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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圆满举行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2018年9月28日中午,第七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于法学院楼202会议室举行。王志强院长、高凌云老师、杨晓畅老师、熊浩老师、赖骏楠老师以及学院报名学生出席了本次会议。王伟老师作了题为“中国最早的法学博士、博士证书及博士论文——探寻一所消失的大学和一群消失的博士”的报告,陈立老师进行了评议。

王伟老师由新近出版的复旦法学文丛《杨兆龙文集》引出其研究对象:近代法学博士,以“学术中的艺术”概括其研究志趣与理念,并通过搜集到的珍贵图片展示其研究成果。他首先回顾了“博士”概念在中国的历史演进,介绍了最早在海外取得学术性博士学位的中国人,继而抛出问题:中国近代的大学有没有培养过博士?主流观点是:中国的博士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而王伟老师认为,虽然近代缺乏法律对大学颁发博士学位进行授权,知名大学也鲜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实践,但我国在近代确实培养过医学和法学博士,其中法学博士是我国最早培养的学术性博士,并通过展示旧协和医学院与震旦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予以佐证。

作为一所曾与复旦创办人马相伯有密切联系的天主教教会大学,震旦大学在20年间培养了我国最早的25名法学博士。之所以说震旦大学所培养的法学博士是“中国的法学博士”,是因为震旦大学不同于其他教会大学,从未在外国注册,所授予的学位也不属于外国学位。震旦大学的法学教育仿照法国制度分为两级:学士与博士,博士仅供震旦本科毕业生就读,免试入学,可两年速成,毕业需提交以法文撰写的博士论文。传世的25篇博士论文均以中国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中国法为研究重点。王伟老师就震旦法学博士在招生要求与毕业论文两个方面的鲜明特点抒发了见解:招生上的封闭性是由于他校毕业生难以具备在震旦接受博士教育所必须的较高法语素养;毕业论文对中国问题的关注则打破了人们对教会大学作为文化侵略与殖民手段的刻板印象。

报告过程中,王伟老师还穿插了对复旦创始之初为何名为“复旦公学”、牛津与哥大的博士论文制度、博士论文与博士文凭的关系等教育史话题的解读,以及对法学博士的生平轶事、史料搜集过程中诸般体会的讲述;分享了教育史学研究切忌轻易推理、草率总结规律的心得体会,并强调了博士教育史研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在评议环节,陈立老师首先对王伟老师的报告内容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王伟老师的研究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且开辟了一条极具创造性与启发意义的研究路径。同时他补充介绍了于19世纪最早取得海外医学博士学位的两位中国人,并建议在研究我国博士教育史时将清末所举行的归国留学生考试纳入考量。陈立老师继而就震旦博士教育的有关研究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教育部改革大学组织前后震旦大学所授予博士文凭的性质可能有所变化;语言问题可能并非博士招生封闭性的最主要原因;25篇博士论文所呈现出的共同特点则可能是由于严苛的论文审查制度。陈立老师还提到,如大家意犹未尽,可移步王伟老师专著《中国近代博士教育史——以震旦大学法学博士教育为中心》以及《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继续浏览博士教育史中的美好风光。

随后,与会的老师、同学们就近代法学博士论文选题的公法倾向、速成博士制度的优劣等问题展开热烈的提问与讨论。同学们表示,此次午餐会让大家加深了对复旦法学传承的认识与认同,发现了法律文化所积淀的深厚艺术气质与人文情怀,领略到以历史视角开展法学研究的别样魅力与广阔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