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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6年秋季学生出国交换项目

    发布时间:2015-12-25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6年秋季学生出国交换项目

    请我院有意向申报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系际交流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6年 1 月 4 日下午4 点前将相关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

    编号

    合作法学院

    名额

    申请对象

    学习期限

    英语要求

    成绩要求

    备注

    1

    US-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School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100(单项要求不低于22)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2

    US- Tulan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7.0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

    US-William and Mary Law School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100/雅思6.5

    前50%

     

    4

    US-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 James E.Rogers College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7.0

    (单科不低于6.0)

    前50%

     

    5

    Canada-McGill’s Faculty of Law

    2

    14级本科、13级本科

    2016.8-12

    托福95/雅思6.5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6

    Australia-Bond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8/雅思7.0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7

    Singapor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8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8

    Israel-Tel Aviv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6.0/CET-6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9

    UK-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 Faculty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6.5

    前50%

     

    10

    Ireland- Trinity College Dublin

     School of Law

    1

    14级本科

    2016.8-12

    托福90(单项21)/雅思6.5(单项6.0)

    GPA 3.3

     

    11

    Germany-Bucerius Law School

    2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 /雅思7.0/ 托业792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12

    Finland-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Helsinki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79/雅思6.0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13

    Sweden-Lund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5/雅思7.0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14

    Sweden-Stockholm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5/雅思7.0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15

    The Netherland-Erasmus School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6.5(单项6.0)

    前50%

     

    16

    The Netherland –Amsterdam Law School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6.5

    前50%

     

    17

    Italy-University of Bologna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6.0

    前50%

     

    18

    Spain-Universitat Autonoma de Barcelona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79/雅思6.0

     

    前50%

    参加此项目的本科生有机会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offers only three courses in English:1.Criminology Language

    2.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Human Rights

    3.Comparative Criminology

    19

    Spain-Universidad Pontificia Comillas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2

    前50%

     

    20

    Belgium-Ghent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1

    14级本科、15级法学硕士、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5级法律硕士(法学)

    2016.8-12

    托福90/雅思6.0

    前50%

     

     

     

    基本要求如下:

    1. 申请人须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纪律,并具备较高英语能力,能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学习。

    2. 申请人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回国后,要及时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3.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科生还将取消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4.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不需要向国外学校支付学费,但是旅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需自理。

    5.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在国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所修读的学分经我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认可后可以转换,必须在回国开学后两周内申请转学分,否则不予受理。

    6. 被录取的交流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复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附电子照片一张,最好照片中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7. 对于交流项目有任何问题请与学院交流学生选拔委员会联系,凡自行与国外院校联系的同学视为申请自费国外进修,不参加学院推荐。

    8. 凡在学习期间已被学院推荐过出国(境)交流的同学不参加本次申请。

    9. 上述信息有可能根据国外院校的要求有所变动,变动后学院会及时通知。

    10.申请人需要将以下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所提交的材料请严格根据以下要求和次序订好,不需要封面(请关注低碳环保);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实,将取消以后所有交流的申请资格;申请文件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

    A. 一份中英文申请说明各不超过一页,最好双面打印;第一部分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申请学校(限一所)、是否服从调剂。

    B. 一份中英文简历各不超过一页,最好双面打印,其中第一部分必须包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绩点、排名、有效托福或雅思成绩(及日期);并附中英文成绩单和英语成绩单。

    C.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申请必须经过导师的签字同意。

    1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 1 月 6 日(周三)下午,具体时间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