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感想
2014年春季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交流心得
2012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黄荟羽
一、课堂与美国的法律
学习在出发之前已然开始,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选课。通过对课程介绍的详细考察,对每一门课都深感兴趣。但出于学习质量考虑最终决定选得少而精。学校的要求是修习12到15学分的课程,在此要求下我选择了四门课。进入改补选阶段时,通过对各门课空位的分析可见还是实用主义者居多:商法、银行法、金融法早早没位,空着的是人权法、福利法、两性法、环境法。空位很多的是欧盟法,且还是欧盟银行法和欧盟金融监管法;日本法也有空位。而中国法却是爆满不足以形容,候补名单跟正式选课差不多一样长,不免生出一种自豪感。试听了一节“中国法与国际法”,老师对中国了解十分深入。他先将中国近代史介绍了一番,以作为研究法律的铺垫。虽然我很想尝试从西方的视角研究中国法,可惜还有诸多好课备选,所谓鱼与熊掌。
在选课之前与哥大的老师、同学进行了沟通,大家的建议是选至少一门研讨班,但最好也只选一门,因为研讨班虽然学分不多但课程压力非常大。最后我选择了三门讲座(lecture)方式的课:公司法、金融监管法、会计法,以及一个关于法律检索研讨班(seminar)。
(一)金融监管法、公司法与会计法课程心得
在金融监管这一方面美国也属新手。虽然一直以来看似有着诸多监管机构,但毕竟奉行的是自由主义,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这一点也没有大的改观。因此这门课程也是近年才开设,该领域作为专门的法学研究领域也不像其他领域的研究那样透出一种美国领先的意味。
这门课的教授与另一位公司法的教授组织过一次法学院电影之夜,电影是《大而不倒》,讲述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美国监管机构如何应对。电影因为生动而透出一种危机就在边缘的紧迫感。影片结束后教授组织进行了讨论。最开始引出话题的是“注资应不应当”这样的小问题,讨论中我感到不同地域的同学看问题视角各异,美国学生仍然是自由主义思想占主导,直到今天他们仍在“政府要不要出手”这样的问题上挣扎。
公司法的老师非常喜欢提问,基本上每句话都是通过问题来阐述。学期开始时我觉得课程比较基础,从发起人责任到刺破公司面纱都一带而过。而到后来觉察出老师的重点在证券方面,内幕交易的问题判例看得眼花缭乱,仅仅10b这一条规则就研究了一个月。公司法的立法技术相当高超,美国的公司法确实是先进,无可否认,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会计法这门课是金融监管法与高级公司法的老师推荐的实用性课程,这也是我在哥大上的最有趣的一门课,200人的教室永远爆满。老师非常风趣富有激情。课上我们通过对大量真实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后来与哥大交流项目的负责老师以及一位JSD学姐的沟通中,他们表示很少有人认识到这门课的重要性,但是它在各门课程当中出镜率都非常高。
(二)高级法律检索课程(Advanced Legal Research Technique)和美国的法典
选的研讨班叫做法律检索技巧。课程最初只是简单地让我们寻找相关法律,例如我第一节课分到的任务是查一查纽约州关于开车时发短信是怎样规定的。我在满架子的纽约州法典中搜索关键词,尝试着“双手离开方向盘”、“分散注意力”等等,最后发现纽约州的法律有一条就是“开车时发短信”。图书馆一层楼满满的是各州和联邦的法典和案例,事无巨细,美国法学院学生辛苦也是因此而来。
这里对美国的法典有一些感想。久闻判例法国家现在也有法典化(codification)的趋势,然而“法典”一词在我的印象中应当是如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那样体系清楚、逻辑严密,而美国的“法典”却不如我望文生义的那般,事实上更像是只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汇编与索引。但是在阳光法案的要求之下,所有的法律,至少是所有的联邦法,都按照诸如“机动车”、“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临时终止措施”此类话题清晰罗列。
学期末课程结束时,我们被要求参加一个模拟演练。每一位导师扮演一名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我们作为新入律所的初级律师一个一个地去他们办公室里领任务。这些任务是客户的诉求,我们需要查找相关法律提供法律意见。模拟开始前老师提醒我们,要想到各种可能的问题及时询问,这些高级合伙人们都非常忙,事后再问问题的话他们可能很难及时回答。我分到的案件是:一位妇女认为学校不适合自己的孩子,打算开办家庭学校,向我们咨询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一学期的训练我知道在完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可以从一些法学家指南入手,因为是纽约州的案件所以我选择了NYJur,从中找到法条和初始判例。第一步查到她必须使子女接受教育,可以在公立学校和同等教育机构中任选其一;第二步,开办家庭学校属于公立学校的替代;第三步,如何申请,有那些手续,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以给家庭学校的学生颁发证书,这里有法条的明文规定,并进一步知道她有义务接受检查但是她的有权拒绝检察人员旁听课程。
模拟结束后老师问我,回想一下学期初的时候你可以做到哪一步。我觉得我可能就止步于最初的法条了。
学期中还遇到的几个有意思的案件。第一个是有一名学生在Facebook上发了侮辱老师的画和言论受到了学校处罚,我们代理该学生。这一案件让我在图书馆一直待到午夜时分闭馆。找了各种文章法律和案例。这个案件的一个可用的典型判例是,一学生画了一幅嘲笑老师的恶搞肖像画因而被勒令停学,法院认为学校侵犯了该学生的言论自由。这里说一句题外话,感受是美国的老师太可怜了,被学生欺负成这样还必须保护他们的网络表达自由,有一些非常过分的行为,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学校不能对此加以处罚。美国虽然是精英教育吧,也不能这样任由其他学生变成所谓的white trash。另外一个有意思的案件是,律师在美国一些类似“大众点评团”这样的网站上发布团购是否合法。为此我还专门注册了一个类似网站的会员,网站上有诸多服务业的内容,从聘请清洁工到聘请律师。这一点各州的规定不一样。主要考虑的是律师不能跟非法律行业的人分享报酬,然而在此类网站上发布信息必然要付相应的费用。一些州认为,向网站支付广告费不属于分享报酬,因此允许这种做法,而禁止此类做法的州则认为这属于分享报酬。
二、课堂与老师们
学期初的时候我给想选的课的老师发邮件,告知我的情况,问我需要做哪些准备。尤其是对于一些高级课程通常要求选修过哥大的相关初级课程。高级公司法的老师对我说,因为中美公司法差异巨大,我虽然可以选他这门课,但我必须付出很多额外的努力。高级合同法的老师表示我必须有普通法基础。证券法老师要求有公司、证券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法学院的课堂方式与其说是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法不如说就是法官对律师的盘问。第二节企业并购课堂上老师提问了三个同学,每个人盘问20分钟,如此就是一节课。
另外的课堂老师也是不断地提问,从最后排开始一个一个往前问,一学期每人都会轮到几次。并且,并不能指望回答完一个问题就够,老师会不断追问下去,每一个回答都可能触发新的问题。公司法的老师说:“我可能问15分钟、25分钟,我尽量不要连续问同一个人75分钟。”但是公司法的老师一直问问题,几乎从不给出他自己的答案,我的笔记上记着一连串的问题。但是每一个同学的发言,不管什么立场,他都能找出反驳的问题继续追问下去。他鼓励我们进行课堂上的论战,
“最高法院可以放假,我们不能放假。”有一天公司法的老师说有一次课需要改期,因为他要去最高法院参加一个会议。后来那天由于暴风雪最高法院关闭,老师说那我们照常上课。有同学问说最高法院都关了,学校停不停课。老师回答,哥大向来以不停课著称,“最高法院可以放假,我们这些通往最高法院路上的法学院学生不能放假。”
金融法的老师在学期末的时候组织了一次欢乐时光派对。我邀请同班也是同一个交流项目的捷克同学Eva同去。她认为大多数人都不认识,要有人说话才行。但我认为,能在一场聚会上认识哪怕只有一个人也不错。我在聚会上对老师说,我希望我能在课堂上表现得更好一些。她说,不不你已经表现得很好了。
每一节课的法律检索都有一个课堂任务,完成任务才可以离开。我和另外一名北大毕业的中国学生因为十分不熟悉这一部分,常常要很久才能完成。老师们一直等我们到最后。他们并不会直接告诉我们如何去做,而是不断地问问题:“这时候你应该如何做?”“这个你应该到哪里去找?”一步步引导我们找到最终答案。
这一门课每周还有一个大作业和一个小作业,要求记录检索过程以及作业用时。大作业通常要六七个小时,小作业一两个小时。有一周的大作业花了我九个小时。通过每周作业收获的经验教训就是周二晚上交的作业不要周二下午才做。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就说,要求周二晚11:45交,晚一分钟作业都会降级。“将来你们都是要成为律师的人,法官让你12点交答辩状,你试试12点零1分交?”
虽然课上压力不小,但事实上课堂氛围也可以十分轻松。有一节公司法的课上不了所以调到某天中午的12点半来补课。因为是午餐时间,所以一女生问道我们能把午餐带来吃吗。教授说,当然可以你可以带任何东西,如果你想的话还可以带烈酒过来喝。当然并没有人真的带酒来喝。
法学院的老师们都非常耐心与友善并且十分负责。让我更加想当老师了,希望自己将来能够成为这样的老师。
三、法学院的同学们
在开学之前的一个周三有一个交流学生的简短的迎新会(Orientation)。之前已经和其他国家的交流生通过邮件有过接触,有来自德国的,阿根廷的,保加利亚的,希腊的,捷克的,等等。我们到的时候保加利亚男生Aleksander已经在里面了,他一口浓重的欧洲英语很难听懂。随后大家陆续都进来了,我们在接下来的半年里都是彼此接触最多的人。初见面都很新奇,我们分享自己国家的法律制度与法学教育。因为大家都是来自大陆法或受大陆法影响的国家,在谈到学习心得时有许多共同的认识。
迎新会的后半部分我们见到了主管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项目的副院长,她给了我们很多衷告。她说,“法律是活的,跟JD聊聊,跟LLM聊聊,跟老师们聊聊。”“好好利用哥大,好好利用纽约。”而哥大其中之一值得利用的就是这里的老师、同学。在这里可以遇到世界各地的人,有一次讲座开始前我打量了一下教室,观察到坐在我对面的那一排一共五人,一个印度人、一个非洲裔、一个金发碧眼的欧美人,还有两个亚洲面孔但一个明显来自北方另一个明显的南方人特点。纽约的确如俗话所述是一个大熔炉,在学校跟来自不同地方的同学聊起文化差异、聊起对法律尤其是美国法的认识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有一门课的同桌是一个韩裔美国人。他觉得中国是一个很神秘的国家,问我对于外资进入中国会不会不高兴。我说热钱持续流入在将来是好是坏是说不准,但是就他说的在中国设立外企的问题目前还不至于不高兴吧。他很怀疑地说你不高兴可以放心告诉我的。他问我觉得中国法制怎么样,然后说觉得韩国就没有法律。最后他说因为对中国太不了解而且小时候在韩国受到各种关于朝鲜的负面宣传,想知道中国人民都怎么想,希望没有引起我的不快。我说你一共就问了我一个关于外企的问题,何至于。在好奇这一方面,各国人民都彼此彼此。
半年下来,我参加JD们的学习小组,参加教授组织的休闲时光聚会,参加每天中午学院的午餐研讨会,但每周应付繁重的课程和大量的阅读,很难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我对我的室友说我好好利用了纽约,却没有很好地利用哥大,哥大法学院有太多的东西有待发掘。
期末的时候我加入了金融监管法课程的几个JD的讨论组。通常期末讨论时大家会对过去的考试题进行分析,因为我们这门课比较新,没有过去的考题,于是同学Lily拿了一份乔治城大学的期末考试题,我们各自写了答案以后分享答题要点,互相补漏。Lily还很热心地提供了她做的100页的课程大纲。因为考试往往是论文或者开卷考试,对于开卷考试是绝没有足够时间翻书的,于是同学们通常会自己制作课程大纲,由于我是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自己做的大纲大约只有60页。
闲聊中也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事情。Lily答应给我她的Outline,美国大学生都打暑期工,Mark送过花和披萨,Despoina说七种语言,Mark 28岁才终于进入了法学院,一位师姐工作了很多年又重新开始了JSD生涯。
我的两个室友分别是印度人喝爱沙尼亚人,她们在为将来去何处工作、是回国还是留美艰难抉择。
在一次招待会上跟哥大学报的三年级JD学生聊天,听他说了许多美国法学生的困境,贷款压力,工作的艰辛。
每一个人都很迷茫,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寻找前进的方向。
四、学院的设施
哥大图书馆众多,法学院的楼上有专门的法学图书馆。我喜欢在法学图书馆的小隔间里看书,每天开馆去闭馆回。由于课本都十分沉重,法学院楼里每人有一个带锁的柜子,每天到学院楼里拿了书上楼即是图书馆。图书馆里人并不多,即使人多的时候因为一人有一个隔间也互不影响,不算小的桌子上堆满了课本和阅读材料。
图书馆复印机、打印机、电脑、扫描仪齐全,每人每年有三千页的免费打印额度。楼下还有冰箱和零食贩卖机,常常在学到午夜时买点东西充饥。期末复习期间甚至还开放一些提供零食的讨论教室。
图书馆门外和楼下大厅里有许多讨论用的方桌、圆桌。临近考试周的时候我发现,比起泡在图书馆,美国学生更喜欢在图书馆门外的桌椅上讨论,考试周之前的那几个星期,学院大厅里全是一组一组的各个课程的同学,人数从两三人到十余人不等。我也与同学相约在这里讨论法条与案例。
五、午餐研讨会
每天中午12:10到1:10法学院都是没有课的,于是这个时间段会有很多研讨会,并提供免费午餐。研讨会内容从学术讨论到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学术诚信教育,每天有好几场同时进行,同学们都挑自己感兴趣的早早地去排队。有一段时间举行国际法专题周,那一周有许多特别的讲座,包括MEGA的运作,国际仲裁(Th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System and Third Party Funders: Patrons or Vultures?),仲裁的执行等等,皆是我感兴趣的话题,报告人包括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仲裁员、外国学者,报告结束后可以和他们进一步交流,受益良多。
六、模拟法庭
一年一度的模拟法庭可谓是我在哥大法学院见过最大的盛世。开始前两个小时同学们就在进行模拟法庭的教室外席地而坐排队等候。
因为是一个环保的申请案件,没有陪审团,由申请方与被申请方轮流向法庭陈诉,法官随时打断进行询问。这时就感受到平时每一节课其实就是一个小型模拟法庭,同学的每一句发言每一个论证都必须接受教授的质询,教授就如法官一样,会对每一个点提出质疑。
这一次模拟法庭的首席法官竟然是联邦最高法院新进的卡根大法官,美国历史上第四名女性法官。法官们风趣幽默,即使是在质询中也不时开一两句玩笑。比如Lohier法官说:“刚才卡根法官说道……”卡根法官接过去道:“是卡根大法官。”但面对三位大法官的层层追问,相信即使这样也减轻不了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压力。
模拟法庭结束后的接待晚宴上,法官们换上了常服来到同学们中间握手交谈,询问每一个同学的姓名并说“很高兴认识你”,与同学们聊聊学院的生活,十分亲切。
七、参观联邦最高法院
我特地用了一天时间专门在首都华盛顿特区参观了联邦最高法院。
如华盛顿的其他联邦建筑一样,最高法院也是一座欧洲古典风格的白色大理石建筑,但比起极尽华丽的白宫和国会山,最高法院显得质朴许多,也肃穆许多。宽阔的台阶尽头是庄严的大理石圆柱,上书“Equal Justice Under Law”。
最高法院将两层楼的走廊开放参观。一楼走廊里陈列着许多大法官的塑像和油画像,正中的是马歇尔大法官。两边的墙上是关于最高法院历史与建筑的介绍,以及一些著名的宪法案例概要,包括最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有一间小放映室循环播放一个15分钟的影片,介绍最高法院与宪法的历史。
二楼的法庭亦即九位大法官开庭的地方平时也提供一个约30分钟的讲解。我们坐在旁听席上,了解到最高法院每年收到8000到10000申请,但是只审理其中80到100个案件。对于许多著名的案件,因为旁听名额采取先到先得,故而希望旁听人员都带上睡袋彻夜守在法庭门口等候。
总体感受是美国在法学教育上确实许多方面值得借鉴,而在对民众普法这一点上也可圈可点,在最高法院的参观教育上亦可看出,无怪民众对法律常怀敬畏。
冬天来时在纽约的大雪中一步一滑,小心再小心还是摔在了雪地上,但是满目银装素裹的校园实在是太美。我一直以来也是这么跌跌撞撞,但是一路走来见到的风景毕竟太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