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法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20日

2014年6月17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法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在江湾校区廖凯原法学楼三楼模拟法庭隆重召开。法学院定点联系领导、校党委副书记陈立民同志到会讲话,院党委书记胡华忠同志代表上届党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由党委副书记梁咏同志主持。

下午两点,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陈立民同志首先代表校党委对法学院党代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复旦大学法科教育迄今已满百年,形成了复旦优良的法学教育传统。在历届法学院领导班子和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2000年单一法学学科的法学院成立以来,学科架构日益完善,已成为全校学生规模最大的院系之一,是国内外均有一定实力和影响的法学院。他说,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法治应当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为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陈立民同志代表校党委对学院新一届党委会提出了几点希望。他说,新一届党的委员会一定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和修养;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统揽全局和议事谋事干事的能力;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学院事业发展开展各项工作;要树立正气,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坚强有力的政治核心;要开拓创新,努力建设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胡华忠同志代表上届党委向大会作了《团结齐心 振奋精神 为实现转型升级建设更强更美法学院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全文另发),报告分三部分:一是自上次党代会以来近九年的工作回顾;二是面临的形势和战略任务;三是今后的主要任务。胡华忠同志在报告中全面回顾了过去九年间法学院的工作主线,对在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学院发展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工作中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刻的发掘。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是复旦法学院发展的机遇,而加快建设成为一所受尊敬的高水平法学院是我们对国家、对民族的重大责任。走过百年历程的复旦法学教育要以高站位、大视野、大格局来谋划法学院的转型发展,推进实施服务国家、开放发展、家园建设和品牌建设四大战略任务,实现从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从粗放型向精致型转变、从向内型向向外型转变、从依赖型向自主型转变、从初级型向高级型转变,全面提升复旦法学院的品位、品质、品牌。对今后的发展,报告提出了七大任务:1、以“顶天立地”为目标,努力实现以特色和质量为着眼点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体系;2、以开拓务实作风为支撑,努力构建高品位的社会服务体系和有效的资源保障体系;3、以坚持优良传统为基础,努力形成全院整体大格局视野下有特色的学生工作体系;4、以增强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高效化为切入点,推进建设全面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内部治理体系;5、以坚持党管干部管人才为原则,党政密切配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专业化的管理队伍;6、以学术、育人、温馨和谐为主调,努力塑造富有正气有凝聚力感召力的文化氛围;7、以服务师生、激发活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报告最后提出,法学院面临时代和国家发展的大好机遇,面对兄弟院校的强烈竞争的态势,面对师生校友对学院加快发展的强烈期盼,面对学校建设一流法学院的强烈愿望,面对社会对更强更美复旦法学院的强烈期望,面对复旦法学院处在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法学院广大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广大师生,以学院事业为重,提境界、顾大局、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用心用情地投入,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加快转型发展,努力为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复旦特色的法学院而努力奋斗!

随后,大会进入选举阶段。王蔚同志作《关于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法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过程及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产生过程的说明》,大会工作人员宣读了校党委《关于法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批复》,与会代表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法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和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

代表们在认真酝酿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情况后,填写了选票并庄严地投入票箱。经公开计票、唱票后,大会总监票人胡鸿高同志宣布了投票结果。

胡华忠同志主持了大会闭幕式。宣布王蔚、孙笑侠、汪明亮、宋永华、陆志安、胡华忠、侯健、梁咏、潘伟杰(姓氏笔画排序)等九位同志当选新一届法学院党委委员。随后,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法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本次党员代表大会共有代表76名,其中在职教师代表47名、退休教师代表3名、学生辅导员代表(在读学生)6名,学生代表20名,应出席代表72名(4名代表因公出国、产假),实际出席代表72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师代表、学院老领导、老教师代表以及其他学生代表也应邀列席了大席,校党委组织部盛晓蕾同志到会指导。

在随后举行的第二届党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胡华忠同志当选党委书记、梁咏同志当选党委副书记,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各位委员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