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6年秋季 赴美双硕士学位项目

发布日期: 2016年02月18日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6年秋季 赴美双硕士学位项目

 

    录取该项目的复旦法学院研究生同学,将在复旦注册的第三学年(2016-2017学年)分别赴相关美国合作院校学习,享受美方的录取和学费等优惠政策,并在完成复旦、美国各自学位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在2017年夏季获得复旦和美国院校分别授予的两个硕士学位。

 

    有意向申报该项目、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在2016年 3 月 3 日上午10 点前将相关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

 

编号

合作法学院

适用对象

学习期限

英语要求

成绩要求

参考学费价格(美元/学年)

备注

1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School of Law

(LL.M学位)

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4级法学硕士

2016.8-2017.5

托福95

GPA3.2以上

$51,000左右(对方将给予30%学费减免)

在华盛顿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期间获得的绩点若满足相应要求,将能申请法律博士(JD)项目,且不需参加LSAT考试

2

William and Mary Law School

(LL.M学位)

14级法学硕士、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2016.8-2017.5

托福100/雅思6.5,

或远程面试

前30%

$38,800左右(对方将给予30%学费减免)

如无托福或雅思成绩,美方通过Skype等方式进行远程面试

3

Tulan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LL.M学位)

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2016.8-2017.5

托福88  (单科不低于19)/

雅思6.5 (单科不低于6.0)

前30%

$50,000左右(对方将给予30%学费减免)

需通过Skype或其他类似视频工具进行的20-30分钟的实时英文面试,并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完成1小时法学相关的英文文章写作。

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请人须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纪律,并具备较高英语能力,能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学习。

2. 申请人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回国后,要及时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包括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3. 被美方合作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4. 被录取的学生在美国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

5. 被录取的法律硕士(非法学)学生在国外院校学习期间必须修读与“法律谈判”课程内容相同或相似的课程。所修读的学分经学院和研究生院认可后可以转换,必须在回国开学后两周内申请转学分,否则不予受理。

6. 被录取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和联系,提前进行毕业论文写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论文的写作和提交,并在毕业年度的三月份以前提交符合盲审要求、带有本人和导师签字的论文;按期回国参与毕业论文答辩;指定国内学习、毕业等事务的联系人,在本人无法进行论文及有关材料的提交时,由该联系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自愿承担因本人原因导致的延期毕业及延期毕业所导致的所有后果。

7. 被录取的学生承担参与合作学位项目所需的一切必要费用,包括复旦和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机票及车旅费、通讯费、杂费,以及其他的个人费用。

8. 被录取的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复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附电子照片一张(建议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9. 对于本此学位项目的申请有任何问题,请与学院外事办公室联系联系(51630027,sunlei@fudan.edu.cn,孙老师);对复旦硕士阶段第三年(即出国期间)的国内学习安排有任何问题,请分别与法律硕士办公室(课程学习事宜,51630116,wl@fudan.edu.cn,王老师;毕业及论文事宜,51630117,邓老师,dengshuangli@fudan.edu.cn)、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51630120,nini@fudan.edu.cn,倪老师)。在申请阶段,凡自行与国外院校联系的同学视为申请自费国外进修,不参加学院推荐。

10. 在学习期间已被学院推荐过出国(境)交流的同学,仍可参加本次申请。

11. 上述信息有可能根据国外院校的要求有所变动,变动后学院会及时通知。

12. 申请人需要将以下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所提交的材料请严格根据以下要求和次序订好,不需要封面,双面打印(请关注低碳环保);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实,将取消以后所有交流的申请资格;申请文件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

  A. 一份英文个人陈述,不超过两页,双面打印;第一部分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和申请学校等信息。

  B. 一份中英文简历各一页,双面打印,其中第一部分必须包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绩点、排名、有效托福或雅思成绩(及日期)。

  C. 并附中英文成绩单和英语成绩单。

  D.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申请必须经过导师的签字同意。

  F. 至少一封导师、教授或原单位领导的英文推荐信。

1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14. 获得复旦法学院推荐资格后,申请人应根据美方各合作院校要求,在一周内提交所有正式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以及补充材料。

15.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由美方合作院校直接、或通过复旦法学院,发送给申请人。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