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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理事会成立

发布日期: 2014年05月15日

5月12日下午,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理事会成立会议在光华楼208会议室举行,林尚立副校长出席。会议由陈乃蔚教授主持。

法学院院长孙笑侠首先致欢迎辞,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忠宣读理事会成员名单、介绍理事会章程制定情况。根据《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理事会章程》,林尚立副校长担任高级律师学院理事长,孙笑侠院长担任高级律师学院院长;经法学院选聘并报请理事长批准,聘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浙江龙盛集团董事长阮伟祥为副理事长,聘任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国际交流项目主任Adi Altshuler Esq,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乃蔚,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忠,国浩律师集团首席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Peter Corne,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公司总裁肖毅为理事。随后,林尚立副校长向副理事长和各位理事颁发了聘书。

理事会成立后,随即展开工作,就高级律师学院行政班子的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决定,聘任陈乃蔚为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龚柏华、王伟为副院长。林尚立副校长为院长、执行院长和副院长颁发聘书。

聘任仪式后,理事会成员就高级律师学院下一步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执行院长陈乃蔚教授首先向理事会汇报了高级律师学院的筹备过程与运行情况。自2013年11月成立以来,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已开办了两期专题研修班,组织了两次研讨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初步打响了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的品牌。此外,高级律师学院还针对国内外现有律师学院发展的基础信息和运行状态开展了深入调研。陈乃蔚院长表示,在复旦大学校领导和法学院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理事会同仁的群策群力下,高级律师学院会尽快开展与国内外法律实务机构和教育机构和合作,尽快建成一所开放式、国际化、专业化的律师学院。

丁伟副理事长从三个方面阐释了高级律师学院的成立恰逢其时。第一,从上海的发展和中央对上海的要求看,上海律师界需要引领全国的发展,高端的、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培养显得格外重要;第二,上海自贸区的总体方案中提到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在这其中法律服务的发展面临一个机遇;第三,目前上海律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但大部分律师普遍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对高端法律服务培训平台的需求十分强烈。

吕红兵理事认为,高级律师学院应走出一条“高、外、精、公”的发展之路。“高”是高级,不仅局限于高级人才的培养,更应注重帮高级人才夯实基本功,树大则根深,复旦要突出自己的理论教学优势,跟其他学院形成错位竞争;“外”是国际化,与其他律师学院相比,复旦高级律师学院有着先天的优势,应注重在理事会成员、课程内容、师资安排、培养人才去向等方面把国际化落到实处;“精”是精炼,培训规模未必大,但一定要追求一流的培训效果和社会反响;“公”是公共事业和社会责任,要能包容、有担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多多关注中西部律师队伍培养和青年律师培养。

郭俊秀理事认为,公司法务人员的培养是高级律师学院的重要关注点。公司法务队伍发展很快,但与市场需求相比,总体规模还不大,特别是高管级别的法务人员还有待增加,从业者的基本功也还需提高,企业法务培训市场前景良好。他提出,高级律师学院要以市场导向为中心,课程设置要切实符合学员需求;要站在国际制高点上展开规划,既要重视法律专业能力的培养,更要重视综合领导能力的培养。

最后,林尚立副校长作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各位理事欣然受聘并热情真诚地投入工作表示了感谢。对高级律师学院的未来发展,林校长支出,首先要确定品味,围绕国际化、专业性、责任感、高端性开展工作;第二要打造品牌,要围绕职业品牌、社会品牌、市场品牌和国际品牌全方位进行打造;第三要确立品质,确立体现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特色的文化品质、师资品质、课程品质、服务品质和管理品质。最后,林校长强调,高级律师学院务必要站高望远、克服困难、群策群力,,努力建成具有一流影响力和贡献力的律师学院,为建设一流的法学院增砖添瓦!

(文:王童、宋永华;图: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