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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让法学讲坛第三十五讲:关于宪法修正案的几个问题”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2018年12月2日,著名宪法学者周叶中教授莅临复旦大学法学院志让讲坛,带来一场主题为“关于宪法修正案的几个问题”的精彩讲座,亦是2018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宪法周的重要主题活动之一。

周叶中教授,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同时担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等。周教授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30多项,独著、主编或与人合著学术专著、教材40多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260篇,获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项30余项。周叶中教授主编的高教版《宪法》教材更是众多宪法学子的启蒙之作。

本次讲座中,周教授从宪法的基本内涵、我国现行宪法本次修改的必要性及基本原则、此次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何进步贯彻实施宪法四个方面,全面解析了2018年宪法修改的有关问题,并同现场同学就宪法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讲座由复旦大学大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朱淑娣教授、王蔚副教授、涂云新老师以及来自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浦东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讲座。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计5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在交流互动环节,涂云新老师主持同学们与周叶中教授进行了精彩的对话交流。

讲座伊始,周教授从宪法的基本内涵出发,指出只有全面认识“何为宪法”,才能展开以宪法、宪法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学术研究。论及“何为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论断耳熟能详,但是在新时代我们对宪法内涵应当有新的认识和把握。除根本大法论断之外,尚需要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人权的根本保障书、依法治权之法、公民的生活规范四个角度剖析宪法性质,实现五种论断的有机统一,认识到我国宪法拥有根本法之性质,且属于政治运行之规则、基本权利保护之章程、治理权力之武器、公民生活之直接关联者。

周教授指出,既然宪法在性质上如此重要,对其修改就必须有充分理由与严格的原则。对现行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改时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三个方面的必然要求。在修改中,应当秉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四个原则。

讲授过程中,周教授将21条宪法修正案拆分为11个类目,逐条展开剖析介绍,并着重分析了将新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完善依法治国、修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四类。面对当前学术界对宪法修改的种种回应,周教授结合十九大报告的政治决策和宪法的法律决策,表明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新时期,应基于战略的、整体的、全局的视角把握时代背景,凝聚党中央的权威核心,防止改革的战略错误、权责分散。充分理解在新的百年计划中,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

最后,周教授认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最适合我国的方式实现民主、人权、法治的共同价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加快权利保障的制度性建设,增强公民义务观念的文化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宪法实施机制,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讲授结束后,周叶中教授认真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与参加讲座的师生就宪法实施的制度路径、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的发展前景、代议制下的科学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精彩的交流。最后,刘志刚教授对整场讲座进行了评议与总结。

整场讲座历时2个小时,周叶中教授着眼当下,抽丝剥茧地分析了宪法修改的几个关键问题,同时放眼未来,为现场的学生提供了宪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可行思路,以深厚的学术底蕴、热情的学术态度、系统的学术讲授获得全场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