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讲座回顾】“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一讲: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及其完善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9日

20224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一讲——“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及其完善”讲座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乃根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忠法主持。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第一节主要介绍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新问题。张老师以数控机床这一非网络化时代人工智能的应用为切入点,结合198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戴蒙德诉迪尔案”(该案判决明确作为“整体”的计算机程序可作为“工序”获得专利权),分析了非网络化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问题。进入网络化时代,知识产权发生了很大变化:类人机器的出现引发学界对知识产权主体从“自然人”到“智能人”的思考;小米人工智能音箱等网络音响的出现也带来新的著作权问题。

讲座第二节聚焦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的完善,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软件发明专利。本部分,张老师结合2021年1月15日施行的《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指出纯粹的算法或单纯的商业方法缺乏可专利性;此类算法或商业方法须包含技术特征,且软件和硬件作为整体,才得申请和获得专利。为便于理解,张老师以图像识别(卷积神经网络模型的训练方法)和共享单车的使用方法为例,分别阐释了包含技术特征的算法和包含技术特征的商业方法。

第二部分,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软件发明专利。本部分,张老师围绕诺基亚公司诉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其SEP专利权系列案件,介绍了美国和欧洲有关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规定,由此阐明2017年《专利审查指南》中将 “功能模块”修改为“程序模块”的背景和缘由。同时指出,2017年修改后,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在如何判断“模块”等问题上还有待探讨。

第三部分,外观设计专利。本部分,张老师介绍了与人工智能软件有关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标准,并结合我国于今年2月加入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德国《外观设计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我国与软件有关的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及保护规则的完善路径。

最后,张老师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管辖权的变化。为统一全国专利的审判标准,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民事案件的二审包括外观设计在内的三类专利的行政案件的二审权限全部集中于最高人民法院。

随后,主持人马忠法老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马老师首先感谢了张老师细致的讲解,同时为听众梳理了讲座的总体脉络,加深了听众对讲座的整体把握。

在问答环节,张老师详细解答了会议室内师生的疑问,涉及数据库的专门保护、人工智能数据保护可借鉴的财产理论、人工智能与法相结合的前景等等。

问答环节结束,会议室成员对主讲人张乃根老师和主持人马忠法老师表达了诚挚的谢意。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