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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 | 怀念李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郭 建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惊闻李昌道老师去世,一时间有很多感触,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回顾与李老师相处的一些片段镜头。

近40年前进复旦法律系攻读法律史研究生时,就认识了李昌道老师。一年级和本科生一起听了一个学期李老师开的外国法制史课程,李老师那洪亮的嗓音,流畅的表述,劲头十足的授课态度,至今犹在眼前浮现。课后往往和李老师一起骑自行车回家,走过大柏树以及两侧还是农田的东体育会路,一路闲谈,直到祥德路口分手。

当时李老师住在祥德路原来财经学院宿舍的一栋筒子楼的底层,去他家几次请教问题,要走过一个昏暗的走道,随时提防两边住户的小煤球炉子。夏天时,李老师家的房间很闷热,他又怕热,上下各开一个电风扇吹着,挥汗奋笔疾书。李老师就在那种环境里完成了后来得到过上海社科奖的《美国宪法史稿》初稿。这是李老师在外国法制史领域的重要贡献。

留校任教后,和李老师的接触更多,得到了更多的教诲。

李老师的治学一直注重经世致用。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复旦法律系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只有法律史这一个硕士点。李老师很早就将原来的“外国法制史”方向改为“外国法律制度”方向,这样一来,专业的包容量可以大很多,可以侧重培养一些社会急需的应用法学人才,也有利于本系开展当时社会非常需要的各类非全日制教学。比如为上海市经委开设的涉外律师班,以及一些研究生课程班等等项目。李老师在香港回归前,就开始了香港法的研究工作,并且很快将这一课题也纳入到法律史专业,成为新的学科增长点。李老师得到的香港方面赠送的全套香港法资料,也成为本学科的重要的资料库。在到法院任职后,李老师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注重审判方式的比较研究,又形成了一个新的学科增长点。

经世致用的态度也体现在李老师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1990年李老师当选为法律系系主任后不久,经上级领导的推荐,李老师又出任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2000年,李老师又被学校任命为法学单一学科的法学院院长。在院长任满后,他又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在这些工作岗位上,李老师总是能够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探索从理论高度进行分析,寻找解决途径,充分体现了法学作为社会科学的魅力。

李老师有着一种平易近人的风格,几十年来,与李老师的接触交谈,无论是在那个筒子楼的昏暗居室,在文科楼的系主任办公室,还是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办公室,在向他请教问题,或者只是单纯的聊天,他都保持着他那和蔼的微笑,使人轻松的语气。

李老师已经远行,这些片段会在我的记忆中永久留存,督促我的为学为人。

李老师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