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历史
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联系我们
师资团队
专任教师
兼职教授
兼任导师
荣休教师
博士后流动站
师资博士后
加入我们
学术研究
科研动态
思想库
学术论文
著作推荐
专家观点
教授讲坛
研究机构
科研统计
研究项目
研究成果
学术刊物
上海论坛-法律分论坛
资料下载
招生资讯
本科生
培养目标
招生信息
法学硕士
培养目标
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
培养目标
招生信息
法学博士
培养目标
招生信息
LL.M.中国商法
人才培养
教学信息
本科生
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法学博士
培养方案
本科生
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法学博士
课程建设
实践性课程
教学奖项
常规课程
合作基地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毕业招聘
海外交流合作
新闻动态
合作院校
北美
欧洲
亚洲、大洋洲
学生交流
交流项目动态
交流感想
资料下载
师生风采
综合服务
党建园地
生涯规划
学生社团
学生活动
对外交流
工作简报(学生刊物)
校友天地
高级律师学院
首页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教学信息
培养方案
课程建设
合作基地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毕业招聘
人才培养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单位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和我单位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二、报考资格审查我单位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新生入学后,我单位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初试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试时间暂定4月2日下午,具体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博士生招生按照《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https://law.fudan.edu.cn/39/59/c27482a473433/p
2023年秋季学期港澳台地区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曦源项目申报指南
一、宗旨充分发挥我校研究性大学师资力量强、学术气氛浓的优势,依托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一步拓展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平台,为本科生创造更多进入实验室,体验学术研究的机会,从而加快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二、组织机构实行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院系开展曦源项目,各院系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院系成立曦源项目工作管理委员会、学生工作小组:管理委员会负责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经费管理、档案管理及评奖等工作,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全面负责,一般由教务员或教学秘书担任联络员;学生工作小组协助管理委员会完成曦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三、项目要求1.项目研究范围不限,但必须有创新思想,研究过程符合学术规范,并能在一年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申请延长至两年)。2.可以由导师或学生提出课题。若该课题是从属于导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则该课题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必须以申请学生为主完成。3.在申请曦源项目资助前,该课题未接受过其他项目的资助。四、导师要求1.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中级职称且具备博士学位,并能保证足够时间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2.为保证指导质量,一位教师一次只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法学院本科生补考、缓考、缺考安排
线上考试须知2022.doc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附件1:意向导师学术评议书.docx附件2:博士生科研计划书.docx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律硕士特别奖学金名单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秋季学生出国出境交换项目-院际
2023届本科推免生法学院候补推荐名单
2023届本科推免生法学院拟推荐名单
2023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推免预选拔面试名单
复旦大学法学院关于推荐 2023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复旦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docx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律硕士奖学金方案
每页
12
记录
总共
71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4
/
6
跳转到
我院刘士国教授受聘上海市委首批法律顾问
复旦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进入QS全球法学院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