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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办普通法系列课程讲座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16日

2014年4月10日、11日我院举办了普通法系列课程讲座。六位法学院教授分别是来自新加坡国立大学的Dora Neo教授、Cheng Han Tan教授,来自牛津大学的Paul Davies教授、Edwin Simpson教授以及来自墨尔本大学的Jeremy Gans教授、Andrew Godwin教授,他们分别做了有关合同法上的救济、代理-无权代理及未公开的本人、违反信托及信托责任的救济、普通法系的税法、私法及公法领域内的刑法适用、物权法上财产及非财产的区分等主题讲座。其间,我院学生与上述知名教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的互动,各位参讲教授均对我院本科学生的学术素养予以很高评价,学生们也从系列讲座中受益颇丰。其后,我院领导、有关教师与各位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