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高级职务(副高)岗位招聘信息表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17日
岗位名称 |
副高级 |
岗位数量 |
1 |
|||
设岗学科 |
各学科 |
|||||
招聘期限 |
11月18日至11月24日 |
|||||
岗位要求 |
1、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本学科领域较高地教学和科研水平,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取得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科研、从事对外交流; 5、符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
|||||
岗位职责 |
1、根据学院安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教学; 2、积极从事项目申报和学术研究,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 4、服从学校、学院其他有关的工作安排。 |
|||||
材料要求 |
《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2015版)》(正高级2份,副高级1份,以及表格电子版);《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简表》;本人对代表性成果的自我评价说明;个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正高级一般应提交3-5项、副高级2-3项),《青年教师学生工作情况审核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需填写)。 |
|||||
其他 |
|
|||||
院系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建超 |
联系电话 |
51630122
|
||
|
fxyzz@fudan.edu.cn |
学院网址 |
http://www.law.fudan.edu.cn |
|||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5年11月16日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36.00KB 下载次数:628 次]
点击下载文件:法学院高级职务(副高)岗位招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