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讲座回顾】“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十讲:日本担保制度改革的动向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202259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十讲——“日本担保制度改革的动向”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天可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施鸿鹏主持。近两百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的第一部分是关于此次日本担保法改革的背景。班老师首先介绍了目前日本法的担保格局,向听众展示了立法化和未立法化的担保制度。接着,班老师总结了当前日本担保法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此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讲座第二部分,班老师从宏观方面讲解了此次日本担保法改革的制度构造。对于担保法立法框架,日本学界有非统一说和统一说两种观点。统一说便于建立对“ABL循环”的担保制度,保护整个现金流,也有利于提高日本法的国际评价。非统一说则认为,现实中不存在从“纵列”改为“横断”的实践需求,且担保法所追求的制度效果可以通过“担保的连锁”来实现。由于一直以来日本担保法都采用“非统一说”,相关的规则和判例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因此,此次改革方向还是以非统一说为主。在非统一说的基础上,接下来班老师介绍了此次立法在动产担保问题上面临的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担保物权创设型;另一种则是担保的交易规制型,为此次日本担保法改革所采纳。班老师对采用交易规制性型的原因做了解释。

讲座的第三部分,班老师开始分析此次担保法改革中具体的制度安排,包括动产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三种制度。

动产让与担保制度在实务中大量存在,也是此次担保法改革的重点内容。在理论构成上,此次改革采用的是担保构成论中的设定人保留权说。此外,在担保所有权的效力范围、设定人的债权人扣押标的物的情形、担保所有权人的处分行为、物上代位、对抗要件、数个担保所有权竞合、担保所有权的实行等具体问题上,班老师做了详细讲解,向听众一一展示了日本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的各种观点。

介绍完让与担保后,班老师开始介绍所有权保留制度。原则上所有权保留和让与担保适用同一规则,但在对抗要件问题上,二者又有所不同。物权期待权说认为所有权保留不需要特别的对抗要件,但让与担保类推说则认为须以交付为对抗要件。

最后,班老师谈到融资租赁制度。本次立法原则上采用以利用权为标的的权利质权构成,无须任何对抗要件。对于担保效力范围、承租人的债权人扣押标的物情形、出租人的处分权、物上代位等问题,考虑设置单独规定。

在班老师介绍完此次日本担保法改革主要内容后,主持人施鸿鹏老师首先对班老师层层分明的讲解表示了感谢,随后邀请了对日本担保法有所研究的南京大学冯洁语老师做点评。冯老师就以下问题和班老师进行交流:一是世界银行排名对于日本担保法改革的影响;二是日本学界对物上代位价款问题的争论;三是合同担保目的的判断。

在接下来的答疑时间,班老师回答听众的提问,主要包括我国民法典中的非典型担保、破产案件中让与担保权人和债权人的受偿顺位、我国所有权保留合同的属性等问题。

问答环节结束,会议室成员对与会老师们表达了诚挚的谢意。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