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3
2014年11月1日15:00,复旦大学法学院志让讲坛迎来一场由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主题为“不当得利的类型化和发展”。此次讲座是复旦大学法科教育设立百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王泽鉴先生作为台湾大学名誉教授,在法学界尤其是民法领域成就斐然,地位崇高,曾担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长等职位,其著作《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涵盖了民法的各个方面,堪称法学界的经典之作。在本次讲座中,王泽鉴先生以“不当得利的类型化和发展——建构一个可操作的规范模式”为主题,就不当得利的类型化和发展详细介绍了不当得利制度的过去、现状和未来,同时为现场听众介绍了民法的基本学习方法和理解认识。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匡老师主持,同时邀请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刘言浩法官进行评议。讲座伊始,王泽鉴先生从《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切入,介绍了大陆的不当得利制度。由于相关司法实践的长期空缺这一历史原因以及该法条的高度概括性,我们难以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找到统一的依据,也正是因此,不当得利类型化之必要性尤为突出。考虑到讲授对象知识的多层次性,王教授将颇具争议的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