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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举办国际正义与人权讲座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31日

3月25日,由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与我院联合主办的International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ibunals国际视野讲座在江湾校区法学楼104会议室如期举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以下简称“前南庭”)前书记官John Hocking、前南庭法官、副院长刘大群、联合国行政法庭书记官长Hafida Lahiouel、斯坦福大学教授David Cohen、余留机制法律官员Crystal Willow、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法律官员Chiara Biagioni悉数到场,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讲座。讲座由人权基地常务副主任陆志安老师主持。复旦及多所高校师生到场聆听,会场座无虚席,台上台下就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John Hocking先生作为第一位发言人,详尽介绍了前南庭的创建历史及背景,并以该庭审理过的波黑前领导人卡拉季奇作为典型案例,介绍了证人、语言、罪行的认定标准三个要素在该审判庭中的运行模式。

刘大群法官首先简要介绍了自己由中国政法大学赴前南庭任职的经历,随后紧密联系时事,提及了刚刚尘埃落定的刚果金前副总统皮埃尔本巴贡博案和在中国颇有影响的“快播”案——国际刑事法院第三审判庭3月21日认定其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成立,刘法官认为该案的判决对于人权信仰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意义重大,罗马规约精神将在未来获得更为广泛的认同;又借“快播”案提到了刑法基础对于国际刑事法院认定罪名的重要性,也为听众中有志从事未来国际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的同学指明了方向。

Hafida Lahiouel女士向在座师生介绍了国际组织在世界秩序的建构和维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一战后的国际联盟,到二战后的联合国,以及纽伦堡和东京审判庭相继成立,再到现今的国际刑事法院、前南庭、卢旺达审判庭等国际审判庭。这些国际组织在巩固既定的稳定世界秩序的同时,还促进了国际行政法的形成和发展。她讲到,国际行政法包含了许多国家国内行政法内容,但因其置身国际舞台具备独特性,值得未来国际法学界进一步挖掘和研究。

David教授针对转型中的正义进行发言,主要讲述了如今美国高校法学院对“转型正义”概念的关注点,及联合国和国际组织在推广恢复性司法及宽容司法理念教育中的作用。他指出,转型正义最初出现于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出发点在于弥补国家在民主化进程中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损害,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引发了关乎真理、价值、正义的很多思考。现今美国高校法学院对转型正义主要关注“新成立政府对前政府违法行为带来的赔偿义务的继受”“转型正义法律审判程序中的赔偿功能”与“公平正义实现功能之间的权衡”三个方面。

Crystal女士的工作覆盖面很广,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程序等,因而讲座内容包罗万象。她通过假想现场观众均为法官的方式启发大家思考,并重点从证据采信规则和法官人员组成两个方面讲解现有国际审判庭的法律程序制定的法理依据,在讲座末尾也表达了未来国际审判庭在程序问题上将愈来愈严谨,同时汲取各国国内审判模式的优越性。在答疑过程中,Crystal也对国际法院没有既定证据规则的原因作出了解释,强调了主体适格对于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性。

最后发言的Chrara Biagional女士简要介绍了卢旺达审判庭创设的历史以及发展至今取得的成果。她以性侵害为例,通过对每一个必备构成要件的考量向听众讲述了卢旺达审判庭认定罪名成立的审慎过程。在演讲的后半部分,她还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听众介绍了联合国实习岗位,正式工作岗位的申请方式,和听众分享信息和资源,并表达了对有志为联合国工作的同学未来申请成功的祝福和期待。

讲座活动结束前,陆志安老师向John Hocking先生赠送礼物,并向演讲嘉宾及在场听众表示了由衷感激。陆老师表示,复旦大学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日后将继续面向所有对人权领域问题感兴趣的专家、学者、同学开展更多更丰富的讲座及沙龙活动,力求扩展人权视野,深入学习公平正义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