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推动立法实践 促境外投资新发展 ——龚柏华教授谈《境外投资立法重大问题研究》
龚柏华: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自贸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WTO 法研究会自贸试验区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2001 年-目前任上海WTO 事务咨询中心/全球贸易投资规则研究中心(商务部上海市政府合作研究基地)业务总监。主编《全球投资规则动态》、《上海市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含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法治;中美贸易和投资法律问题。发表学术论文124 篇,出版《中美WTO 争端解决案述评》《“一带一路”投资的国际法》《WTO 二十周年:争端解决与中国》等书籍十多本。
“境外投资立法重大问题研究”是今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任首席专家。项目期望通过对“境外投资重大问题”的系统性学术理论研究,从中国境外投资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中国各种主体境外投资面临的重大问题及立法调整的可能性,为我国可能的《境外投资法》立法提供可行并有针对性的立法学术支撑。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境外投资立法来切实有效地落实“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将是我国立法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立法问题,也是该课题的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所在。
龚柏华教授阐述了此课题的研究路径:“先从总论着手,从立法的角度界定清楚境外投资、境外投资企业,做好‘境外投资’与‘对外投资’的区别。接着,课题会提出我国境外投资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包括国家安全、公平竞争、合规投资、可持续发展等;随后,课题将以子课题的方式研究境外投资立法中主要的法律问题,如境外投资的管理法律问题,境外投资促进的法律问题,境外投资保护的法律问题,境外投资合规的法律问题,境外投资纠纷解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既各自独立又互相关联。除了研究路径,龚教授还介绍了课题拟解决的一些关键性问题,例如境外投资的内涵与外延、境外投资管理中的机构协调问题,课题还会关注境外投资管理的“负面清单”模式是否可行、境外投资管理中如何设计“国家安全”这一安全阀问题以及境外投资纠纷的争端解决机制。
谈到目前我国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龚柏华认为最大的缺陷可能是在于“协调性不够”。针对此课题,就需要深入了解我国境外投资管理的相关部门的“立场和利益”;此外,境外投资主体关切的问题如海外投资保险、境外投资资本转移、与东道国政府的投资争端解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都过于笼统。因此,一方面,本课题会就机构和政策的协调从立法上做出建议;另一方面,本课题也将为中国有关立法提供咨询服务角度的前期研究,并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法》建议文本,对每个条文做出学术说明,以便解答立法实践或管理现实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查阅已有研究资料的过程中,龚教授发现,目前国内外有关“境外投资立法”的研究学术成果并不多,主要学术刊物上几乎没有聚焦研究境外投资立法的论文,但与“境外投资立法”有一定关联性的论文还是有一定的数量,可以达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在此基础上,本课题会创新性地将一些新颖观点和理念落实到境外投资的核准标准、促进机制、保护重点、合规督促等具体制度中。
龚柏华看到,诸如“适度国家安全审查”、“穿透综合监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持续发展投资观”等,都是目前国际投资法学研究中逐步成为热点的学术问题。“例如联合国贸发会议就非常重视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投资。这对中国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投资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将来进一步构建‘一带一路’投资国际规则的前期学术基础……”龚教授说。投资“一带一路”国家属于我国对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考虑到沿线国家(地区)社会制度、政治经济、法律体系、商业规则、民族特征、宗教文化的差异,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风险防范任务仍然艰巨。而本课题能够辅助推进中国按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依托我国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吸收、整合国内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再谈到课题的“社会价值”,龚柏华首先抛出了自己的理解,在他看来,社会价值是系统工程,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从经济对法律和法律对经济反作用角度来分析,本课题的社会价值是‘立法’带来的社会财富红利。”龚教授说,“经济流量会影响规则及立法的改变;而规则及立法的改变又将促进经济流量的改变。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也是期望通过合理、包容、可持续的立法精神和内容,促进中国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让中国的投资者及所在地东道国政府都受益于这种投资活动。”总结来看,完善境外投资立法能够促进中国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而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又能进一步推动中国对外开放,也能对“走出去”政策的持续性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将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化,通过“共商、共建和共享”,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想的实现。
针对这一课题,龚柏华教授也谈到了自己的相关研究经历与经验。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他一直在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兼职信息部主任、业务总监等职,并直接参与了我国中央、地方法规与世贸规则接轨的咨询研究工作。近期又负责了商务部上海市政府合作研究基地“全球贸易投资规则研究中心”的信息研究工作,主编《全球投资规则动态》月刊,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动态信息。可以说,龚教授长期的政府决策咨询经历为“境外投资立法重大问题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他还承担了丰富的校内外社会兼职——他不仅是复旦大学自贸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也是上海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府推荐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指示性名单上专家、上海自贸试验区兼职专家法律顾问……这些兼职经历都能为这一项目提供丰富的学院与社会资源。
龚柏华强调了课题组成员三个“跨”:跨校内学科交融;跨校际专家合作;跨学界与政界沟通。由于投资及境外投资问题的复杂性,课题还会涉及到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子课题团队内也吸纳了多所高校的法学专家、人才,且团队会通过实地走访对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管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调研。此外,团队还将通过走访中外企业,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赴有关境外投资的东道国主管部门,由此收集、产生一定量的信息数据,然后采用文献汇编、建立数据库、提供立法草案文本等多种形式整理相关信息数据,为本课题带来衍生产品。
“总而言之,希望我们的课题能够帮助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合法走出去’‘合法走进去’和‘合法走上去’!”龚教授说。
(转载自复旦大学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