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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2020年春季学生赴台交换项目(校际)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0年春季学生赴台交换项目(校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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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我院有意向申报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校际赴港台交换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9年10月8日上午9点前将相关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刘曦老师信箱或236办公室。 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9日,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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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学校 |
名额 |
申请对象 |
英语要求 |
成绩要求 |
交换时间 |
1 |
东海大学 http://www.thu.edu.tw/ |
1 |
17、18级本科生, 18级研究生 |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 |
GPA 3.0以上 |
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 |
2 |
新竹交通大学 http://aadm.nctu.edu.tw/chcourse/ |
1 |
17、18级本科生, 18级研究生 |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 |
GPA 3.0以上 |
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 |
基本要求如下: 1. 申请人须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纪律,并具备较高英语能力,能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学习。 2. 申请人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回国后,要及时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本科四年级或研究生三年级出国交流需完成“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最后一栏。出国交流学习有可能影响到按期毕业,申请时请谨慎考虑。 3.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科生还将取消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4.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不需要向国外学校支付学费,但是旅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需自理。所有入选交换生项目的同学仍需缴纳复旦大学的学费。 5.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在国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所修读的学分经我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认可后可以转换。 6. 被录取的交流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复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附电子照片一张,最好照片中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7. 对于交流项目有任何问题请与学院交流学生选拔委员会联系,凡自行与国外院校联系的同学视为申请自费国外进修,不参加学院推荐。 8. 凡在学习期间已被学院推荐过出国(境)交流的同学不参加本次申请。 9. 上述信息有可能根据国外院校的要求有所变动,变动后学院会及时通知。 10.申请人需要将以下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刘曦老师信箱。所提交的材料请严格根据以下要求和次序订好,不需要封面(请关注低碳环保);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实,将取消以后所有交流的申请资格;申请文件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 A. 一份中文申请说明(不超过一页),并在第一部分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申请学校(限一所)、是否服从调剂(可注明调剂的意愿学校); B. 一份中文简历(不超过一页),其中第一部分必须包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绩点、排名、有效英文成绩(及日期); C. 成绩单(中文版),提交时间紧可以打印网站截图,平均绩点高于3.0者才能派出; D. 有效的英语能力成绩单复印件; E.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申请必须经过导师的签字同意。 1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9日,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确认。 12. 院系选定学生后, 拟选派的学生于10月10日之前使用UIS用户名和密码登录www.ehall.fudan.edu.cn校际交流项目申请,选择拟申请的交流项目,阅读项目介绍并完成网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