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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9日

11月26日下午14:00,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研讨会于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廖凯原法学楼三楼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党委书记胡华忠、副院长陈力、杜宇、李传轩,院长助理李世刚等法学院领导和郭建、季立刚、赵立行、段厚省、陈立、熊浩等教师代表,与来自法院、检察院、政府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跨国公司、公证处等单位的四十余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共聚一堂,就法律硕士培养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会议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忠主持。会议伊始,胡华忠书记向出席会议的实务导师、师生代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并表示希望借助实务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生源优势,进一步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并将实务导师制度系统化、规范化。

其后,王志强院长向参会来宾致欢迎辞。王志强院长详细介绍了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构成情况,并明确了实务导师将主要指导的是600余名全日制法律硕士学生,包括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和法律(法学)研究生两大群体。复旦大学法学院将以培养具有法律专业技能的通才为目标,继续强化开展两方面工作:与国外院校合作的双硕士学位项目等国际项目和与实务机构合作开展的实务技能培训。希望能够得到实务导师的大力支持。

法学院杜宇副院长介绍了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的职责,即:担任法律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工作;开设法律实务前沿性课程、系列专题讲座;组织案例研究及个别化指导,编写教学资料等;指导学生撰写学位论文,评议论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为学生的专业实习提供可能的指导或便利条件。

其后,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刘力副院长作为实务导师代表做了主题发言,刘力副院长表示十分荣幸受聘担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并结合自身经验与体会对法律硕士研究生通才培养提出了思考和建议;强调法律硕士研究生要具备以正义事业为担当的精神,充分理解法学进化的观念,要能吃苦能创新,避免论文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现象;法学教育应强化司法案例研究、加强案例教学、强化法律文书制作技能,并提出借助大数据工具解决司法问题的思路。刘力副院长表示未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会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展开通力合作,大力支持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中心主任熊浩老师作为教师代表发言。熊老师结合自身在冲突解决研究中的理论积累与体会,阐述理论和实务是密不可分、高度联通的整体。未来法律硕士的培养将会延续三大方向:一是减少必修课程;二是增加高年级研究性选修课的比例;三是依托复旦优势开设交叉课程。同时,熊浩老师介绍了复旦大学法学院与凯易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实验课程等实务知识与理论相结合互利共赢的成功案例。介绍了明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的三项重点:1、推广与实务机构共建课程模式;2、强化法律英语和模拟法庭课程设计;3、大力推进交叉学科的建设。

马静同学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代表发言,对实务导师表达了殷切期待和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借助复旦大学法学院优质的师资力量,学生可以学到最丰富、最全面的理论知识,借助于实务导师制度学生可以向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导师学习,通过导师的指导意见有助于改进自己在学习、工作中的困惑,学到更多的实务知识。

会议的第二阶段,各参会实务导师和教师代表分别以“加强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和“人才培养中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的合作模式探讨”为主题在三个分会场同步开始研讨座谈。

“加强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为主题的分会场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黎淑兰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主持。参与讨论的导师对复旦大学提供的交流平台表示感谢,并希望以后有更多交流与合作。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陶建平检察长建议结合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科学的智慧,找出解决法律职业伦理问题的药方;同时他提出职业伦理与专业技能的培养应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法律职业伦理这一命题存在较强的中西方地域差异;面对长久以来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存在的一定缺失,美国的相关教育体系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会上提出,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坚守善良正直的道德底线。复旦法学院十分重视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的培养,后续可以探讨将实务导师在法律职业伦理方面的心得经验合编成教材并形成一门具有复旦大学特色的课程

“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为主题的分会场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宇主持,各界代表依次发言对法律硕士培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复旦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法律实务教学工作,是在国内首批开展法律诊所的法学院,目前也在探索系统化的课程改革方案。会上提出,研究生在校期间要建立扎实的理论功底,包括法律思维训练和文史哲素养的提高。对于有志于律师行业的同学,相关的实习也是非常必要的,但实习切不可流于形式。当前法院、律所与高校已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合作,如律所午餐沙龙、奖学金项目,法院的法律助理项目等,实务导师欢迎复旦学生前来实习。在具体的实务课程设计方面,提出了引入诉讼和仲裁的实务课程、确保课程案例接受程度、保证灵活的授课时间等实用性建议。

“人才培养中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的合作模式探讨”为主题的分会场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席建林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传轩主持。各位导师表示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很高,深受法院、律所的欢迎,各单位愿意为复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生提供实习资源并组织学生参观交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学东强调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培养社会责任,学校要在政治认同和法律责任感上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要结合司法改革的大背景,应让学生知道自己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会上提出,法律实务教育可采取“沙龙模式”,逐步打造形成复旦大学法学院品牌效应。同时建议借鉴MBA案例式教学,将实际的案件拿到学校让学生实践,带动学生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