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赴外校交流拟推荐名单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9日

学校

姓名

学号

年级

台湾大学

夏迎雨

14210270016

14级法学硕士

台湾东海大学

葛凇伟

14210270018

14级法学硕士

 注:

1. 请被选送的同学尽快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相关申请。由于对方各校都有申请截止时期,逾期未上报的名额作为放弃处理。

2. 请被选送的同学珍惜此次交流机会。被推荐交流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科生还将取消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

3. 交流学习过程中,请被选送的同学遵守我国和交流学校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和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4. 被选送的同学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回国后,要及时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5. 被选送的同学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复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交流报告(纸质版,字数不少于5000字)以及电子照片一张(最好照片中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交流报告的内容要求:1)交换期间的学习状况和个人收获;2)对方教学、研究和管理的特色;3)对方提供的条件、值得我方借鉴之处、以及不足之处;4)学习、生活中的特别注意事项;5)报告末尾附上一张表格,栏目可以有:课程名称、教授姓名、教材名称、学分数、课堂规模、考试形式、考试成绩(若不知道,可以暂时空着)等;6)提供一张以上在交流期间拍摄的电子照片。

6. 如有问题,请与法学院孙蕾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