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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发展状况华东片调研会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2019年5月18日上午,我院在宝隆宾馆成功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发展状况华东片调研会。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分党委书记徐瑾、副院长杜宇、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法律硕士中心主任熊浩与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10所院校代表共聚一堂,就华东片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会议由孙笑侠教授主持。

 王志强院长首先向出席会议的各院校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诚挚的感谢,并希望在国际化的形势下,以更加开放的态度,与各院校共同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随后,孙笑侠教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背景、目的和内容,并期望各院校分享各自的发展经验,多提建设性意见,协力形成华东片调研报告并向国务院学位办予以反馈,争取把好的举措吸收到全国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中去。

 调研会议上,各院校代表积极讨论并分享了各自的成绩、经验和特色。总体上,华东地区院校在法律硕士培养的实践中已经探索出诸多成功的做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培养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上,在深化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上,在推动法律硕士教育内涵发展上,都做出了不同的尝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调研会上,各大院校代表也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提出了相关建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表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适当调整法本与非法本的名额比例,开展相关调研,了解职业资格考试对非法本法硕的影响。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指出,目前没有纳入试点的高校,无法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当地社会的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特色自主培养,这是一个需解决的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认为,需重点考虑如何将非法本的本科专业和法律专业相结合,培养复合型人才。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处长赵俊表示,要真正做到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的分类培养,还需更为明确的指导方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指出,目前对于法硕培养的学分设置还需进一步改进,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名称与课程可以再做进一步的细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认为,在增加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分度上,可从实务导师和实务课程的管理方面入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办公室主任戴国立表示,实务导师制度需要进行改革,让实务导师更多参与教学活动,分担校内导师的教学压力。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管理中心主任曹伊清认为,需针对在职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乐希望能打破院校隔阂,加强不同院校间法律硕士本硕博培养的连贯性。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许林波认为,应充分挖掘在职法律硕士的资源,为实务导师库的建设储备力量。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心主任熊浩表示,法律硕士的定位应以出口为中心,以实务为导向,并尝试国际化的培养方式。

 最后,孙笑侠教授对此次调研会进行总结。他表示积极推进与助力法治国家建设,有效提升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理顺“国家要求、学校特色和积极性与市场预期”三个核心要素的相互关系,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重要改革方向。给予培养质量较好的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建构一个准确定位、自主培养、科学评价具有一致性的法律硕士培养机制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改革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