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高级职务(副高)岗位招聘信息表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17日

岗位名称

 副高级

岗位数量

 1

设岗学科

各学科

招聘期限

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本学科领域较高地教学和科研水平,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取得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科研、从事对外交流;

5、符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安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教学;

2、积极从事项目申报和学术研究,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

4、服从学校、学院其他有关的工作安排。

材料要求

 《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2015版)》(正高级2份,副高级1份,以及表格电子版);《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简表》;本人对代表性成果的自我评价说明;个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正高级一般应提交3-5项、副高级2-3项),《青年教师学生工作情况审核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需填写)。

其他

 

 

院系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建超

联系电话

 51630122

 

E-mail

fxyzz@fudan.edu.cn

学院网址

http://www.la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