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选送学生赴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攻读LL.M.的通知
根据我院与美国知名法学院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的交流协议,我院2015-16学年赴美国纽约福特汉姆大学攻读LL.M.的学生推荐选送工作已经开始。请我院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5年3月19日上午9点前将相关材料(如下)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
一、具体要求
1. 申请对象: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及2013级法学硕士。
2. GPA成绩位于前50%。
3. 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雅思7.0分及以上。
4.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项目人数
本次推荐选拔名额1或2名,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复旦推荐学生全免LL.M.学费。
三、项目学习时间
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
注意:
1. 申请人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在完成美国福特汉姆的LL.M.学习后无论是否取得LL.M.学位必须按时返校。
2. 回国后,要及时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参加本项目同学可能会导致在复旦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3. 本项目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回国后,要及时向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
4. 对于交流项目有任何问题请与学院交流学生选拔委员会联系,凡自行与国外院校联系的同学,视为申请自费国外进修,不参加学院推荐。
5. 以上要求的英语成绩为最低成绩。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本院组织的面试程序。本院负责推荐,最终录取要以福特汉姆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为准,最后能否取得福特汉姆大学的LL.M.学位也由福特汉姆根据其自行确定的条件独立决定。
四、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人须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纪律,并具备较高英语能力,能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学习。
2. 被录取的学生杂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需自理。
3.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4. 被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5. 被录取的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交流报告,纸质版,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且提交在外交流期间的照片一张。若逾期返校,后果自负。
6. 凡在学习期间已被学校或学院推荐过出国(境)交流的同学不参加本次申请。
7. 上述信息有可能根据国外院校的要求有所变动,变动后学院会及时通知。
8. 申请人需要在2015年3月19日上午9点前将以下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请将所提交的材料严格根据以下要求和次序订好,不需要封面(请关注低碳环保):
A. 一份中英文申请说明各不超过一页,最好双面打印;申请说明首页,必须有导师的书面意见与签名;中文第一部分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
B. 一份中英文简历各不超过一页,最好双面打印,其中第一部分必须包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绩点、排名、有效托福成绩证明(及考试日期),以及其他可以表明相关能力及水平的成绩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C.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申请必须经过导师的签字同意。
9.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