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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未来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依法行政”专家研讨会会议简报
2014年12月7日下午,由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上海)自贸区建设上海市社科创新研究基地暨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联合支持的复旦大学自贸圆桌会议第十一期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未来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依法行政’。
出席此次研讨会的专家有上海自贸区法规处吴蓉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处陈昊副处长,商务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方潇,华东政法大学中国自贸区研究院执行院长贺小勇教授,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冯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杨丽艳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陶立峰副教授、叶波副教授等。出席研讨会的复旦专家有: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伟杰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秘书长尹晨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自贸区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力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自贸区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力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陈治东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秘书长梁咏副教授等。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题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副教授主持。会议伊始,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秘书长尹晨副教授作简要致辞。他认为上海自贸区成为众多自贸区之一如何保持领先地位,2015年版负面清单如何完善,应从不同的方向思考。希望各位学者能为2015年版负面清单的调整方向建言献策。随后,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伟杰教授致欢迎辞。潘院长提出各位专家应在国家改革、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为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撑。他希望本次圆桌会议能够汇聚各方面智慧,为2015年版负面清单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处陈昊副处长发表了题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现状与未来”的演讲。他指出我国现行的外资管理模式在国际上已较为落后,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整体上对外商投资形成了新的管理模式。2013年版负面清单的制定坚持了六个原则,分别为自主开放,可进可退可破;逐一列举限制措施;不符措施适用于准入环节;风险防范;分类问题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标准;负面清单的作用是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的依据。同时陈副处长对“特别管理措施”名称的由来、负面清单的行业分类标准、负面清单的内容以及负面清单的边界问题做了详细介绍。2014年版负面清单在三个方面做了修订,即提高了开放度、增加了透明度、进一步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最后,陈副处长提出2015年版负面清单改革的方向是开放度问题,特别管理措施的条数将进一步缩短。上海自贸区法规处吴蓉处长作了题为“上海自贸区的实践及需要思考的问题”的演讲,认为负面清单给政府职能转变带来了实质性影响。在国内其他试验区批准后,仍应坚持采用一个统一的负面清单,但应留有各地方有限的特色。2015年版负面清单要考虑如何在更大的范围中实践,试验区的实践如何与中美BIT谈判对接,以及除全国人大授权外,是否还有其他路径为自贸区提供法律支撑等问题。上海自贸区以何种形态存续下去,如何发挥引领作用,还要作进一步思考。
随后,在专家讨论环节,上海财经大学孙元欣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贺小勇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冯军教授分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孙元欣副院长强调我国已进入对外开放的第四阶段,目前服务业的开放多为放宽性开放而不是首发性开放,该轮开放的关键还是要立法。同时扩大开放不仅仅是自贸区的事情,还需要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贺小勇教授分析了国内法与国际法两个维度下的负面清单,指出今后发展的重点应转到内外资共同的负面清单上。冯军教授提出上海自贸区应与中央有效联动才能发挥示范效应。
会议第二阶段的主题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与中美BIT“不符措施清单”,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主持。商务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方潇发表了题为“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的‘不符措施’清单”的演讲。他首先介绍了中美BIT谈判的整体进展,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管及董事会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美方范本例外的规则与结构。从性质、范围、对象、区域四个角度比较了中美BIT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和国家对外资管理的负面清单的异同。最后提出了制定负面清单的挑战与思考,包括对不符措施的解释、未来产业、负面清单的平衡问题等。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副教授发表了题为“上海自贸区与中美BIT‘负面清单’的协同创新研究”的演讲。她把负面清单划分为内线负面清单和外线负面清单,并对美国最近的缔约实践进行了研究,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美澳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乌拉圭BIT和美国卢旺达BIT为例。研究美国附件可以看出美国持续关注的重点问题,研究他国附件可以知道美国可接受的底线以及我国出价的程度。梁咏副教授指出我们要坚持从一个中心、两个维度、三种类型方面对负面清单进行改革。
西南政法大学杨丽艳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陈治东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陈力教授进行了点评。杨教授指出,在今后的改革中要重点考虑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与中美、中欧BIT的契合问题。陈治东教授指出上海自贸区的试验田作用不在于负面清单本身,要把上海自贸区置于更大的目标下考虑。陈力教授强调自贸区是国家战略,中国在中美BIT谈判中要在争端解决等后续问题方面争取更大的利益。同时,其他与会专家也都提出了相关的问题和看法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会议最后,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作了简短的总结,表达了对新版负面清单和上海自贸区推进改革的期待。至此,本次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