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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 法学院龚柏华老师:睿智、幽默、低调的资深导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系列活动前言

为响应学校2018年全面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钟扬式好老师’”活动和“研究生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全院师生凝心聚力,携手奋进“双一流”建设,学院组织开展了好导师风采展评活动,采访并宣传法学院研究生心目中好导师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导师更深入地参与到研究生德育工作中去,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

今天,我们推出的是龚柏华教授的故事。

人物简介

 

上网百度查询,发现龚柏华老师有不少头衔: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国际法律研究所所长,上海法学会国际法学会会长,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中国政府推荐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指示名单上专家;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龚柏华老师教学研究领域很为广泛:包括国际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合同起草和翻译、上海自贸试验区法治和法律谈判。具体可上他的新浪博客看看,访问量已经是28万人次了,算专业网红吧。

 前言

几次想约龚柏华老师,或因他置身于国内某个研讨会演讲、或出访在国外某个国际机构而未成。龚老师的办公室四处堆放着国际法及相关领域的新近中外书籍,玻璃书柜中放着厚厚一叠各种聘书,墙上粘贴了各种场合的集体照。我们的采访自然从龚老师的教学理念、科研方向、学生学术几个方面聊开。

案例教学法的推动者

笔者上过龚老师的《国际法专题研究》硕士课程,领教了龚氏“案例教学法”的搞脑。龚老师1989年到1991年期间受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CLEEC)的选派,留学美国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法律中心,专业是国际法及美国案例法研究。自1991年返回复旦大学教学起,就试图在本科教学中引进美式案例教学法(注意:与案例示例法有所区别),即背景知识和案例要求学生事先阅读教材等布置材料,上课时直接通过案例提问(有时是逼问)的方式来激发学生思考。

初试阶段,学生不太适应,按龚老师的自我调侃是“屡试屡败,再试还败”。后来,龚老师总结案例教学法在复旦课堂上要获得成功,需要三大因素配合:第一称职的老师;第二勤奋的学生;第三丰富的资料。龚老师解释道,称职的老师不能仅仅会“照本宣科”、做那种貌似讲课有条理但让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传播者”。案例教学高手如同围棋高手,上课时首先让学生提问或逼学生提问,老师不直接回答,而是通过反问,引导学生之间的互问互答,推进思考。老师轻易不直接给“答案”,让学生带着问题课后思考和寻求答案。勤奋的学生不仅是那种认真听课的学生“静静”,还要是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的学生“动动”。龚老师的平时成绩中分为“人到分”(即出勤分)和“神到分”(参与课堂讨论)。丰富的资料就是能够参阅到相关案例和法规资料。

龚老师极力推荐大家学好“法律检索和法律写作”这门课。这是他在国外留学回来感受很深的体会。现在是信息时代,及时掌握权威的信息源,是你优胜于他人的竞争法宝。龚老师认为,如果将来到律所等法律应用部门工作,一定要学会“四索”能力:第一是搜索,这大家很擅长,“有问题,问度娘”,大家在课堂上查资料的能力是“秒杀”的。老师只要有10秒钟的停顿,学生就转眼之间成为某个方面的“百事通”。因此,老师要适应互联网时代,不能再在课堂上仅传授“知识”,而更要注重思维、技能训练。第二是“检索”或更确切地叫“拣索”,即在海量信息中挑出有用信息。在律师工作中经常要助手帮助带教律师挑出相关“判例”、或判例中相关段落。这就需要思考,运用你的判断力。而学生如果平时不注意训练,就会将无用的留下、有用的剔出,这也是一些律师合伙人对实习学生抱怨的。第三是“思索”,查好、挑好信息后,最好能给领导一些简短的建议选项,可采用备忘录,贴书签的方法,让“百忙”中的领导得到启发。你的时间成本与领导的时间成本是不一样的。当然,要想出好点子,需要平时有积累。龚老师举了他在上《国际商事合同》中的体会。龚老师布置了合同场景,让学生找模板起草合同,有些学生只会机械地用网上的老模板,不少同学在写通知条款时还在用通过“电报/电传”方式进行,现在到哪里能发电报?第四是“解锁”,即提供解决方案。研究生应该是“研究”为主,而不是“学习”为主,否则,你还是停留在本科思维,最后可能是“大学七年级”毕业。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区别,应该在提问模式上能够感觉出来:本科生多用“What、When”来提问,而研究生更多用“Why、How”来提问。

龚老师推荐大家看一部反映美国案例教学法的电影:《Paper Chaser 》,有翻译成《力争上游》的(如果从励志角度看),也有翻译为《寒窗恋》的(如果从恋爱角度看)。

学术要接地气的主张者

龚老师认为法学专业总体上是一种应用学科(除个别方向外)。如果法律学问与社会需要完全脱离,那可能就会陷入“自娱自乐”的自恋状态。

龚老师的研究兴趣主要在以下几大方面:第一是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龚老师自2001年起就被上海市政府聘请为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的信息部主任,后任业务总监。期间被中国政府推荐为WTO争端机构专家组名单中的中国籍专家之一。龚老师主持了《WTO案例集》、《WTO争端解决与中国》、《WTO二十年:争端解决与中国》的编译、撰写工作,在WTO法律方面在国内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龚老师将其参与政府咨询的案例带到课堂上,让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感到法律“鲜活”起来,平时不注意的小细节(一个词的翻译,情态动词的使用)竟然关乎于国家重大利益案子的输赢。第二是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法治探索。龚老师比较早地介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筹建咨询。2013年发表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与非禁即可的法理》是我国最早从法理角度阐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文章在知网上的转载率已经超过150多频率,下载次数更是突破了八千多次。 龚老师说,其实这实际上得益于平时的专业的积累,再加上对国家实践战略的敏锐把握。目前龚教授已经被上海自贸试验区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聘为外部政府法律顾问。第三是“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复旦大学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院,下属国际法律研究所就在法学院,龚老师担任所长。龚老师积极从国际法专业角度思考“一带一路”法律问题。应《东方法学》创刊10周年的约稿,龚老师发表了《“三共”原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基石》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最近,龚老师与何力老师、陈力老师合作撰写了《“一带一路”投资的国际法》,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三国法”的视角,研究“一带一路”投资的国际法律问题。

如果你以为龚教授的学问都属于“高、大、上”领域的,那就错了。龚老师开设的《国际商事合同》是专门讲解双语合同条款如何起草、翻译的,细致入微。另外,龚教授开设的《法律谈判》课更是采取模拟谈判,现身说法的方法。其中一些“妥协理念”、“双赢目标”、“生意不在仁义在,爱情不在友情在”的金句,悄悄地成为学生的“恋爱指南”。龚教授结合《法律谈判》原理,点评目前这场中美贸易摩擦解决的“三字经”——理,利,力,非常有参考价值。龚老师最后总结道,学问要有“四气”:上能察“天气”,下能接地气;外能引“洋气”,内能入地气。

龚柏华老师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Jackson教授交流WTO

研究生要“三新二意”写论文

读者初看标题是否以为笔者写错了,或龚老师讲错了?非也,这是龚老师“专利性”金句之一。

“三新”者乃观点新、结构性、资料新。一篇上乘的论文首先要观点新。龚老师要求大家写论文,但一般不会“命题作文”。按照龚老师的说法,如果能找到一个可写的题目已经显示了你50%的水平。 如果观点新达不到,退而求次之,要结构新。即在综合前人文献的基础上,重新梳理,补充完善前人的成果。如果前两者都欠缺,那至少要“资料新”,有些老题目前人都写过了,但有新的法律、新的案例出现,进行更新补充也是可写的。

“两意”是指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好论文两者兼顾,一般至少有一方面的意义,要么纯学术价值,要么指导实践的实务价值。龚老师对学生的论文学术规范要求很严,特别会盯住你的“注释”。龚老师说,这里面可以看到你对学术前沿的把握,以及对学术规范的遵守。 

后记

本来采访中还涉及龚老师一些“私密”方面的信息,如小时候如何从一个“顽童”转为“书呆子”的;如何被中学老师“忽悠”报考“国际政治”专业的,如何大二开始立志转向报考国际法的;如何受研究生混居寝室历史系老大哥的开导而确定信仰的;如何在那个时代成为少有的拿到国外法学学位回国的几位学者之一……但由于龚老师最后关照这些仅限私聊话题,不得上“微信群”,故最后定稿时忍痛删除。当然,年龄也不好直接披露了,不过标题上说“资深导师”不会有错的,龚老师去年领取了复旦大学从教30周年的纪念证书!

龚老师是一个很有活力的人,常能在课堂上根据学生的反应,随机变换上课的方式,这虽然有时让我们感觉上他的课有点累,但这确实避免了我们的思维僵化,同时也让我们对法学的感悟更精致、更灵动。在课堂上金句频出,很多看似无意间的一句废话,往往有很深的意义,常常会产生一些意料之外的效果,这或许和他经常向我们细致地解释他话语中的内涵有关。比如,记得在一节课上龚老师说:“做学问就像是温水泡龙井茶——味道慢慢地浓起来!”,要求我们做学问要有耐心。

让我们一起翻开书,泡杯龙井茶吧。

 

 

撰稿 | 吉汉  陈鑫

编辑 | 牟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