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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人权.治理”专题研讨沙龙在我院举办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4月5日,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与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反家暴·人权·治理”专题研讨沙龙在我院廖凯原法学楼103会议室举行。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陆志安副教授、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复旦大学人权基地的研究员、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成员和来自法院与高校的师生出席了本次沙龙。

围绕着“反家暴·人权·治理”的主题,沙龙邀请了3位主讲嘉宾,分别是我院副教授孙晓屏,上海市川沙新镇妇联主席王春辉,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高明月。

孙晓屏副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支撑点。孙老师谈到,反家暴法是我们人权行动5年计划中最后的一个立法,那么法是有了,我们准备好了吗?因为一个法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强制力。反家暴法的难点和核心的问题有三个。一个是主观上,是受害人的家庭观念和各种顾虑面对的问题。因为让她走出这个家庭,或者背叛这个家庭的感觉不是很好。把自己家里这点矛盾暴露在大众面前,不是很好。第二个,在客观上,家暴行为确定当中到司法层面上,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证据证明和事实认定问题,而这很难做到。第三点就是在司法救济上,既然是法的话,一定是通过强制力最终有一个解决的窗口,解决的方案。就是我们现在的支撑点应该是建立专门的家事法庭和家事诉讼程序,建立稳固的家事司法机制,作为反家庭暴力法的支撑点。

王春辉主席发言的题目是多部门合作,构筑幸福维权联盟。王主席讲到,2013年7月份,新镇正式成立了幸福维权联盟,一共有8家主要单位,牵头单位是川沙镇妇联,参与的单位包括镇的司法所、综治办以及川沙的5家派出所。联盟建立了三层网络,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做部署计划;第二个层面是在社区成立反家暴的工作小组,是非常灵活的一个小部门;第三个层面是成立村居委妇女之家,每个村居委之家都有一个妇联主席,还有一名综治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此外,我们还注重抓好几个流程,第一个流程是预防环节,我们就组织大课,请妇女来,讲解一些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和技巧;第二个环节就是干预,干预由我们综治办和各个派出所执行。因为干预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时间减少女性受到的伤害。我们和综治办一起印了反家暴的告诫书。这样做的效果很好;第三个环节,就是疏导。疏导是请村居委的妇联主席还有综治干部,包括社会组织,对家暴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第四个环节就是法律援助。

高明月律师发言的主题是:反家暴维权联盟和反家暴司法实践。高律师首先谈到这部法律的意义,在反家暴法实施之前中国也有反家暴的一些相关条文,但条文位阶都比较低,反家暴法这部法律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地位比较高;其次,这部法律突出对受害者的保护。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以来正面呼声为主,少有的批判声音也主要集中在还不够好和继续改进上;最后,这部立法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通道。反家暴法规定的强制报告的义务、告诫书、保护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不是某一个条文就能将其激活的,而是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动来一起做一件事情。例如说强制报告,相关部门如医院或者学校发现家庭暴力的行为,必须向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就需要一个联动的机制来及时响应该报告。而告诫书相对而言更为体现该机制,虽然告诫书出具来自于公安部门,但案件来源往往是来源于居委会、医院或者学校。反家暴法如果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则受害者离婚不再艰难;受害者损害赔偿相对容易取得;无过错方应多分财产。而反家暴法的切实实施,要依赖于反家暴法维权联盟的功能的充分发挥,即事前预防、事后追责、公力救助、私力自助、立体维权。

三位嘉宾发言后,与会者围绕着沙龙主题与嘉宾发言,进行了热烈地讨论,观点的交锋,思想的碰撞,把沙龙的气氛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