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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成功举办ICSID五十周年国际投资仲裁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08日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脚步加快,中国企业在海外已经投资不少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伴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中国企业一旦遭遇投资争议,如何获得公平独立的法律救济?

11月28日,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联手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ICSID)”、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举办了“ICSID五十周年暨国际投资仲裁高级研修班”,来自本市的相关政府部门法务人员、海外投资企业的法务主管、高级涉外律师等,参加了开班研讨。专程前来参加本次活动的ICSID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作了“ICSID五十年:成就与挑战”的演讲。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院长、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代表学院欢迎Meg Kinnear女士到访学院并向她颁发了学院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书。

世界银行所属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简称 ICSID)是依据 1965年的《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而建立的专门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投资争议(ISDS)的仲裁机构。现有152个 国家加入了《华盛顿公约》。中国早在1993年就成为该公约的正式缔约国。目前,ICSID已经受理了545起案子,近几年每年都在递增。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马屹作了题为“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视角展望国际投资仲裁的发展”的报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为服务我国“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设立了“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中非联合仲裁上海中心”和参与中国-亚欧联合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有37.76%为境外仲裁员,在国内机构中人数比例最高。

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复旦高级律师学院顾问、 ICSID中国籍仲裁员陈治东教授,就ICSID投资争端解决体制下的中国实践作了专题报告。目前在ICSID已经有4起案子涉及中国政府或中国投资者。“从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和外国企业到国内,在防范风险、特别是法律风险上,应当采取各种有效的法律手段,包括信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保险机制来规避风险”,陈治东说。“一带一路”65个国家中,多数国家和地区存在着投资风险,中国企业要走出去,须从制度、规则方面制定风险防范,不仅如此,无论是条约、合同、争端解决都要多管齐下。


        本次活动组织者、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副院长龚柏华教授表示,我国已经签署了130多个双边投资协定,这些协定中一般都规定如果发生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可以提请ICSID争端解决。但实际情况是中国投资者对这种机制并不了解。


        龚柏华教授还特别指出,新近达成的TTP协定、正在谈判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都将ICSID的投资争端解决作为首选。因此,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一定要熟悉ICSID  的争端解决机制。本次研修班就是为本市培育高层次涉外仲裁法务人才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