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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弗吉尼亚比较宪法圆桌会议暨奥布莱恩教授系列讲学活动成功举行
2017年7月,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教授、美国司法研究领域的顶尖专家奥布莱恩教授(David M. O'Brien)受聘2017年度“复旦资深学者”,并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系列讲学活动。奥布莱恩系列讲学活动由复旦大学外事处和法学院组织,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具体承办。
(奥布莱恩教授在法学院正门前留影)
7月4日奥布莱恩教授以《大理石圣殿的生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制度变迁和发展》(Life in the Marble Temple: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Development in the U.S. Supreme Court)为题开展了讲座,奥布莱恩教授以美国宪法史为宏大背景,通过大量的资料和图片,介绍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两百余年的发展历程,着重分析了1935之后美国最高法院运行的制度机理。
(奥布莱恩教授讲座现场)
7月5日,奥布莱恩教授以《两种竞争性的宪法解释的路径:‘原始意图’和‘一部活着的宪法’》(Competing Approaches to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Original Intent” and “A Living Constitution”)为题开展了第二场讲座,奥布莱恩教授以“谁来解释宪法?”、“如何解释宪法?”、“解释何种宪法?”问题开场,接着通过对宪法学说史的梳理提出了当代宪法解释方法论上的五大理论难题,最后详细阐发了“元旨主义”和“活的宪法”两种解释进路之间的紧张关系。
(奥布莱恩教授讲座现场)
7月10日,复旦-弗吉尼亚比较宪法圆桌会议在法学院202会议室成功举办,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本科生院副院长潘伟杰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助理林曦副教授参加,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十余位学者与会,我院青年教师涂云新主持并担任了翻译,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组的青年教师、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此次圆桌讨论。奥布莱恩教授携带新书《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未出版的意见:宪法解释的冲突和妥协》进行了主旨发言,来自上海市十家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与会学者围绕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347 U.S. 483 (1954)】中的宪法解释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学术探讨。
(复旦-弗吉尼亚比较宪法圆桌研讨会现场)
据悉,“复旦资深学者” (Fudan Senior Fellow)项目旨在邀请海外顶尖专家、学者来复旦校园从事文、理、医工等领域的科研,此次奥布莱恩教授系列讲学活动系法学院首次承接“复旦资深学者”项目。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简称UVA)是由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于1819年创建的美国历史上首个独立于教会的高校。该校始终名列全美最佳公立大学前列,是一所世界一流的公立研究型大学。复旦大学与弗吉尼亚大学长期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术合作活动,有力促进了中美两国跨太平洋的教育合作机制。
附: 戴维•M.奥布赖恩(David M. O'Brien):1951年出生,弗吉尼亚大学教授、牛津大学富布赖特学者、里昂二大和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82—1983年曾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访问学者,同期在首席大法官行政助理办公室任研究人员。主要著作有:《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Storm Center: The Supreme Court in American Politics),此书是美国最畅销的最高法院著作,荣获美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银法槌奖”(Silver Gavel Awards);《司法的过程》(与亨利•亚伯拉罕合著),该书是学习、了解美国司法制度的“入门书”;《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该书(中文版)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何帆法官翻译并于2015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