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2021年5月28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一期——“跨国公司总部设置的税收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主持,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泽平担任主讲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首先,张泽平教授分别以新加坡、南非、马来西亚、日本和中国为例,介绍了国内法上针对总部企业的特殊税收规则。随后,张泽平教授着重围绕着利益限制条款(LimitationonBenefits,“LOB”)与主要目的测试条款(PrincipalPurposesTest,“PPT”)阐释了总部企业能否适用税收协定优惠。张教授首先以美国实践的发展为例,详细介绍了LOB条款中“总部测试”标准在实际案件中的运用,随后以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aseErosionandProfitShifting)范本下的LOB条款和PPT条款为例,揭示了这两个条款对总部企业的选择适用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最后,张泽平教授对我国双边税收协定中的LOB条款、PPT条款、以及两条款并存的情形进行了梳理,并就我国LOB条款与PPT条款对总部企业的适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