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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开题报告会成功举行
2013年4月20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和公共卫生学院金泰廙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开题报告会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楼202会议室召开。会前,复旦大学副校长桂永浩教授会见了开题报告会评议专家张文显教授、孙宪忠研究员、徐祥民教授,首席专家刘士国教授,子课题负责人章骅教授、张梓太教授、段厚省教授,对参见开题报告会的评议专家表示感谢,对复旦法学、医学与同济大学环境科学跨学科申报国家重大课题并获得立项表示充分肯定和祝贺。
出席开题报告会的有评议专家组组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授,评议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徐祥民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伟杰教授、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郭常义先生。出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荣跃明主任,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处长杨志刚、副处长葛宏波,法学院分党委书记胡华忠,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何纳,课题首席专家刘士国教授、金泰廙教授,子课题负责人周志俊、章骅、段厚省教授,课题组成员宋伟民、邵立明教授等30余人。
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处长杨志刚主持开幕式,法学院分党委书记胡华忠、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何纳分别致辞。
评议专家组组长张文显教授主持项目开题的汇报与评议。项目首席专家刘士国教授从我国重金属环境污染的现状与特点、重金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现状和课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课题的总体框架和子课题构成、拟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之处、研究方法、课题目标以及近期开展的工作等方面作了汇报。项目首席专家金泰廙教授汇报了重金属人身损害诊疗标准研究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子课题负责人章骅教授汇报了重金属污染财产损害评估鉴定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和研究计划。子课题负责人段厚省教授汇报了重金属污染损害赔偿司法程序研究的主要问题和研究思路。专家对课题的论证和前期开展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主任荣跃明作总结,认为这一课题有希望获得突破,课题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从中国实际出发,以重金属污染为突破口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是正确的,并希望课题组进一步汇总专家意见,完善研究方案,做好成果的报送工作。