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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交流座谈会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圆满举行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满足高校一线教师对法学类马工程重点教材教学及课程建设的需要,2024年5月31日下午,由国家教材委马工程专委会法学学科专家组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法学类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交流座谈会在法学院202会议室成功举办。

此次交流座谈会是法学类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调研(华东地区)工作的一部分,由国家教材委马工程专委会法学学科专家组成员和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乃根作为华东地区教材调研牵头人负责。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国家教材委马工程专委会法学学科专家组秘书处左宇晗同志从北京来沪指导。

张乃根教授主持领导致辞,初北平校长主持座谈会。出席此次座谈会的有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上海地区10余所高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18位教学主管领导和一线教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侯健、段厚省、马贵翔、副教授韩涛和教务中心主任倪妮一同参会。

初北平校长致辞

初北平校长在致辞中强调了教材建设在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意义,介绍了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希望与会人员围绕法学学科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教材机制建设、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教材评价标准建设等内容进行充分研讨。

杜宇院长致辞

杜宇院长在致辞环节,对各高校专家与同行的来访表示诚挚的欢迎和感谢。他肯定了法学类马工程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但在使用中也存在与本科课程不同步的情况,希望借助这次宝贵的交流机会听取各位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并预祝此次交流座谈会圆满成功。

座谈会上,张乃根教授代表国家教材委专委会法学学科专家组(华东地区)表示,目前统一使用的教育部13套马工程重点教材反映了新时代马工程建设的中国特色。该批教材目前也正在进行修订工作,力求精益求精。专家组非常关注一线教师在使用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教材编写。

国家教材委马工程专委会法学学科专家组秘书处左宇晗同志对与会领导和老师们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对教材的编写和遴选情况做了详细说明。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务中心倪妮主任从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务管理的角度出发,从适用范围、使用感受和教学资源拓展等方面汇报了马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院的使用情况。她表示在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过程中,都积极采纳并推广了马工程教材,做到了应用尽用。此外,倪妮主任转达了学院刘志刚教授对后续有可能出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原理教材使用的关切,详细阐述了该教材与宪法学的关系以及在宪法学的课程体系中的授课安排相关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侯健教授围绕马工程法理学教材的使用和感受展开汇报。他表示在实践中,他主讲的《法理学导论》课程作为学校的示范课程和精品课程,长期使用马工程教材作为授课依据。法理学教材政治性、体系性、专业性、实用性较强,但当前第二版的教材的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在教材结构体系上,可以适当补充法学学科体系的介绍;在教材内容上,可以相应加入中国式现代化、中华传统文化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

复旦大学法学院马贵翔教授从刑事诉讼法的实践教学出发,认为应加强教材的生动性和趣味性。通过增加案例、丰富教学形式等方式,使教材内容更加丰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厚省教授结合他在民诉法课程中使用教材的丰富经验提出建议,希望能建立教材认证和评估制度,允许更多的学者和专家参与教材编写,并通过专家组的认证确保教材的质量,形成良性竞争环境,有效提升教材质量。

复旦大学法学院韩涛副教授从中国法制史这一教材视角,建议对教材进行适度调整和优化,可以考虑将教材名称修改为“中国法律史”,以更好地体现课程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同时,在教材内容方面,可以减少一些重复性、非核心性的内容,突出法律思想史与制度史的融合,形成更为精炼与高质量的教材内容体系。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徐宏副教授结合使用刑法学教材的经验,建议在形式上马工程教材采取分上、下册的设计,并采用更轻便的纸质材料,以减轻学生携带的负担。在内容上,他建议马工程教材编写团队既要保证教材的普适性,也要注重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刘央讲师结合国际公法教学的实践经验,表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前提下,教材可以更加开放地引入其他国家的国际法学说或相关理论,使学生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国际上对于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这样不仅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也有助于他们更深入地理解国际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陈风光副处长从教务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调研反馈中的一线教学经验,建议民法学教材增加最新司法实践案例。当前教材缺乏判例和原始裁判文书的摘编,这不利于训练学生阅读抽象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能力。同时,他也建议减少使用二维码扫码阅读案例,直接将相关案例的重点内容放入书中相应的位置,以便更好地与教材内容相结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务办赵怡冰主任汇报了学院教学调研的结果,表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已指定选用马工程教材并将其列入了教学大纲,以确保教学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结合学院授课教师的反馈,她表示当前马工程教材在某些方面的理论深度尚有不足,需要辅以其他文献资料进行补充。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姜南副院长从经济法教学的角度出发,建议教材应更加细化,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教学需求;教材应更加注重专业性和实用性的结合,尤其是在法律实务方面,应更多地引入司法判例和执法案例。结合学科发展的角度,期待马工程教材能继续拓展到更多小众法律领域,如专利法和商标法等,为这些领域的教学提供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指导。

同济大学法学院赵英男助理教授表示对于本科生而言,现有的马工程教材在法理学方面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效果,因此研究生阶段的教材还需注重深度和广度,以满足学生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需求,并建议马工程教材能够更多地体现当代的学术争鸣和前沿议题。这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当前学术界的热点和趋势,还可以激发他们的研究兴趣和创新能力。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岑峨书记在发言中谈到,马工程教材的编写汇聚了业界最强的力量,具有内容完备丰富、质量上乘的优点,并表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紧跟马工程教材更新的步伐,确保及时采用最新版本。她也表示当前教材存在更新速度较慢、编写团队的代表性需要加强的问题,建议能够组织更广范围的探讨,特别是邀请未参与编写的其他高校任课老师参与,以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洋副教授结合教授民法学的经验表示,马工程教材在内容上过于综合,涵盖了民法的各个方面,这导致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深度不够。他建议可以将民法教材进一步拆分,例如分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分册,以便更深入地探讨每个领域的具体问题。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王伟臣副院长基于该院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的现实需要,认为教材不仅要服务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更应当在其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建议在所有的马工程教材中,特别是在讲授民法、诉讼法等核心法律问题时,专门设计一部分内容,探讨如何将法律知识有效地融入到涉外法治的实践中去,以服务于国家当前的涉外法治需求。

上海大学法学院袁曾副院长认为,在当前马工程教材体系性建设的过程中,进行直接性的大规模调整可能并不现实。但可以考虑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其他方式优化教学效果。例如,针对教辅教材编撰受限的问题,可以探索增加实践类教材的方式,以弥补现有教材的不足。或者编写一些专注于法学学术写作的教材,将相关案例、程序和理论融入其中,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和实用的学习资料。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周登谅副院长认为,教材的规范性使用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建议可以制作电子版教材,并在编写过程中注重深度,提升学生思考能力。他认为电子教材更符合现代学生的阅读习惯,同时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更丰富的形式。目前很多教材在内容上过于简化,缺乏足够的深度和广度,这不利于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知识。教材还应该设计一些思考题和延伸阅读,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分析问题,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高俊涛副院长表示,目前上海海事大学正不遗余力地推广和使用马工程教材,确保百分之百的使用。结合院校特色,他注意到马工程教材在普适性和特色性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需求,可能需要更多具有针对性的教材。例如,在海商法这一领域,上海海事大学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希望能够有更多与海事法相关的马工程教材,以满足教学需求。

本次会议对上海地区部分高校使用马克思主义工程重点教材的实践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与会专家积极分享了他们的见解和经验,为教材的进一步编写与优化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建议。在会议的最后,专家们表达了对未来教材发展的展望,期待马工程重点教材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