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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入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06日

近日,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批准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通知》(教社科函[2014]12号),批准复旦大学等五所高校入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根据复旦大学的统一安排,法学院牵头承担了本次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在林尚立副校长的直接指导下,在文科科研处的支持下,法学院精心筹备申报,先后多次召开筹备会议,确定汇报思路与主要内容。

3月17日,教育部、国新办、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召开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遴选评审会,校文科科研处处长杨志刚、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校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陆志安、法学院院长助理宋永华组成汇报组参加会议。陆志安老师作了基础汇报,全面介绍了复旦大学以及法学院在人权教育研究与教育培训领域的历史与现状,重点阐述了未来在人权教育与培训方面的发展目标定位及规划。杨志刚处长、孙笑侠院长针对评审专家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全面的解答。我校的汇报与答辩得到了专家评审组的高度评价与认可,认为复旦大学高度重视人权研究与教育工作,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在学科支撑、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与优势,符合入选标准。

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多年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于2002年正式成立了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通过整合复旦大学综合性的学科资源,对人权问题进行全方位研究。人权研究中心依托法学院开展日常工作。

本次入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发展史上的重要飞跃,也是法学院学科建设的里程碑,这标志着以法学院为依托的复旦大学人权学科跻身国内一流行列。今后,法学院将按照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充分整合利用复旦大学的人才、学科、研究和基础条件等资源,开发具有复旦特色的人权培训课程产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开展教育和培训、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努力推进我国的人权普及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