,对禁诉令的概念进行厘清。张老师提出,“禁诉令”这个术语是一个舶来品,主要是英美法系使用的概念和制度。英美法系所讲的“禁诉令”,是在司法管辖权意义上使用的概念和制度,是应对“平行诉讼”的司法管辖权协调机制。目前,我国立法中尚无“禁诉令”这一概念,但“禁诉令”已被我国法院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和海事诉讼中多次以“行为保全”或“海事强制令”的方式使用。与此同时,“禁诉令”的司法实践已经引起我国立法机关的关注,并被欧盟、德国、美国以及印度等地区或国家的实践所回应。其次,张老师谈到了“禁诉令”的本质界定及价值定位。张老师认为禁诉令的本质是解决平行诉讼的手段。英美法系在实践中一再强调“禁诉令”的对人属性,突出“
    • 2022.04.18
      2022年4月14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三讲——“法外知识对法科生的意义在哪里?”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孙笑侠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杜仪方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讲座第一部分围绕“为什么法科人才内卷加剧?”这一问题展开。孙老师认为,在知识生产、摄取、应用的全过程中,一般会经历“三部曲”:第一,从知识被鄙视到被需求;第二,从知识的更新到知识的充分利用;第三,从知识的陈旧到知识的内卷。古代中国诗书传家,读书不读律。对法学知识的“鄙视”,从儒家士大夫沈家本对到刑部为官感到十分郁闷,便可窥斑见豹。清末司法改革,对新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激增,此乃第一部曲。伴随司法改革,经术之士退居幕后,法科人才登上历史舞台,法科知识充分运用于实践中,此乃第二部曲。随着第一代赴日接受速成法科教育的人才将其知识使用殆尽,赴欧美、日本留学的法科“正规军”回国后加入法科人才的队伍,由此产生知识的内卷,此乃第三部曲。在百年前的时代,在“内卷”中能否取胜与知识的厚薄程度有关。复旦大学原副校长王宠惠、
    • 2022.04.15
      2022年4月11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二讲——“国际经贸制裁涉及的法律问题”讲座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陈力主持。三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了本次讲座。龚柏华老师认为,可从三个角度看制裁:国际关系角度、世界经济角度和国际规则角度。本次讲座从国际规则角度切入,探讨制裁的合法性与应对方法。在我国“走出去”的背景下,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制裁是一种新型风险,因而对这种风险的防范以及合规做法较为陌生,需要加以重视,这也是本次讲座的用意之一。国际制裁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多边制裁和单边制裁。讲座第一节围绕联合国与多边制裁展开。本节中,龚老师结合《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介绍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下设的制裁委员会所实施的强制性制裁措施,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联合国制裁决议在欧盟各国和中国的适用。关于国际法在一国国内的适用这一传统的国际法问题,龚老师结合欧洲法院的“卡迪”案、上海市高院审理的走私稀土案对该问题作了回应
    • 2022.04.09
      2022年4月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一讲——“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及其完善”讲座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乃根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忠法主持。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讲座第一节主要介绍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新问题。张老师以数控机床这一非网络化时代人工智能的应用为切入点,结合198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戴蒙德诉迪尔案”(该案判决明确作为“整体”的计算机程序可作为“工序”获得专利权),分析了非网络化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问题。进入网络化时代,知识产权发生了很大变化:类人机器的出现引发学界对知识产权主体从“自然人”到“智能人”的思考;小米人工智能音箱等网络音响的出现也带来新的著作权问题。讲座第二节聚焦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的完善,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软件发明专利。本部分,张老师结合2021年1月15日施行的《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指出纯粹的算法或单纯的商业方法缺乏可专利性;此类算法或商业方法须包
    • 2022.04.07
      2022年4月1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三期——“中国在美国的主权豁免实践述评”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庆明主讲,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涛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忠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李庆明老师首先详细介绍了美国法院审理的涉华豁免案件类型,主要有旧债券诉讼,中央政府及其部委、地方政府涉诉案件,国有企事业单位涉诉案件,党政领导涉诉案件,以及执行豁免案件五类。其中,中央政府及其部委、地方政府被诉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被诉两类涉及的案件较多。前者存在一系列豁免例外,比如侵权行为例外、商业行为例外、征收例外等,后者特别是国企的豁免在很多时候却并未得到美国法院的支持。接下来,李老师重点谈到了中国政府和企业应对涉华豁免案件的措施:外交上,可以通过外交谈判、外交照会以及推动美国国务院向法院提交声明等方式应对;法律上,包括抗拒送达、特别出庭、申请撤销判决以及出庭参加实体抗辩等手段。除此之外,民间团体提交法庭之友意见,发挥舆论力量以及和解等措施也可以加以利用。李老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