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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 | ​追忆李昌道教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张乃根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德高望重的老院长李昌道教授永远离开我们了,令人无比悲痛。此时此刻,回想我自19839月考入复旦大学刚恢复建立的法律学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李昌道教授为我和几位同窗讲授外国法制史,至今近40年,我亲身感受他老人家的渊博学识和为人之道,心情难以平静。李昌道教授无论在教学岗位,兢兢业业,教书育人,还是两度临危受命,先后担任法律学系第二任主任和单一法学院首任院长,克己奉公,善于谋划,埋头苦干,为改革开放后复旦大学的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值得后辈永远铭记。

一,学识渊博,教书育人的著名法学家和教育家

李昌道教授是国内研究外国法制史,尤其是美国宪法史的著名学者。他有关美国宪法的专著曾获得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市社科优秀著作奖,这在当时上海乃至全国法学界,屈指可数。李教授给我们讲课时,以大量第一手历史文件为基础,指导我们研究美国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的判例,以此学习理解美国“活的”宪法,并要求我们实事求是比较不同社会制度的宪法。在他指导下,我的课程论文以美国联邦制下通过司法解释跨州商业条款,建立全美统一市场为研究主题,获得优秀成绩。这为我后来从事美国与中国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并由此获得美国法律教育基金赞助1989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从事专题研究,一年回国后申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完成专著《经济学分析法学》并于1996年获上海市社科优秀著作奖,创造了条件。我深深感到李教授对后辈的提携,不仅传授给我们丰富的知识,而且教会我们研究的方法,真是终身受益。在他的影响下,我还比较研究中美宪制下言论自由问题,在《思想教育》上发表,这也是我第一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说,在我近40年的学术研究道路上,李教授是最重要的引路人之一。他在复旦大学教学数十年如一日,培养了如今在法律教育或实务岗位上的无数人才。我想,他的学生都会与我同感。恩师之情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二,克己奉公,善于领导的老主任和老院长

1990年,当时复旦大学法律学系主要领导缺位,教师队伍多人离职出国,人心浮动。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已将近退休的李昌道教授临危受命出任法律学系主任,为稳定教师队伍,开展各项正常教学和培养工作,做出极其重要的贡献。不久,李教授又被上海市人大任命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包括上海法院系统人才教育在内重要工作。当时我参与他领导的法官队伍学历情况调查,并在他亲自组织下,复旦大学以外国法制史研究生班的方式,承担了上海法院系统部分骨干人才的提高学历培养工作,既为司法机关培养了一批高级人才,又为复旦法学教育开辟了与实务界合作的新途径。这为后来法律硕士教育打下了基础。1999年第一届法律硕士班的相当部分来自法院系统第一线的庭长和审判员。2000年,复旦大学单一法学院成立。当时全国法学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上海地区其他法律院校的学科建设,有的已走在我们前面。在复旦大学文科院系中,法学一级学科是唯一尚未授权博士学位的。可以说,复旦法学又面临历史挑战和机遇。已近古稀之年的李昌道教授再次临危受命出任法学院院长,并立下军令状,三年之内突破法学博士点“零”。我在李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国际法学科建设,在已有国际法专业硕士点基础上,引进杰出人才,组织骨干队伍,申报国际法博士点。当时,为更好取得学界理解和支持,我们连续承办国际法学科多次全国性学术会议。有一次为落实会务,我陪李院长去查看会场,路上看着他因年长而行步,已有点吃力,感动至极,难以言表。20033月,国际法学科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博士学位点,实现了复旦法学博士培养的“零”突破,2004年教育部第一次学科评估,复旦大学法学学科跃为全国前十位,在上海地区综合性高校法律院系名列第一。 李昌道院长为复旦大学的法学学科建设,真正做到了无私奉献,拼命奔波,为我们后辈树立了标杆,在复旦法学事业发展上,功不可没,永彪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