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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 法学院段厚省老师:做一个真实、真诚、敢担当的教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7日

 系列活动前言

为响应学校2018年全面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钟扬式好老师’”活动和“研究生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全院师生凝心聚力,携手奋进“双一流”建设,学院组织开展了好导师风采展评活动,采访并宣传法学院研究生心目中好导师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导师更深入地参与到研究生德育工作中去,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

今天,我们推出的是段厚省教授的故事。

人物简介:

段厚省老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专长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民法请求权理论和公益诉讼理论。

段厚省老师

前言

段老师在傍晚时分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到时他正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小憩,这之前他已经进行了一天的教学活动。我们对打扰段老师休息表示抱歉,段老师连忙起身回应,略带沙哑的音色中透露出一丝疲倦,但是从段老师温和的眼神中仍然能感受到他对我们的欢迎。

学术研究是孤独的

段老师1970年出生于安徽怀远,1996年至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民事诉讼法学,先后获得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2年博士毕业后,进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同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方向博士后研究。2004年8月出站后,段老师到了我们复旦大学。多年的学术研究经历让段老师发出了做学问很孤独的感慨:“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需要有独立的判断,需要追求真理,不说假话,这些都可能会使研究者与权威和庸众都保持距离,因而不得不陷入孤独。”“而且,在当下的学术环境中,这个孤独还体现在自己的观点如何被他人接受,自己的研究成果如何能够发表上。有时候,让好的研究成果能够发表,能够被别人接受,比积累出好的学术水平还要艰难。”

做一名真正的学术研究者,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志向与兴趣,二者缺其一,都会让学术研究变得很辛苦。没有做学术的志向而只有兴趣,就可能在遭遇困难时退缩,把学术当作一种排解消遣的方式;没有兴趣,那么学术研究工作就显得枯燥无味,这样的人学术往往会成为他人生的一种包袱、负担。“所以我建议你们将来若是要做学术的话,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段老师微笑着说。

另外,如果将来做了教授做了导师,也有很多辛苦的工作。比如一些本科生很贪玩,或者也会有一些令人头疼的研究生。“这几年我在带法律硕士的时候,就是在指导他们写论文的时候,学生请求我们帮助选了一些有价值的题目,但结果总是不能令我满意。因为凡是有价值的题目都难写,而恰恰有价值的题目才叫做研究,否则就不叫研究。随便找些资料,拼拼凑凑也能写文章,可那不是做研究。论文应当是对研究成果的一个表达,写论文本身就是一个研究工作。一些学生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述存在很多问题,有时(语句读起来)很拗口。”

“其它的一些感觉总体写得顺利、体例结构还算可以的,又缺乏学术价值,不够深刻。有价值的题目,稍微想探讨一些的,写出来的感觉就不是很好,这是目前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我也很替学生们着急。”段老师说这些话时让我们也感觉到他的焦虑,我们又问起导致这些少数部分学生的问题出现的原因。“他们有的确实不够用功,现在接收信息的手段这么丰富而发达,但是写出来的文章总是不尽如人意。感觉一些学生很难去发现一些有理论或者实践价值的问题。”

哪些东西有理论价值呢?第一,比如说是国外发达,国内还没有的,介绍进来,是一种研究成果;第二,是国内现有的研究,但这些问题研究还不够充分,而你觉得既有的研究成果观点不太合理,你还有更合理的;第三,国内、国外都还没有相关研究,你想填补一下空白,你就去研究它;第四,研究很多但是脉络不清,你去整理一下,把它从头到尾整理出来,弄清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脉络和逻辑,并且这个问题上的有关思想观点,如何一步一步演化到现在,这也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的研究,让人们一看就知道,不用去翻资料,大量地去看很多书或者去总结。

另一个就是实践价值,能够推动解决现实问题,提出一些方案和对策,“比如推动立法的完善,推动司法的更加精致、更加科学,这都是可以的。可是我们现在很多学生选题目的时候,就是在这一块很困惑,缺乏一些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很多问题都在别人写过文章之后才发现,而他们也判断不出别人写过的文章水平高还是低,无法去批判、鉴别别人的研究。这就反映出基础不扎实,很多观察问题的方法没掌握,不能一眼看出问题背后真正的本质是什么。”段老师在回答我们问题的时候,不经意间又进入了老师的角色,仿佛我们也是他的学生一样,可以想象出段老师在平时和学生们交流时的情景。我们也顺其自然,趁此难得的机会接受段老师的谆谆教诲。

面对这样一些问题学生时,怎样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段老师认为应该传授给他们一些方法。“恐怕还是要传授方法,但是某个人的方法,有时无法适用到所有人,无法让大家用了都觉得好,所以还是需要去掌握一些自己的方法。那么就是让他们思维不断拓宽,视野不断扩大。比如学生如果像我一样研究诉讼法的,我就会希望他会把民事实体法、法哲学,甚至一些法学之外的跨学科的知识,都要去看去学习,不然的话思维会越来越局限。”自我要求不高的学生确实会带给老师更多的困扰,也会花费老师更多的心思,段老师非常明白其中的辛苦,但在教育学生上他从不懈怠。

法无外乎常理

问起段老师有没有自己关于教书育人的一些独到的见解,可以分享给其他老师,段老师立刻表现出谦逊的态度。“你说分享我还可以接受,但是说我有什么见解、建议什么的我不敢说。我所悟出来的一些东西,主要是法律规则其实是一个常识与良知、理性的问题,哪怕是在我所研究的程序法的层面有很多技术性的规则的情况下,我也一直这么认为。”段老师在本科生的课堂上也开始慢慢引导学生从常识当中来理解法律,理解规则。

一般来说,从常识的角度来理解法律其实会发现与课本上的区别不大,其实也证明这个理解的方法是对的。法律的起草者、审查者、遵守者,他们都生活在相同的知识背景中,共享着一些知识,一些规则,超出他们共享的知识的规则,就是所谓的超出常识的规则或者判决,是很难被遵守的。

因为绝大部分人是按照常识或者说常理在安排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当说当你去买一支铅笔时,都首先会想到依据合同法多少多少条和对方达成一个买卖契约,想到需要先和对方通过邀约与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然后再去履行这个契约,等等。一般情况下不会这样去想。“但是我们在没有想到合同法的情况下所完成的购买一支铅笔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法律是不会违背常识的,因此从常识的角度来理解法律,在多数的情况下是对的。这是我的一个教学感受,甚至学生们一遇到困惑的时候,我就说你们就别看PPT,也别看教材,也别看法律,你就自己说你觉得怎样理解更好,学生们就会说‘我感觉怎样怎样好’,然后让他们回过头去看看法律的规定,会发现与学生所感觉到的应当或者不应当的判断,相差其实不会太大。既然法无外乎常理,那么我们的法律教学方法,也可以是常识引导型的方法。”

所谓常识就是,大家在同一个生活背景下、文化背景下所共享的一些知识,这些共享的知识,支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因为共享的生活方式,会做出一些相似的行为。我们根据常识能预测对方会怎么做,因为我们认为对方不会违背常识,我们预期对方不会违背常识。立法者也好,在家里也是家庭成员,也会出去旅游、购物的。起草法律的专家、我们学者也是一样,也都是普通人的一员。难道成为专家了就要起草一个背离常识的法律吗?那是不可能的,立法者更是不可能,他也有他的专业知识,但他不能把他的专业知识强加在大家的共享的知识里面,法律就是最大公约数,最大公约数当然是常识,有人主张这是一种自生自发的规则。

段厚省老师在为同学们做演讲

法律是以人为本的,我们做学问其实没必要把问题复杂化,做学问越简单越好,越真实越好。不光是学术工作,学术成果也应当是简单、真实的,阐述一些简单的道理,而不是把一些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这才是学术的真谛。人们愿意读的是能够引起共鸣的,有启发的文章,而法律跟常识相比,无非是体现为一种更加理性的表达。“我就这么一个感悟,供其他老师批评指正。”段老师时刻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态度。

要做一个真实的、真诚的和敢于担当的人

作为一名研究生导师,怎样才能带好研究生?或者说成为一名好的研究生导师最需要具备、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段老师向我们谈了他的感受。“就带硕士研究生来说,好的导师能够敏锐地发现问题,在学生选题方面都比较能够找到问题的重点,帮助学生选择的题目一般都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是学生写出来的文章,却常常让段老师感觉比较不满意。段老师一直也在思考这到底什么原因,提起这个话题感觉段老师有点自责,他认为尽不到一位导师的能力似的。

因此从上一届学生开始,段老师转变了方法,开始强制让学生读书,并且开学术会议、读书会议,那些最基本理论的书籍,要求学生最起码要浏览一遍,知道专业领域内最基本的知识,提高学生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打好理论基础。现在在对教学方法的探索过程中段老师是这么思考的。“民诉领域其他多数老师的方法呢,是分析层面的研究,叫分析方法,就是一个规范的分析,从概念到概念,从原理到原理。而我不一样,我希望能够突破这一点,从法社会学、法哲学这些视角来观察法律当中的问题,我认为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必须是存在于国民内心的。

“对外,把程序法律当作一种社会现象,用法社会学的方法来观察规则的运行情况。对内,用法哲学的方法来思考‘我们对于程序规则应当是怎么样的一种认知一种理解’,我觉得这两种比较好,我现在也不断的思考,训练诉讼法专业的学生运用这样的方法。”规范研究写出来的文章结构上严谨,而段老师想摆脱一些传统的研究模式,再突破一下,创设一些新的东西,进行更深的探索,但这个探索的过程段老师坦言感觉很艰难的。

有时从段老师的讲话中,能感觉到段老师将中国传统文化儒家理念中的“仁”发挥到了极致,遇到问题“反求诸己”。比如他说“如果研究生文章写的不错,我会感觉更多的是学生自己的努力,我在其中没发挥很大的作用,如果哪一届学生文章写的不好,我就会感觉是我指导的不好,内心感觉就是这样,因此我感觉还是蛮有压力的。”段老师这么多年的研究工作来看,他的快乐在于两点:一点是他在与学生沟通探讨问题的时候,另一点是他自己思考问题、阅读资料、做研究的时候,他会很快乐,除此之外就感觉有点压力有点辛苦。“但是很希望我的学生能够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写出和好的文章。”

我们询问段老师最想跟我们研究生说点什么,段老师言语恳切。就做老师来说,我希望学生埋头读书。我的理由很简单,你只有三年时间,在这三年时间里面,全部都用来读书都不够的。如果毕业之后就去参加工作,我们再也没有这样大段的时间去学习,所以应当珍惜这段青春时光。但是,我们的一些法律硕士,或者是法学研究生,将来做律师还是首选目标,而律所都要求要实习满一年以上才会录用,实习期不满一年呢,好的律师事务所根本进不去。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我们研究生要满足这个要求,那就要花一年时间呢,再扣除掉我们课程的时间、写论文的时间,以及平时生活娱乐总会需要占用一部分时间,所以计算下来,真正用来读书的时间是很少的。

“所以我就想跟学生说,只要能够抽出时间来看书的,就应该用来读书。在以后参加工作之后,再也抽不出时间读深奥的东西了,只能读一些消遣的书籍,因为工作真的很累,比读书更累。但是现在可以,有老师监督着你,有同学陪着你,生活上也不用有太多顾虑,这样的条件很难得。”

另外,段老师还教导我们他人生自始至终都秉持的信念,那就是要做一个真实的、真诚的和敢于担当的人。“每年学生毕业了我都会这样和他们说,三句话:第一,做一个真实的人;第二,做一个真诚的人;第三,做一个敢于担当的人。这也是我一直追求的东西,我所秉持的做人理念。所谓真实,就是要不伪装,实事求是,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真诚,就是当我向别人表达我的意思的时候,我表达出来的意思就是我心里所想的意思,心口如一,而不是隐藏的意思,不是欺骗别人;敢于担当,就是敢做敢当,我做了什么就要敢承担责任,我为我所做的一切负责,对了就对了,错了就错了,我不应当在做错的时候,还嘴硬不去承认错误,不愿担责。”遇到做错的事情,敢于承担责任,不至于耍滑头。“这三句话就是我的一种信念。”

段厚省老师与采访同学合影

后记

在采访的过程中感受到段老师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人,有时直言不讳,点出学术界存在的一些弊端。他很想改变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因此从他自己的学生开始,时常教诲他们要做真实、真诚和敢担当的人,他希望他培养出来的学生,将来在学术界都能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学问。和学生相处时从来不会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比如他执意让我们采访的人坐沙发上,而他自己则坐在我们对面的小木椅子上,即使是在学生面前,仍然保持着谦逊儒雅的态度,让学生感受到与老师之间人格上真正的平等,就是《礼记》中君子贵人贱己,先人而后己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