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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和我院联合主办《WTO与投资法新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对外经贸规则完善》研讨会圆满召开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13日

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WTO与投资法新发展研讨会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院202会议室圆满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对外经贸规则完善”。

上海市WTO法研究会会长张乃根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顾问董世忠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副会长陈剑平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理事李本教授、陶立峰副教授、彭德雷老师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王勇教授等二十多名沪上相关学者及来自复旦大学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研究生参会。上海市WTO法研究会秘书长梁咏副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发言和讨论。

张乃根教授首先作了主旨发言。他介绍了WTO框架下的相关投资规则的新发展,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介绍了现行投资法。张教授指出投资法涉及的范围很广,既涉及WTO一揽子协定中涉及投资的规则、双边投资条约(BIT)以及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法,也涉及相关仲裁实践的解释问题。 “一带一路”倡议地区跨度大、涉及国家多,加上语言难度,研究推进难度非常大。研究中还要特别注意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和丝路基金的发展运作。张教授特别指出,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他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关法进行研究,特别关注其最新发展,比如欧亚经济联盟的海关法。

李本教授、梁咏副教授和王勇教授分别就TPP谈判进程与上海自贸区对投资环境法律规制的对比、“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俄罗斯投资法律保障问题和中国在南沙群岛扩礁填海行为的国际法评价等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

在自由讨论阶段,陈剑平教授对亚投行的价值、运作机制和和展望进行了分析和介绍,他认为亚投行的出现预示着对二战后形成的以美国背景机制的突破,将带来中国对外经贸合作的巨大提升。董世忠教授强调“一带一路”前景虽然很好,但也会带来法律、经济、文化、宗教、民俗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不仅要关注国际法问题,还应注意做国别研究,特别关注巴基斯坦、伊朗等国家的问题。此外,陶立峰副教授、彭德雷老师也充分交流了他们的最新研究心得和研究兴趣点。

与会专家均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的对外政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与会专家将在前期研究和本次会议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优势展开后续研究,希望形成高质量的学术研究和决策咨询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