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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案例教学和庭审方式改革比较论坛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2017年9月20日,中德案例教学和庭审方式改革比较论坛在复旦大学法学院103会议室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案例教学和庭审方式改革”,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德国康斯坦茨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君澜律师事务所等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复旦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全程参会。论坛围绕“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及其发展方向”“案例教学、司法考试与庭审教学”等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白江教授主持。

论坛第一单元围绕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及其发展方向展开讨论。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章武生教授首先对康茨坦茨大学各位教授、学生的到来并出席本次研讨会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章武生教授以从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到现代庭审方式改革为题,系统介绍了“个案全过程教学法” 的创立和推广,在个案全过程教学中发现我国庭审存在的严重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2015年与境外教授和实务人员合作为学生和法官开设现代庭审理论与应用课程,在此基础上与江浙沪广多家法院合作开展庭审方式改革,目前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到目前为止已有5家法院40多名法官在拍示范庭,并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胡震远法官以“庭审方式的现状、改革及展望”为题,通过对改革前庭审流程的梳理,认为现行法庭审理的不足之处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需要进行改革。胡法官认为,以现代庭审理论引领的庭审方式改革能够实现审前聚焦争点、整合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使庭审简洁明快、避免法官突袭。同时,就德国法在技术上如何兼顾行使释明权与保持中立性,证人盘问需要注意些什么,如何避免披露法律见解时与双方当事人形成三方辩论的格局等问题向德国教授发问。

上海市君澜律师事务所成谦律师以“庭审改革探索的成绩和努力方向”为题,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目前在庭审改革方面取得的具体成就。同时认为,从试点情况看,庭审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效率大概提高5倍以上,裁判接受度大幅提升。按照司法研究中心提供的新方法,试点法庭改变了以往将双方当事人所有证据材料一一在法庭上出示,并接受对方逐一质证的传统审理方式,而是采取书状先行,法庭根据双方书状整理争点,双方围绕争点进行举证和辩论。在这种基础上,以示范案件为例,原来案件法庭实际开庭2次,庭审耗时约6小时;而按照新方法,该案庭审时长约1个小时。现代庭审方式无论在案件质量还是效率上都实现了相当程度的提升。

德国康斯坦茨大学Astrid Stadler教授以“德国突袭裁判的防止和法官在诉讼中协助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为题,先从德国民事诉讼法139条为切入点,以三个德国诉讼中常见的三个案件为例,详细分析了德国法所构造的法官与当事人协作推荐案件快速庭审的方法。

德国康斯坦茨大学Jochen Glöckner教授以“争点确定方法和技术”为题,从德国法规定的集中于一次言词辩论期日终结和严格的失权制度为出发点,结合诉讼实务中的法官操作方法,向与会专家详细介绍了德国争点确定、疑点排除和心证公开的方法。

论坛第二单元围绕“案例教学、司法考试与庭审教学”展开讨论,德国康斯坦茨大学Astrid Stadler教授以“德国案例教学概况”为题,比较分析美国与德国在案例教学、法律诊所上的不同之处。同时,就德国案例教学的方法向大会作了详细展示。

德国康斯坦茨大学Jochen Glöckner教授以“德国法学院如何为学生准备第一次司法考试”为题,介绍了第一次司法考试对德国大学法学院的影响以及学生如何准备第一次司法考试等。

复旦大学法学院熊浩老师以“案例教学方法在中国法学院的运用”为题,采用问题式的导引方法,结合理论及案例回应和解释了什么是案例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在中国的实践方式,并就案例教学的未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德国康斯坦茨大学Hannes Bürgelin博士以“德国第一次司法考试后2年实务训练简介”为题,结合德国第二次司法考试的历年代表性真题,介绍了准备第二次司法考试的技巧和方法。

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雄以“中国司法考试概况”为题,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我国司法考试的报考要求、题目类型以及如何看待我国的司法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