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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虹口区人民法院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24日

2014年6月4日,复旦大学法学院与虹口区人民法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举行。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斌、副院长鲍慧民、蔡新国,以及周军、王辉、施剑蓉、邹杰、方文光等法官,我院院长孙笑侠、党委书记胡华忠、副院长王伟、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主任季立刚、教授王全弟、院长助理宋永华等出席签约仪式。

张斌院长首先讲话。他介绍了虹口区人民法院的院情院况,并特别指出虹口法院在院校合作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是上海市第一家与高等学校正式开展教学合作的基层法院。他指出,虹口区人民法院与复旦大学法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为虹口法院的工作提供了大量宝贵意见和建议,此次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开展教学科研方面的全面合作,必将深化两院的良好互动关系。

孙笑侠院长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虹口法院具有优良悠久的院校合作传统和丰富的经验,从地理位置上是距离复旦法学院最近的法院之一,对开展实践教学与学生实习更为便利。复旦法学院与虹口法院已经保持了十分密切的联系,双方在人员交往、法官队伍培养等方面合作已久,此次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既是对以往合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的期许。

随后,张斌院长、孙笑侠院长分别代表两院签署协议并互换文本。与会的其他领导也先后发言,就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法律实务机关深化合作,是法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学院主动应对法学教育转型的内在需求。虹口区人民法院是复旦法学院在本轮教学改革中签订教学合作实践基地协议的第一家基层法院,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签约仪式前,张斌院长还热情陪同我院出席仪式人员参观了虹口法院院史与法院文化展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