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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顾 |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基础理论研讨会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20211128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编辑部、《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以及《复旦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共同主办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基础理论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平台成功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给予大力支持。来自国内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参会,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展开了较为全面、深入的讨论。本次会议是我国法学界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重大战略后,针对这一重大法治议题召开的一次规模较大的专题研讨会,对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

会议伊始,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教授,《国际法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人权法研究室主任孙世彥研究员分别代表主办单位发表致辞。致辞嘉宾们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并期待参会专家在研讨会的基础上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乃根主持主旨报告环节。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做了题为“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体系的几个问题”的主旨报告。黄进教授围绕“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全球法治”的概念全面分析了构建中国涉外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域外管辖权的关系,并且深入阐述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意图。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做了题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背景下的中央法务区建设”的主旨报告。单文华教授深入阐述了中央法务区产生的基本背景、重要功能、建设思路,以及中央法务区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第一阶段发言由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主持。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深入阐述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中的“涉外性”,以及国际法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地位与作用问题。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沈伟教授从面向、维度和视角等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具体语境。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庆麟教授从法治概念出发,深入分析了“法治”、“国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内涵与外延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深入分析了“涉外法治”中“涉外”含义的演进及其涉外法治意涵。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教授以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例深入分析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中的制度创新以及存在的问题。

会议第二阶段发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法研究》编辑部副主任曲相霏研究员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韩逸畴副教授从新国家安全观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如何通过条约设计管控风险问题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分析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中“统筹”的原因、目标、内容以及方式。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深入阐述了涉外法治的“斗争功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教授从需求与供给、优势与限度、实例分析等角度深入分析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方法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谢迪扬分析了涉外法治的三维意蕴、根本目的、基本原则和治理体系。

会议第三阶段专题发言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庆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深入分析了无涉外因素争议域外仲裁效力司法审查过程中涉及的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涉外性“判断、司法审查阶段和审查标准等问题,并且提出了建议。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教授从国内法治、国际法治、对外关系法(治)等视角细致探讨了涉外治的属性。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郭华春副教授分析了当前中国跨境执法获取数据面临的难题,并从公私合作的“统筹”视野提出了富有价值的建议。上海大学法学院崔浩然讲师立足国际和国内背景,细致讨论了《海警法》在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相关条款立法目的与解释适用,以及与海洋治理法律体系的衔接及完善。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思竹细致考察了专属经济区海洋环境管理的国际与国内双重面向,并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角度提出了相应建议。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桂强细致考察了我国反制裁法项下追偿诉讼制度的现行规定及其实施困境,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会议第四阶段专题发言由东南大学法学院肖冰教授主持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捷阐述了中国跨国行政执法的兴起过程、主要形式、法律依据,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并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出发提出有效跨国行政执法的合作路径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詹杰从国内层面的“内化”维度讨论了原产地规则的转化与并入问题,并从规范、技术、和执行三个层面评价其“内化”实效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王怡然从国际商会仲裁院2021年仲裁规则第12条第9款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程序管理权。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授归纳了世界法、冲突法、共享法等三种法律范式后,认为应当突破单一主义思维,以法律共享范式和理念重构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杨晶针对完善我国条约适用制度提出的相关建议。鉴于非传统安全在国内法与国际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难题,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副教授深入分析了投资条约根本安全利益条款在非传统安全语境中的适用,并且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措施。

最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分别做了会议总结。本次研讨会就此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