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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清代的乡村市场与国家介入:以地权为中心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2021928日,第十九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在江湾法学楼20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午餐会由赖骏楠老师围绕“清代的乡村市场与国家介入:以地权为中心”做主题报告,分享其关于清代地权的最新研究成果;与谈人班天可老师、孟烨老师和其他参会师生则围绕主讲人的报告内容展开讨论与发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

在报告的开篇,赖骏楠老师提出,西方部分学者认为“市场的繁荣依赖于国家对产权的有效保护”,然而这一观点却仿佛对于中国清代的地权市场并不适用,根据相关史实,清代的地权市场在国家介入有限的情况下仍然顽强存在并发展繁荣,同时在制度设计中颇具复杂性,于是针对这一问题,赖老师在之后的分享中做出详细解释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赖老师对本次报告的关键词“市场”做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并由此引出清代市场之所以能够繁荣发展,具有其不可或缺的历史背景因素,如不断深化的贱籍开化运动、法律中的平等化规定等。随后,报告进入主题核心部分,也就是关于地权市场以及由地权所引出的制度分化。以“典”,这一中国独有且普遍的土地交易形式为例,赖老师一方面从经济学与法学的双重角度对清代典习俗的经济原理和物权性质进行了分析,另一方面,从生存伦理及道义经济的角度,典权是否意味着对于弱者的某种保护,又是否会可能与市场的产权逻辑产生冲突呢?赖老师用详实的史料案例证明了“道义市场”的可能性,说明道义本身与市场并非完全排斥的关系。

接下来,赖老师重点强调了清代国家对于地权市场的两种典型介入方式,即对市场习俗进行干预型或是保护型的介入,两种介入又分别通过立法和司法两条路径得到落实。以对于典习俗的介入为例,从立法层面来看,有《大清律例》等条文对典习俗做出明确的国家规制;从个案司法介入层面来看,赖老师列举了多个案例并对其中的具体判词进行了详细分析。两种介入的区别在于当国家利益和市场利益一致时,国家对市场的介入呈现为“保护”的形式。反之,国家介入则多以干预型介入为主。比如对于产权安排高度复杂化的一田多主模式,官府多发布相关禁令对其进行打压,但由于违背市场逻辑,并未起到较好的实际效果。

最后,赖老师对报告主旨进行了简要总结,指出清代中国拥有了前工业社会中最为繁荣的地权市场,各类地权习惯正是民间市场和产权发达的充分体现。而国家在尝试对民间地权实施种种介入的过程中,对市场的保护式介入较易成功,对市场的干预式介入则在现实中困难重重,由此引出了对现代经济的启发性思考。

班天可老师根据赖老师的报告,进一步对其主旨进行了确认与梳理,并指出日本也存在典权影响国家征税的问题,同时从资本主义发展与土地产权关系的角度向赖老师提出发问;孟烨老师则首先表示赖老师从交叉学科的角度对清代地权进行研究令人感到耳目一新,并表示清代地权的古代经验也同样可以对今天国家对市场的介入问题提供宝贵参考,随后,孟老师向赖老师提出了一些疑问。现场听众也就自己的疑惑之处提出了问题。赖骏楠老师针对两位与谈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并现场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午餐会最后,班天可老师进行了简要总结,对赖老师的报告分享表达了感谢,多学科综合性的展示让大家对地权问题与市场关系问题均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本次学术午餐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幕,参会师生讨论热烈,让我们更加期待下一次学术午餐会的到来。

供稿:冯天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