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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大国管辖权之争与《海牙管辖权公约》的谈判”讲座
2022年11月30日19:00-21:30,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国际法学术周”系列讲座第四讲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为“大国管辖权之争与《海牙管辖权公约》的谈判”,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刘桂强老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担任主讲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担任与谈人。本次讲座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通过线上形式进行,来自国内各高校、各实务机构的一百六十余名师生观看、参与了此次讲座。
第一环节:主讲人讲座环节
何其生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国际管辖权公约的谈判现状及重要意义,认为管辖权公约作为涉及国家司法主权的重要公约,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国际民事诉讼领域攻克的最后一个堡垒,并进一步提出“中国参与谈判的方案应当开放还是保守?”“应当适用何种原则解决涉外民事管辖权的积极冲突?”以及“面对我国涉外管辖权基础制度不完善的现状,应当如何谈判?”等问题,引起参会师生的关注和思考。
在第一阶段,何其生教授以“Oppo诉西斯威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引出“大国管辖权之争”的话题,评述平行诉讼的不足,并总结了当前世界范围内解决平行诉讼的基本方式。基于此,何其生教授介绍了海牙管辖权公约谈判的两个阶段:专家组会议和工作组会议,并分享了专家组会议上加拿大、欧盟、以色列、俄罗斯、瑞士、英国、美国等代表提出的问题与陈述。
紧接着何其生教授在第二阶段“谈判中的大国博弈”中介绍了各国博弈的主要问题,指出海牙管辖权项目在政策层面的讨论集中于三个方面,即文书类型之争(硬法文书与软法文书)、直接管辖权的规制问题(合适管辖与过度管辖)和平行诉讼解决方案选择问题(先受理规则与较好法院方法)。随后,何其生教授着重介绍了解决平行诉讼的单一解决方案,随后分析了工作组2022年2月会议所达成的新框架,即“五步运手”的新方案。
在第三阶段,何其生教授从我国立场出发,以“直接管辖权规则的完善”和“对平行诉讼的协调和解决”两个方面展开。何其生教授指出,我国谈判的法律基础包括现有的涉外管辖权制度和现有处理管辖权冲突的制度,而上述管辖权制度有待完善,在谈判中应充分考虑目前中国管辖权的规定,同时意识到中国现有规则的问题与不足,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其次,何教授通过案例调研,提出平行诉讼的界定与处理方法。何其生教授最后指出,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背景下,当前中国在直接管辖权规则和平行诉讼处理上的内外有别,是未来需要统筹的问题之一。
最后,对于未来《海牙管辖权公约》所涉及的问题,何其生教授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讨论加入进来,呼吁师生关注海牙谈判,并期待各位师生有更多的研究成果。
第二环节:与谈人评议环节
陈力教授在与谈中,高度评价了何其生教授关于《海牙管辖权公约》的谈判方面的主题分享,认为此次讲座高屋建瓴,为参会师生进一步关注此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契机。陈力教授结合自身参与南极条约协商会议的经历,认为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国际法学者的积极参与为国家对外谈判提供了学理的支撑。随后,陈力教授分享了自己对于《海牙管辖权公约》文书类型选择以及平行诉讼解决方案的思考,认为从软法到逐步硬法过渡可以被视作解决文书类型之争的方案,同时基于对两个解决平行诉讼原则适用的理解,呼吁从现在的立法中提出中国方案、维护中国利益。陈力教授进一步肯定了何其生教授关于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制度存在缺失的观点,并认为随着相关案件的积累和相关实践的趋于成熟,未来将管辖权冲突协调问题上升为立法的条件也会更加的成熟,陈力教授最后再次感谢了何其生教授的分享,认为讲座中所展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学者进一步探索、研究。
第三环节:问题交流、回应环节
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在问题交流环节应邀参与,结合何其生教授的讲座,从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帮助同学们进一步消化、理解何教授的讲座。蔡从燕教授首先指出,衡量大国司法不仅仅要从管辖权角度出发,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作为体现大国司法的标准,值得被进一步考虑。同时,蔡从燕教授认为参加国际法实践是个好的议题,学者在政府正式谈判前参与讨论对于条约的整体面貌有重要影响。最后,蔡从燕教授对于同学提出的有关“禁诉令”问题进行了解答。
主持人刘桂强老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思考,对于我国在专属管辖方面的立场进一步请教了何其生教授。同时,参会同学也积极提问,何其生教授进一步就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法院禁诉令在我国法律中的构建问题、禁诉令是否有可能突破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而适用于一般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冲突问题以及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在平行诉讼中认定“same subject matter”的特殊性等问题做出耐心回应和详细解答。
第四环节:主持人点评、总结环节
在这一环节,主持人刘桂强老师对于何其生教授精彩纷呈的讲座、与谈人陈力教授鞭辟入里的点评表示衷心感谢,认为此次讲座为广大青年学者提供了进一步研究国际和国内管辖权问题的重要机会。最后,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探讨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