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法律硕士毕业生:
接校研究生院通知,近日起统一办理《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学习成绩评定事宜。请有意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的同学于5月12日上午10点前将填写完整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汇总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在5月12日下午16:00前交到法律硕士办公室,由法硕办公室统一到研究生院盖章。
请有关毕业生注意:超过以上期限的将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