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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数家珍丨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藏书的故事(三)——遗墨淋漓尚如故
编者按语:
为了繁荣复旦大学法学院学院文化,凝聚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群体浓厚的法律文化意识,复旦法学院特推出“如数家珍——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藏书的故事”这一文化建设项目。
复旦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复旦法学院教师的教育背景和学术谱系遍及近现代中国(包括大陆、港澳台地区)及美国、英国、俄罗斯、德国、法国、瑞士、荷兰、挪威、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在他们漫长的求学生涯和教学生涯中,接触并收集到大量的包括法律图书在内的珍本,这里面包括中外法学先贤名家的签赠图书,还包括中外名作的珍稀初版本。每一本图书流传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这批珍贵的图书本身就是中国教育史、中西交流史、中外法律史的一个组成部分。
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集中展示这批珍贵的图书及其背后的故事,既可以向广大师生、中外法学界、社会大众展示复旦法学院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也可以提升复旦法学院的文化向心力,激发人们对法学的敬重之感和热爱之心,培养法律人的珍书爱书之情。
法学并非冷冰冰的教条,法学并非一门单纯的技术,法学更是艺术,法学家亦是践行法学之道的艺术家。法学珍本图书所反映的不仅有学术思想的深度,也有艺术作品所特有的美。
遗墨淋漓尚如故
——记穗积陈重的签名赠书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
作者:班天可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
我的案头有一册日本法学家穗积陈重的英文著作,全称为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 As Material for the Study of Comparative Jurisprudence,Second & Revised Edition,由日本丸善株式会社于1912年出版,至今已一百余年。这是我留学日本期间,北海道大学附属图书馆改建处理重置书籍时我向馆方申请获赠的。当时共获赠近二百册旧书,多为法学专业书籍。其中这册尤为珍贵,因为书的环衬页上有穗积陈重的亲笔签名。
本书环衬页
本书扉页
穗积陈重(ほづみ のぶしげ,1855 ~ 1926)是日本法学初创期的著名法学家、政治家。穗积家是宇和岛藩主伊达氏的重臣,家学深厚。穗积陈重早年入学藩校明伦馆,之后选为藩的贡进生保送东京的大学南校(东大前身之一)修习法律,1876年留学英国,入学伦敦大学伦敦国王学院,同年入中殿律师学院学习,1879年毕业获大律师称号,翌年转入德国柏林大学,师从邓伯格学习德国民法。1881年,穗积陈重返回日本,入职东京大学法学部,翌年升任教授并兼任法学部长。1895年日本设立学位制度后,穗积陈重是日本第一批五位法学博士之一(另外四人为祺作麟祥、田尻稻次郎、菊池武夫和鸠山和夫)。
大日本博士錄编辑部编《学位大系博士錄》
穗积陈重在学术上贡献甚巨,有创世之功:第一,在日本法学史上首创“法理学”学科,我国的法理学课程内容多受其影响。第二,主张“法律进化论”,认为法律作为人类进化的一环,亦难逃优胜劣汰的法则,法系之间取长补短,最终万法归一。法律进化论是当时日本摆脱传统法律思想桎梏,取法于西方,实现文明开化的理论基石。第三,穗积陈重与富井政章、梅谦次郎三人共同担任法典调查会主查委员兼民法起草委员,负责《日本民法典》的起草编纂,中国学界称之为“日本民法三杰”。
“日本民法三杰”
富井政章(左)、梅谦次郎(中)、穗积陈重(右)
1912年3月,穗积陈重因病辞去了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教职,还归故里。1915年依功勋叙男爵爵位,次年任帝国学士院院长,荣登日本学术界的顶峰。1925年,穗积陈重以法学者身份荣任枢密院议长,成为大正政府重臣,任职不久即殁在任上,可谓大正民主时代的一抹残阳。
穗积陈重一生著作等身,病榻上亦笔耕不辍。其著作多有中文译本,如《法律进化论》(黄遵三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法典论》(李求轶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复仇与法律》(曾玉婷、魏磊杰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法窗夜话》(吉田庆子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等,其中《法律进化论》近期由吉田庆子重译,编入商务印书馆“日本法学名著译丛”系列。我手中的这本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尚未有中文译本。该书作为穗积陈重为数不多的讲解《日本民法典》的著作,有着特殊的历史价值。日本信山社于2011年刊印了本书的复刻版,编入“学术选书”系列,日文名为《日本新民法典讲义》。
穗积陈重之所以用英文撰写这本书,是应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世博会之邀,作为日本学界代表向西方介绍日本的新民法典之故。本书前言也提到,世博会的组织者起初只打算邀请美国和欧洲的学者,但后来突然决定也邀请日本的学者,穗积陈重接到邀请后深感荣耀,为答谢邀请方悉心准备了介绍材料。这就是本书的雏形。1904年本书由东京印刷公司刊印了第一版,之后在长子穗积重远的协助下做了修订(穗积重远也是日本著名的法学者,历任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法学部长、最高院法官,被称为“日本家族法之父”),1902年由丸善株式会社刊印了第二版。我手中这册就是1912年的第二版。
穗积家全家福,摄于1912年9月
第一排中间端坐者即穗积陈重和夫人歌子,长子重远立于二人身后。穗积陈重的夫人歌子是涩泽荣一的长女,穗积家和涩泽家渊源颇深。
1912年本书付梓之时,恰逢穗积陈重卸任东京大学教职。想必一身轻松的穗积陈重将书赠与了许多人。作为日本民法典的三位起草人之一,穗积陈重并不像富井政章和梅谦次郎那样早早地写就民法巨著(1912年时富井政章的《民法原论》第一卷上下册已经出版,而梅谦次郎早在1900年就出齐了《民法要义》五卷本,1912年时都已经再版了二十次)。对穗积陈重而言,这本书的出版意味着,作为民法典的起草者他也留下了史料,清偿了“债务”。实际上,三位起草人中穗积陈重的资历和地位最高,起草过程中以其开明稳健的立场把握着法典的尺度。在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这本书中,对自然人、监护、家庭和继承的介绍占了绝大部分篇幅,当然这也是西方人关心的内容。
我收藏的这本就是当年的赠书,环衬页上写着:“呈神户学兄 穗积陈重”九个字。至于受赠者“神户”是谁,从历史背景看,应当是庆应义塾大学的民法学教授神户寅次郎。
神户寅次郎(かんべ とらじろう,1865 ~ 1939)就学于庆应义塾,1899年至1902年间曾留学德国柏林大学和哈勒大学。依1920年大学令新设庆应义塾大学时,神户寅次郎出任法学部教授兼法学部长,对当时的日本民法影响很大,以致于鸠山秀夫曾感叹“日本民法学的主流从东大转到了庆应”。
神户寅次郎
年龄上,神户寅次郎比穗积陈重小一旬,两者都曾留学德国柏林大学,算是穗积陈重的后辈。不过依日本学界的习惯,赠书无论长幼,不称学弟,统称学兄。赠书的缘由不得而知,可能是穗积陈重主动寄赠的,也可能是穗积陈重因病辞任后神户寅次郎造访时获赠的。百年之下,题赠页墨迹如新,笔力遒劲,如斧劈刀削。与穗积陈重的其他流传在外的签字相比照,应是真迹无疑。
穗积陈重赠历史学家广池千久郎的签名照
本书签名
穗积陈重赠书与其子重远的签名
本书签名
至于这本书如何成为北海道大学附属图书馆的藏书,只能凭推测了。本书的封皮背面的环衬页上有一枚“法文学部”的藏书印,而北海道大学“法文学部”设于1947年,1950年文学部分离出来后称“法经学部”,1953年法学和经济学分离后称“法学部”,因此这本书应当是在1947至1950年之间进入馆藏的。这本书进入馆藏应该不是来自转赠,因为神户寅次郎早在1939年就去世了,而且如果来自转赠,书上会有图书馆的“寄赠”印。比较可能的情况是,神户寅次郎去世后,学医的继承人对父亲的藏书不感兴趣,将书处理给旧书商,北海道大学设法文学部时又从旧书商处购进了这本书。之后,因图书馆2011年改建时须处理重复购置的书籍,这本书又辗转至我案头。
学者的藏书似乎是日本的一个社会问题。很多学者穷尽毕生之力收集了自己研究领域内的大量书籍,但继承人弃之如敝履,任由旧书商高价转卖,形成新的循环。这不利于学术的积累和发展。人类的智识源自思考,但如果没有对过往的思考的整理梳理,就不免陷入一种似乎依旧徘徊在原点的惶恐和不安。现实中,人们可能还在低水平重复着几百年前的争议,提出早已被淘汰的“新思想”却不自知,在历史的循环中沾沾自喜。为了实现有效的知识传承,日本学者往往在退休之后择机将藏书赠给某个图书馆,设立命名文库。千叶大学的植木哲教授就把毕生的藏书一万五千余册赠给了复旦大学法学院,目前尚未开箱上架,想必其中也有不少珍品,让我们拭目以待。
附:穗积陈重的原声录音(转自东京大学法学部大村敦志教授网页)
http://www5e.biglobe.ne.jp/~a_omura/hozumi/nobushige.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